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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窗文史散文精选

句子大全 2022-12-05 03: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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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从《金瓶梅》脱胎而来

《红楼梦》凡例上说:“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还有第一回当中的偈子也说:

无材可去补苍天,

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

倩谁记去作奇传?

从这些地方看起来,似乎《红楼梦》的故事基本都是作者的亲身经历。胡适首先提出作者自传说,虽然后来有人质疑,但现在基本认为红楼梦的故事是曹雪芹的个人创作。现今保存最好最完善的《红楼梦》版本是《甲戌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在脂砚斋的评语中说:此书深得金瓶壸奥。这说明红楼梦的创作很大程度上借鉴了《金瓶梅》。

我们知道,一个作家要想创作一定要有丰富的生活经历,如果没有丰富的生活经历,一定要见闻广博才能积累大量的创作素材。就像蒲松龄那样,虽然蒲松龄一生当中只在外地待了一年,但因为他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所以有机会耳闻目睹大量的活泼泼的民间故事,这些故事都代表着老百姓的心声,所以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就成为那个时代的呼声。

作家要创作,一定要有丰富的生活阅历,但并非每一件事都需要亲身去经历。例如作家描写偷盗,难道一定要亲自去做盗贼吗?作家本身就会创造,把故事编得惟妙惟肖是一个小说家最基本的素养,这与作者有没有亲身经历过没有必然的联系。当代也有很多作家,例如陈忠实写《白鹿原》,莫言写《红高粱家族》,都不是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但是作家却能向读者展现出一幅生动逼真的时代画卷,这是作家的大本领。

我们再来说曹雪芹创作《红楼梦》。对于红学家们的考证,虽然一直都存在很大的分歧,但是基本上可以确定曹雪芹只活了四十多岁,而且在他十三四岁的时候,家族就因为亏空而被抄家,从此家道中落,最后流落到了北京西郊,开始了贫困交加忧愁落魄的生活。曹雪芹能创作出《红楼梦》,似乎很大程度上来源于他的文学天赋。作者在第一回中也写道:

“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亦令世人换新眼目……”

从这些地方也可以说曹雪芹创作《红楼梦》仅仅是一种排遣,《红楼梦》既是继承以往的才子佳人小说的优点,同时也在努力突破传统小说的窠臼,从本质上提升传统小说的文化层次。如果读者有机会阅读晚明问世的《金瓶梅》,也许心中会有自己的看法。

我是把《红楼梦》看得很熟练的读者,当我在看《金瓶梅》的时候,总是会不自觉地将《金瓶梅》和《红楼梦》进行对比。先不说两者包含的宿命论思想以及对于人生世情的深刻认识,只说两者描写的人物之间的相似之处。例如李瓶儿就很容易让我想起尤二姐,二者都是美貌与淫荡的结合体,都是因为丧子而死于非命。并且西门庆哭李瓶儿的情景又让我想起了贾琏哭尤二姐,前者所写较为详细,后者则是一笔带过:“贾琏进来,搂尸大哭不止。”我觉得《红楼梦》在这方面处理得比较好,一笔带过显得简练利落,不像《金瓶梅》那样絮絮叨叨,显得冗长拖沓。《金瓶梅》当中的很多人名都被《红楼梦》直接借用,还有《金瓶梅》当中的人物又被重新组合创造,成为《红楼梦》当中新的人物形象。这些都是曹雪芹对于《金瓶梅》的继承与发扬,尤其是将两者进行对比阅读,更能感受到《红楼梦》的魅力。如果看完《金瓶梅》再去看《红楼梦》,一定会觉得《红楼梦》就连骂人都骂得那么典雅。

明代袁宏道在《殇政》中曾将《金瓶梅》和《水浒传》并举,称之为传奇“逸典”,并认为《金瓶梅》“伏枕略观,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与董思白书》)我想袁宏道是没有看过《红楼梦》,如果他看过《红楼梦》,不知又会怎样击节叹赏了。

《红楼梦》是一部反面教材

无论怎么看,贾宝玉都不是一个值得肯定的人,至少我绝不会鼓励学生去做贾宝玉。不爱读书就说读书人是禄蠹,这就是反封建吗?一个男孩专爱和女孩子厮混在一起,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好色就一定是变态。除了能写几首诗词之外,贾宝玉没有任何优点,这样的人也只能做社会的寄生虫。

如果说《三国演义》充满了刀兵气,《水浒传》充满了江湖气,那么《红楼梦》就是充满了脂粉气。有的章节专门描写女孩子梳洗打扮,这样的内容难道会让学生感兴趣吗?还有贾宝玉与丫鬟之间不避嫌疑的举动,难道就对学生有好的影响吗?现在总是一味地推崇《红楼梦》,总是赞扬书中的主要人物,尤其是贾宝玉。既然赞扬贾宝玉,那么贾宝玉的一言一行就应该能成为读者的榜样,可是贾宝玉的言行实在没有可取之处。

《红楼梦》的凡例中说此书是作者的忏悔之作,在第十六回秦钟临终时也劝宝玉应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作者并非厌恶富贵,而是厌恶富贵不长久。在作者笔下,每一个人都是受命运的裹挟,每一个人的结局都是出于不得已,就像我们现实生活中的芸芸众生一样。我们之所以喜欢《红楼梦》,是因为此书描摹出了现实生活中的形形色色的人物,在这些人物身上我们也都能找到自己的影子。当我们翻开《红楼梦》时,就会禁不住生出一种悲悯的情怀,禁不住要感慨一番,这就是我们喜欢《红楼梦》的原因。

《红楼梦》中的人物大多哀怨无奈,他们找不到人生的渡口,所以只能做时代的牺牲品。作者也找不到渡口,所以只能让一些人物远离红尘。当代有个和尚说,《红楼梦》充满了禅文化。这是出家人的见解,当然也很有道理。但是出家人也还是身在尘世当中,真正的超脱是不存在的。也有的人将《水浒传》和《红楼梦》对比着看,认为一个赞美阳刚之气,一个描写阴柔之美。我认为这两部书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同样写出了一种人生不得已的无奈。赞美也好批评也罢,我们从中吸取了多少人生的经验,这就是我们阅读《红楼梦》的意义。

烽火遍地,南明悲歌

崇祯帝吊死煤山,大明北廷覆灭。明朝官绅遂拥立福王继位,改号弘光,史称南明。于是天下遂形成大顺、南明、满清三足鼎立之势。南明立国之初,即立下“攘外必先安内”的国策。他们视满清为友,视农民军为仇,不少朝廷大臣甚至主张“联虏平寇”。吴三桂投靠满清,成为汉奸,打开山海关的大门,与满清军队共同剿杀农民军。这些举动反而让南明官僚欣喜不已,直呼复明有望。

南明朝廷鼠目寸光,内斗有余而御外不足,坐看大好河山沦于敌手,也不愿招抚义军,共御国难。 这段历史,总会让人想到近代。当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东三省时,南京政府同样是奉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同样是 对外族畏缩忍让,对同胞却是竭力残害,令人不胜叹息!

李自成进京,标志着明朝的灭亡。然而新生的大顺政权,却未能改变打击官绅的政策,损害了官绅阶层的利益,以致引起了已经归顺的明朝官员的强烈不满,使得大顺政权未能在京畿一带稳固根基。此时满清骑兵虎视中原,但李自成却孰视无睹,未能把战略重心移于关外。所以当吴三桂联合满清贵族发动叛乱之时,李自成措手不及,仓皇撤退。所以李自成的失败是骄傲轻敌,战略失误,而不是如一些人所说,是因为骄奢淫逸,腐化变质,失掉民心。

总有人说得天下者得民心,难道满清贵族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得民心吗?还有易服令、圈地令、投充令、逃人法……诸如此类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政策难道是得民心吗?如果我们把所有既成事实都当作历史发展的必然,那么我们研究历史也就没有什么意义。社会总在发展,这是历史的必然;改朝换代,往往只是偶然。

明朝末年,风雨飘摇,兵戈四起。士大夫坐谈孔孟之道,自命为正人君子,党同伐异,空谈误国。这些读书人“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一死报君王”,虽然气节可嘉,然而于国事无补。士大夫的颈血并不能阻挡满清的铁骑,也不能团结一盘散沙的民众,徒自使大好河山支离破碎,沦于敌手。弘光帝醉心声色,不思进取,导致南明内乱,最终为清军乘虚而入。隆武帝虽然励精图治,然而南明军阀尾大不掉,不到两年便为清军俘虏,途中投水而死。郑成功遥奉永历年号,虽然取得了台湾作为抗清的根据地,然而世事难料,无力回天。

历史上的一些事件也可能是前人的失误,那么这些失误就是供后人学习的反面教材。学习这些反面教材就是为了吸取教训,这是我们学习历史的正确态度。如果我们总是把既定事实当作历史的必然,总是自欺欺人地吹嘘自己的文化是如何如何同化外族,总是寻求精神上的胜利,那么这样的民族怕是很难有远大的前途。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以史为鉴,只有正视自己的落后,才有希望改变自己的面貌。

隐士的传说

隐士是不愿做官的读书人,古代“学而优则仕”,如果不去做官而还是不丢书本,就被人称作隐士。中国对于隐士的想象由来已久,贾岛的《寻隐者不遇》就描绘了一个具有仙风道骨的隐士形象。隐士倾慕道家思想,淡泊名利,宠辱偕忘,同时身上又有些儒风。虽啸傲风月,但始终心系苍生,忧国忧民,这才是受人景仰的隐士。隐士恬然自安,不苟合取容,无荣无辱,自由自在。千百年来,人们在隐士身上寄予了美好的想象。

不知古代的统治者是否推重隐士作风,只见史书上总会罗列一大批隐士的名单,名之曰《隐逸》《遗逸》。今人对于隐士的理解往往附会于佛老,佛老之徒入山修行,颇让一些人心向往之。加上宗教典籍云遮雾罩,更使一些人崇拜得五体投地。但是中国的隐士绝非宗教徒可比。隐士是远离官场、不愿做官的读书人,因为是“士”,所以不放弃读书,而且有时还要写点诗文。

隐就是藏,就是要抹掉“读书人”的痕迹,要别人看不出自己的身份。因为不愿意做官,混迹于农夫渔樵,所以就称之为“隐”。——明明是读书人,却偏偏要自称“草民”;明明要做“草民”,躬耕渔樵时却又不忘记读书。始终不忘记要“入世”,这才是真正的隐士。说到底,隐士是一个社会人,绝不是什么“世外高人”。

隐士们徜徉在山川风月,躬耕于野田烟雨,忘怀人世间的得失,陶醉在大自然的质朴。丰年留客,黄鸡啄黍,又忍不住激赏啸傲一番。啸傲之不足,又歌之咏之,直待发而为诗文才算了结。这是隐士的真性情。陶渊明辞官回乡,种菊饮酒,似有终焉之志,然而诗文中时有不平之气。诸葛亮隐居在隆中,虽有经天纬地之才,然而困于乡野无人赏识。后经朋友举荐,刘备三顾茅庐,推心置腹恳请出山,于是意气感激,为之呕心沥血而不惜。隐士只是远离了政治体制,但是并没有远离社会。他们的诗文朴实无华,洋溢着对人生的热爱,充溢着对生命的热情。只要有机会,他们一定愿意为社会去奉献自己的一生。

有人说:“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野。”这是那些庸碌无为的官僚的遮羞布。孔子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既在其位,就应当“知其不可而为之。”甚至像鲁迅先生所说,要“拼命硬干”。有的人批评隐士不“隐”,讥讽隐士不忘朝政。明代的陈眉公就被人讥讽为“翩然一只云中鹤,飞来飞去宰相衙”。其实,隐士更应该是一名“士”。隐士只是不去做官,并不是要“看破红尘”。既是读书人,就应该有所为。

隐士淡泊名利,忘怀得失,砥砺风俗,激扬正气,对于社会风气的涵养也不无益处。所以历代的统治者才会为他们立传。孔子说:“天下有道,丘不与易也。”隐士绝不能忘记自己是一名“士”,要积极地发挥自己的价值。

如果不相误,便可不相负

她是幻境仙姝,只因误被情惑,无奈饮恨自尽。——题记

《红楼梦》中有一副对联:“厚地高天,堪叹古今情不尽;痴男怨女,可怜风月债难偿。”男女情爱最是世间说不尽的话题,在《红楼梦》中有很多为情所误的女子,她们大胆地追求爱情,并为此付出了自己的热血,然而得到的却是现实最残酷的回报。尤三姐便是其中令人唏嘘感慨的悲剧人物之一。

尤三姐是尤氏的继母带来的小女儿,与尤氏并没有什么瓜葛。说起事情的缘由,皆因贾珍之父贾敬迷信丹药,终因吞金服砂,烧胀而殁。尤氏料理丧事时,便将继母请来看家,继母又将两个小女带来一并起居。贾珍与儿子贾蓉奔丧时,于路上听说两个姨娘也来到了贾家,于是快马加鞭连夜飞奔。贾珍是个十足的酒色之徒,当年与儿媳秦可卿淫乱时,也不知儿子贾蓉是否知晓。作者在第六十三回写道:“贾蓉听见两个姨娘来了,便和贾珍一笑。”将贾珍与贾蓉的淫邪写得入木三分。

贾珍父子对尤氏姐妹纠缠不止,尤氏姐妹也迫于无奈,失身于贾珍父子。后来贾琏看中了尤二姐,几经波折娶回了二姐。二姐看中贾琏的富贵,于是嫁给了贾琏,以盼终身有托。可是尤三姐性情刚烈,仗着自己风流标致,倒把贾珍贾琏禁约得没一点刚性。后来贾琏与二姐商议,要把三姐聘出去,以免日久生事。尤二姐盘问了三姐一夜,遂知尤三姐已将终身暗许了柳湘莲。尤三姐只因在戏台上看中了柳湘莲,就贸然地暗许终身,其实她连柳湘莲究竟什么身份也不知道,只知道这个英俊的男子叫柳湘莲。

在第四十七回,作者写道:“那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因他年纪又轻,生得又美,不知他身份的人,却误认作优伶一类。”也许尤三姐也把柳湘莲误认作了优伶,所以在姐姐询问她的终身大事时,她说:“终身大事,一生至一死,非同儿戏。我如今改过守分,只要拣一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方跟他去。若凭你们拣择,虽是富比石崇,才过子建,貌比潘安的,我心里进不去,也白过了一世。”

尤三姐曾和姐夫贾珍“挨肩擦脸,百般轻薄起来。小丫头们看不过,也都躲了出去,凭他两个自在取乐,不知作些什么勾当。”所以柳湘莲听说是尤三姐时,不禁跌足道:“这事不好,断乎做不得了。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我不做这剩王八。”于是柳湘莲来到贾琏处,便要索回定礼。尤三姐“好容易等了他来,今忽见反悔,便知他在贾府中得了消息,自然是嫌自己淫奔无耻之流,不屑为妻……一听贾琏要同他出去,连忙摘下剑来,将一股雌锋隐在肘内,出来便说:你们不必出去再议,还你的定礼。”然后右手回肘只往项上一横。

柳湘莲泣道:“我并不知是这等刚烈贤妻,可敬,可敬。”反扶尸大哭了一场。尤三姐耻情而觉,与柳湘莲诀别道:“妾痴情待君五年,不期君果冷心冷面,妾以死报此痴情。妾今奉警幻之命,前往太虚幻境修注案中所有一干情鬼。妾不忍一别,故来一会,从此再不能相见矣。”很多人都把尤三姐的悲剧归结到柳湘莲身上,其实柳湘莲何曾有什么过错?婚姻大事本是你情我愿,何苦纠缠“定者定也,原怕反悔,所以为定”?所以尤三姐在柳湘莲面前自刎真的很没意思。柳湘莲也并未见过尤三姐,两人之间本无情愫,何苦自作多情,谬认知己?

人生情缘,各有分定。如果尤三姐没有遇到柳湘莲,也许就不会出现令人悲伤的结局。如果柳湘莲不送出那把鸳鸯剑,也许就不会葬送了三姐的性命。柳湘莲错许了鸳鸯剑,尤三姐错爱了柳湘莲,一切都不过是错看了罢了,无奈终是命中注定,难逃此劫。记得仓央嘉措说过:“如果不相误,便可不相负。”只愿天下的痴男怨女少一些一厢情愿,多一些冷静思考。

人生多少不得意,尽抛窗外雨声中

原题:《听雨》

雨天是最适合读书的时节,光是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就足以让人心绪平静。有的人选择在雨天睡觉,这也是一种消雨的方式,而有的人是选择读书。董遇说:“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聊斋》上有一篇“蛰龙”的故事,说的是一条蛰龙困居于书笥,直待大雨滂沱时才乘时上天。我很喜欢这个故事,觉得这个故事也一定寄托了作者的一番大感慨。

夏天的雨,豪爽而热烈。突然一阵哗哗而下,犹如赴敌之兵,衔枚疾走。倏尔雨停,又如武侯退兵,戛然而止。

雨,有时一夜不停,有时一连下几天。哗哗的雨声就像温柔的催眠曲,光是听着窗外的雨声,就足以让人昏昏欲睡。潮湿的雨气也让人只想躲在室内,连庭院也不愿意踏足。

雨天消闲,最适宜斜躺在床头,翻弄几本心爱的书籍。也不在意看什么内容,只轻轻地抚摸书皮,就算是与故友重逢了。此时,心内似有无限的感慨,却一句也说不出。只是默默地,默默地聆听窗外的疾雨。

这牵惹不断的雨声,却容易让人想起江南的小雨霏霏,想起江南雨中的画舫。宋代蒋捷的《虞美人·听雨》可说是听雨的绝唱:

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

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时紧时松的雨,沉着而冷静,只听雷声殷殷,雨脚如麻,天地万物也好像进入了梦乡。

“最难风雨故人来”,若无故人,也好,正好细细品味这淅淅沥沥的雨声。望着窗外夜色弥漫下如麻的雨,不禁百感交集。夜幕低垂,无人打扰,听着空中一声两声闷雷,看着从窗上流下的水流,多么悠闲自在。窗外的雨声越是激烈,心中就越是平静。

雨,一丝丝一缕缕织成一张网,裹住了万千的心,积聚了数不清的梦。

细民们的“三国史”

在一些正统的文人看来,《三国演义》只是一部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是,《三国演义》代表的是千百年来人民群众对于历史人物的评价,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说,《三国演义》比《三国志》更可靠些。

曹操到底是不是汉贼?他到底想不想篡位?实际上曹操一直野心勃勃。他一直都以文王自居,认为只有像文王那样,施功德于后世,“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才能保证基业长久。如果像董卓那样,迫不及待地称帝,只能落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所以他不是不想称帝,而是他顾虑较多,不愿“慕虚名而处实祸”。

我们评价一个人,不光要看他怎么说,更要看他怎么做,也就是孔子说的“听其言而观其行”。我们不看小说,只看正史。发现即使是正史上的记载,也难以掩饰曹操觊觎帝业的心理。因为曹操一直都在暗暗积蓄曹家的势力,好为曹丕篡汉做准备。曹操说:“死后得题墓道曰:汉故征西将军曹侯之墓,平生愿足矣。”我相信这是曹操的真话,但是人会改变,人会随着环境的影响而发生改变。就像朱元璋,当初也就希望能吃饱穿暖就行了,随着自己实力的增强,个人的野心也就越大。这是人的本性,有这样的想法很正常,没有就不正常了。

既然有能力做皇帝,为什么不去做呢?那是因为当时还有刘备和孙权。赤壁一战烧得曹操心惊胆寒,后来几次出征都未能削平吴蜀,所以称帝的时机还不够成熟。等到孙刘联盟破裂,于是年轻浮躁的曹丕就迫不及待地称帝。在小说当中,关羽绝对是一个义薄云天、不好女色的大丈夫,然而在史书上却有这样的记载:曹公与刘备围吕布于下邳,关羽启公,布使秦宜禄行求救,乞娶其妻,公许之。临破,又屡启于公。公疑其有异色,先遣迎看,因自留之,羽心不自安。

这段文字出自晋代王隐的《蜀记》,然而“王隐虽好著述,而文辞鄙拙,芜舛不伦。其书次第可观者,皆其父所撰;文体混漫义不可解者,王隐之作也。”(《晋书 》 列传五十二)史书上的记载一定会与真实的情况有出入,但是老百姓的评价一定是公允的。即使乱臣贼子在史书里尽力粉饰,但是人民的口碑一定比史官的笔墨更为厚重。

还有蜀汉的诸葛亮,即使有人恶意抹杀诸葛亮的功绩,尽力将诸葛亮说成是权臣、野心家,但是直到现在,成都百姓依然爱戴这位千百年前的政治家。即使时过境迁,也依然没有改变民间对于诸葛亮的信仰。诸葛亮曾经给后主上表:“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顷,子弟衣食,自有余饶。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内有余帛,外有赢财,以负陛下。”及卒,如其所言。

公道自在百姓心中,忠佞奸邪始终逃不过人民的检验,史官们的文笔从来都是微不足道的。

令狐冲的旷达与潇洒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这是电影《笑傲江湖》主题曲的歌词,一听到这首歌,脑海中就好像出现了令狐冲纵马高歌的情景。很早的时候就听过这首歌,那时年龄小,只觉得曲调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成年之后劳苦奔波,再听这首歌时,就比较能领会歌词的涵义了,真是“初闻不识曲中意,再听已是曲中人”。

我是在成年之后才开始喜欢金庸的武侠,上学的时候总是认为武侠庸俗,对其不屑一顾。那时我刚参加工作,计划着要研读一些现代文学名著。想来想去,就决定先从金庸的《射雕英雄传》入手。读过之后不觉忍不住击节叹赏一番,其人物形象之鲜明,故事情节之环环相扣,与《水浒传》相比,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武侠作品虽然以古代为背景,但是它所描绘的争斗却好像就发生在当代社会。在武侠的世界里,寄托着现代人的爱与恨,悲与喜,苦与乐……

江湖中充满了刀光剑影,充满了血雨腥风,想要在江湖之中立足又谈何容易?很多人厌倦了江湖上的杀伐纷争,于是纷纷退隐,可是想要全身而退也只能成为一种奢望。《笑傲江湖》是对现实世界的写照,一曲《沧海一声笑》寄托着所有中国人期盼的那份傲世与旷达。令狐冲是一个浪荡的侠士,酒与剑是他最亲密的伴侣。

他与我们一样,也有很多的缺点,也有着很多不堪回首的经历。只是,我们难以像令狐冲那样,将心中的悲痛消释在醇香的烈酒当中,难以像他那样仗剑远游,诠释着生命的豪情与潇洒。坦然面对,不矫饰不自欺,直面生命中的磨难与坎坷,让生命绽放出最美丽的花。

寂静的呼兰河

呼兰河是萧红的出生地,也是萧红心灵憩息的故乡。避难香港期间,百无聊赖,无可排遣,于是就有了这一部充满人情关怀的《呼兰河传》。她在文章结尾写道:我写的并没有什么幽美的故事,只因他们充满我幼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就记在这里了。呼兰河是一座不起眼的小城,这里的人们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生活轨迹,仅此而已。偶尔发生什么“惊人”的事,也只不过像平静的水面上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涟漪过后,又归于沉寂。小城看似沉闷,但在琐屑的生活之外,也有不少的盛举,如:

跳大神;

唱秧歌;

放河灯;

扎彩铺;

野台子戏;

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

除了这些风土人情,还有被环境牢困、麻木而又安于现状的小人物:被婆婆折磨致死的团圆媳妇、性情古怪的有二伯、自食其力的磨倌冯歪嘴子……

文章的开头介绍了小城的地理布局,作者娓娓道来,犹如在读者面前展开了一幅生动的旧中国偏远地区的风俗画卷。这里的人们懵懂、麻木,甚至愚昧;但是他们也善良、淳朴、真挚。弱小的生命群体一样可以发出令人艳羡的光芒。

小城的繁华集中在十字街口和东、西二道街。这里每天都聚集着熙熙攘攘的人,为了吃饭而生活,为了生活而吃饭。严冬封锁下的小城仿佛与世隔绝,但同时小城的布匹、食材等商品却通过各种通道销往各地,静谧的小城依然保持着与外界的联系。

在这种似隔非隔的状态下,这座小城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年幼的萧红以孩子般的纯净的视角默默地关注着周围发生的一切。凌晨公鸡叫,月亮上来了狗就咬,风来了云朵就被吹散,雨来了蒿草就泛起波浪,下雪了路面就容易粘住人的脚……早晨卖麻花的走街串巷,从东头吆喝到西头。晌午卖凉粉的也一样从这头叫卖到那头。到了晚饭时节,卖豆腐的又出来了。卖豆腐的一来,男女老幼全都欢迎。有的人买不起豆腐,只能羡慕卖豆腐的。他想假若一个人开了一个豆腐房,就能天天吃豆腐了。晚饭过后,家家户户都在外面看火烧云。等到火烧云下去了,家家户户又关起窗门进屋睡觉。

夏秋之间每夜要过乌鸦,乌鸦一飞过,这一天才算真正地过去。春夏秋冬,四季更迭,就是这样不断地变化。而童年的记忆也挥之不去,深深地印在了脑海里。萧红的文字犹如寂寞秋原上的野草,独自摇曳在寂寞的秋风里。从她一往情深的笔墨中间,我们感受到的是萧红枯寂的心情,就像呼兰河畔的小城那样,只是那样地存在。生逢乱世,颠沛流离。尤其是穷愁坎坷,受尽世俗的冷落,更使她的人生多了一层悲苦与辛酸。二十岁时去北平求学,未婚夫追到北平,两人一起离开北平回哈尔滨。不久,因为未婚夫的家人反对这门婚事,单方面地解除了婚约。萧红到法院请求公道,不料懦弱的未婚夫却默许了家人的决定。萧红只能回到呼兰,被迫与世隔绝。

感情破裂、爱子夭折、生活困顿,种种坎坷逼迫着萧红重新审视人性和社会。她的一生,一直都是在苦难中挣扎。

临终前,她在纸上留下了这样的句子: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孤独的柿树

老家院子里有一棵老柿树,在我出生之前它就长在这里。听母亲说,这棵柿树是曾祖父从野地里捡回来的,没想到栽下去竟然活了。真是奇迹!

这棵柿树不算很高,但是它的枝叶很芜茂。苍老黧黑的树干上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皱纹,无论风吹雨打,总是毅然地挺立,犹如一位放哨的战士。 夏天的时候,老树的树冠上长满了浓密的绿叶。只见每一片叶子都好像被油浸过一样,每一片都绿得那么深沉。怪道唐朝钱珝在写芭蕉时形容道:冷烛无烟绿蜡干。这些柿叶也是一片片的“绿蜡”啊!

旁边的桃树也开满了满树的桃花,引得蜜蜂飞来采蜜。与满树“绿蜡”的柿树一红一绿,相映成趣,真是可爱极了! 我小时候最喜欢秋天,因为秋天就可以吃到柿子了。但是刚摘下来的柿子是不能直接吃的,我们这里都是用桑叶漤柿子,漤过的柿子才可以吃。

霜降前后是摘柿子的时候。这个时候的柿树,枝杈上全是柿子。只见一个个柿子圆鼓鼓、黄澄澄的,好像满树上都挂满了小灯笼。 采摘的时候,家里边显得特别地热闹。祖父、祖母、母亲和我,全都来在树下,仰头看着那丰硕的果实,一边高兴地谈论着。 祖父拿来一根长长的竹竿,竹竿的一头绑着一圈很硬的细铁棍,铁棍下面围着一个小口袋。祖父说,这样柿子就不怕摔了。然后嘱咐我准备好大盆,用来盛柿子。我早已把大盆刷洗干净,放在了柿子树下。

祖父将柿子套在铁圈里面,利用铁棍勾住柿蒂,然后用手一扯,柿子就稳稳地落在了口袋里。 有的柿子好像熟透了一半,我就试着咬了一口,结果发现还是涩的。有的被鸟雀啄去了半边,这样的我们只好扔掉了。 忙活了一下午,最后树梢上只剩下零星的几个了。因为枝梢比较细,铁圈勾不住,所以我们就用镰刀连枝带叶一齐割断。

有时不小心把柿子掉在了地上,就摔出了一道裂缝。 祖母说,这样的柿子不能漤了,回头用线吊在墙上,让它自己熟透,秋天咳嗽的时候,可以用来治咳嗽。 我问祖母,怎么治? 祖母说,冲茶喝就行,要不直接吃也行,这柿子可是好东西,连那叶子也可以泡茶喝。 我问祖母,到哪里去摘桑叶? 祖母说,村南地头就有,这一大盆柿子,用一筐桑叶就够了。摘完了柿子,我们粗略地估计了一下,少说也得有将近二百个。祖母说,漤完之后,给你姑姑家也送点,下剩的就到集上去卖。

采来桑叶那天,已经是傍晚了。祖母坐在灶台前正拉着风箱烧水,这风箱很好用,使起来呼呼生风,把锅底的火吹得非常旺。 父亲跟祖父正在院子里刨土,准备把一口小缸埋进土里。刨好了坑,父亲先在坑底垫上麦秸,然后把缸放进坑里,又在缸的四周塞上麦秸和破棉花。 我问父亲,这是做什么? 父亲说,这样是为了保温。 水烧好之后,父亲将洗好的桑叶放进缸里,随之注入热水。过了一小会儿,父亲试着把手伸进水里,点头说道:“嗯,可以了”。 说着,就把柿子小心地放进水里。等到快放满的时候,又在上面铺了一层桑叶,然后又加了一些热水。最后,才用塑料布扎紧缸口,上面再盖上木板。

我问父亲,什么时候才可以漤好? 父亲一边往木板上填土,一边说:“二十四小时之后,等到后天就可以吃了”。 祖母说,柿子虽然好吃,但是千万不能多吃,吃多了不好。 父亲也说,吃柿子也不能喝啤酒,这东西虽然可口,但是却万不可贪嘴。后来,我们搬进了新的宅子。那棵柿树也留在了空荡荡的院子,独自挺立在风雨之中。 时光荏苒,独自求学在外。有关童年的印象也逐渐淡出了记忆,然而竟还有挥之不去的。

直至走入社会,有一天,寓居在狭小的室内,忽然想起了老家院里的柿树。 夜来狂风大作,暴雨如注,意兴萧索,辗转难眠。于是披衣起坐在写字台前,望着黑魆魆的天空,只有闪电时不时地照亮窗台。我觉得是时候该回家看一看了,也不光是为了那棵柿树,还有,我年迈的祖父跟祖母。

缝纫机的孤独岁月

我从小就喜欢摆弄缝纫机,也最喜欢蹬起缝纫机缠线。在九十年代的农村,很多家庭都有一台缝纫机,缝纫机也是那个年代必不可少的家庭用品。我喜欢趴在旁边看妈妈使用缝纫机,有时会忍不住要用手触碰旋转中的飞轮。妈妈总是提醒说:“别动!”我就不去动,低着头看那针脚轧出一道细密的绗线。

在我上学之后,缝纫机就很少使用了,平常都是合起来像一张小书桌。所以这台缝纫机就摆在了我的床头边当书桌,我就趴在这样的书桌上面写作业。缝纫机无论是打开还是合起都很方便,我没事时也喜欢这样摆弄。虽然感觉缝纫机有些沉甸甸的,但还是乐此不疲。

就这样缝纫机陪伴着我度过了小学、初中和高中,大学时自然是在外地,所以我一度忘记了这台缝纫机。有一天,当我重新打开缝纫机时,突然感觉怎么变得轻了?其实并不是缝纫机变轻了,而是我早已经成年了的缘故。我重新坐在缝纫机前,缝纫机也好像没有印象中那样宽大了。用脚慢慢地蹬起踏板,只听缝纫机发出轻松的声调,就像快速走起来的小闹钟一样。

这台缝纫机比我的年龄还要大,上面的花纹还是那么清晰朴素。虽然颜色不再漆黑雪亮,但是使用起来还是那么灵活。现如今的家庭也不再有缝纫机了,恐怕很多小孩子都已经不知道缝纫机为何物了吧?这台缝纫机见证了乡村生活的变迁,一定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抹淡淡的剪影。我怀念那个纯真朴素的九十年代,所以用笔记下了这台孤独的老缝纫机。

何以解忧?唯有读书

我出门的时候总是习惯带上几本书,其实很没有必要。因为每个地方都能找到看书的地方,而且这些书比我自己带的书还要好。现在很多书店都准备好了桌椅,我觉得这样设计很好。书店里如果没有看书的人,那么就缺少读书的氛围,没有书香,再好的书店也不会吸引顾客驻足。其实那些认真看书的人,无形之中也是在为书店宣传。试想当顾客看到这些看书的人时,肯定能触动内心深处那种读书的渴望。只有顾客热爱看书,才会愿意买书。

而有的书店就显得小家子气了,老板总是说:“喜欢就买回去看。”民国藏书家叶德辉说:“老婆不借书不借。”把书比作老婆,可见对书的喜爱。书更像是情人,只有深入了解了,才会产生把情人变成老婆的想法。有的书店老板一见到顾客就会问:“要什么书?我给你找。”其实大多数人来书店都只是来随便看看,只有遇到一本非常令自己满意的书,才愿意深入地去看。只有和书产生感情了,才会掏钱买书。不然,谁愿意随意撒手辛苦赚来的钱去买不能增值的书本?

书是高雅之物,所以书店也应该是高雅之处,书店老板更应该是高雅之人。如果书店被市侩习气污染,那么这样的书店也永远不会做大。书店应该有一股清雅之气,应该有众多的读者在里面默默地看书。书店如果缺少这些条件,那么书店就只能变成菜市场一样俗不可耐的场所。

我看书的地方很多,各类书店、书院、大型超市里面都有很多好书。我可以任意地去看,这些书也可以说就是我的。我尤其喜欢关于自然的美学作品,比如王开岭的《古典之殇——纪念原配的世界》。这是一部唤醒记忆、追溯古典、怀念人类童年的书,作者以朴素的文字向我们展现出一幅唯美的生活画卷,在书中我似乎也领悟到了很多关乎人生与自然的真谛。

这是一家空间极大的书店,这里有宽宽的条凳和高高的书架,还有柔和的灯光和整洁的地板。总之,这里是一处再理想不过的读书场所。进入这家书店,第一感觉就是——这里很安静。我在这里也想到了王阳明,他是明代大名鼎鼎的心学大师。如果当初不是因为被刘瑾排挤出朝廷,不是发配一样被贬谪到偏远的贵州龙场,他也不会悟创出对后世影响深远的阳明心学。他提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

读书就是要破山中贼,实践就是要破心中贼。务要先破山中贼,然后再破心中贼。顺境时是破山中贼,逆境时是破心中贼。——当然这只是我自己的见解。我觉得越是艰难处,就越是读书时;越是身处逆境,就越是修心时。就像王阳明那样,如果不是被贬谪到荒蛮的不毛之地,又怎么会有“龙场悟道”这样的佳话?

父亲的拖拉机

我家住在农村,对于拖拉机再熟悉不过,我家就有一台拖拉机。在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开着拖拉机去干活。每天天还没亮,就听见拖拉机突突地发动。随着一声汽笛响,突突声越来越远。寒夜的空气很冷,我躲在被窝里,仰头看那满天的星斗。

童年的记忆好像全被拖拉机的突突声填满。那时,每当夜幕降临,炉火上还熬着白菜,就听见拖拉机的突突声越来越近,有时还能听到那欢快的汽笛声。这时候,母亲总是说是父亲回来了,然后就让去我开大门。我打开大门,就看见车灯越来越近,突突声也越来越清晰。父亲开着拖拉机缓缓地驶进院子,然后熄火,只听拖拉机轻轻地发出一声叹息。

拖拉机不仅能耕地、耩地,而且各种农活都可以去干,所以农家人都把拖拉机称作“铁牛”。秋收的时候,是农家的忙月,拖拉机自然也不闲着。我们坐在装满玉米的拖拉机上,仰头看那纯净的蓝天白云。拖拉机突突地在田间颠簸,我们也紧紧地抓住扶手,随着负重的车身轻微地摇晃。

父亲在村里的辈分比较高,大部分人都得称呼他一声“大老爷”。每当该耩地的时候,村民们总会陆续来到我家。他们的辈分比较低,就是见了我也得叫一声“叔”。这些“后生小辈”一个比一个恭敬,总会说:“大老爷,您看我那块地呢,还得麻烦您耩一下。您受累,明天四点钟您看您能过去吗?”父亲不愿意折人的面子,就都答应了。他们临走时又再三嘱咐,父亲也总是客气地送走。第二天天还没亮,就有人来敲我家的大门。——而过了农忙,这些质朴的村民又好像不“认识”父亲了。

有时因为来请父亲的人比较多,父亲应了这头就顾不上那头,所以有些人就对父亲不满意。父亲气得大骂:“明年不耩了,耩完自己的就不耩了!”每到这时,旁边的人总会笑着劝父亲:“大老爷,你不能跟那些人一般见识呀。明年还是得耩,你耩得最好。”是的,父亲对于农活很熟练。连母亲都高兴地对我说:“你爸爸耩地都耩出名了。”

忙的时候,父亲从早到晚一刻也不闲着。到饭点的时候,都是我去给父亲送饭。拖拉机忙了一上午,也需要补充。所以我在送饭的时候,也会捎去一大桶油。

我来到田间,村民看到我,故意朝着父亲说:“先耩完再吃,还没耩完呢。”我说:“先吃饭,吃完饭再干。”父亲跳下车,简单吃了一些,又足足喝了一大瓶水。然后把瓶子递给我,说:“回去吧。”村民笑问道:“大老爷,吃好了?”父亲说:“吃好了。”然后坐上车,就开始干活了。

我站在地头,看那田垄整整齐齐,就好像小梳子梳过的一样。村民向我夸赞说:“大老爷耩地真准。我买的二十斤麦种,我跟大老爷说要一次性耩完,真就一次性耩完,一点儿没剩。去年那小麦就出得比较好。”晚上回来时,父亲又忙着修耩子。因为耩子平时不用,所以一用就容易出毛病。父亲拉好一根电线,就着明亮的白炽灯,反反复复地进行调试。一亩地要耩多少麦种,全在耩子的运转上。

如今,会开拖拉机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能开拖拉机干农活的年轻人就更少了。但是,地里的活总要有人干。我不理解,为什么很多人吃着农民种出的粮食,却不知道感恩农民?为什么有很多人还看不起农民?尤其是很多年轻人,厌恶农村,总想着到城里去住。其实,现在的农村又有哪点比城里差呢?

故乡的燕子

秋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望着窗外的雨帘,双脚却已经开始不安分了。推开手中的书籍,内心却有冒雨远行的冲动。历史上的旅行家们,当他们的双脚踏在泥泞的路途上时,内心是否在期盼一个舒适的落脚之处?当他们走出书房准备远行的那一刻,是否早已预料到前方路途上的泥泞难走?

我不知道他们在狂风暴雨之中是否会考虑退缩,是否会想起远方的家?在雨过天晴长虹贯天之际,那耳畔潺潺的流水一定更能坚定他们远行的信念。

“尽日寻春不见春,

芒鞋踏破岭头云。

归来偶把梅花嗅,

春在枝头已十分。”

——无尽藏《嗅梅》

对真理的向往,对知识的渴求,驱使一代又一代的学人不断地前行。我们一直都在路上,所谓故乡也不过是旅途中最后的落脚点。

我的家乡是一个平凡的小村庄,那里有广阔的田地和一排排高大的杨树。田地中间的那条小路是我常去散步的地方,我无法不老,也无法躲过无常的到来,但我要努力使自己过得潇洒一点。那朴实的菜园赋予了我恬淡的心性,我喜欢到菜园里呼吸泥土的芬芳。看那满架的豆角多么诱人,深紫色的茄子结得多么饱满,还有那一行行青翠的辣椒,在雨后的清晨闪耀着晶莹的光芒。

燕子可说是农村的使者了,只要看到了燕子就仿佛看到了冒着炊烟的农家小院。在所有的飞鸟中,燕子是最受人欢迎的了。它们虽然没有画眉鸟圆润婉转的歌喉,也没有鹦鹉艳丽的外表,但那一身黑色的燕尾服更能衬托出燕子俊朗的外形,再加上那矫健的身姿,燕子啊燕子,堪称鸟类中的侠士。

这一次我回家,一路上都能看见燕子停在电线杆上休憩。它们或三五个,或七八个,排成一排停在电线上,就像待命的战斗机,暗暗地积蓄着力量,随时准备与那寥廓的天空奋力一搏。我喜爱燕子,我从小就爱看燕子在天空中展翅翱翔。尤其是暴风雨来临之前,乌云密布,只有细细的微风轻轻地拨动街道上的落叶。突然一声呢喃,只见黑色的身影敏捷迅速地穿过空荡荡的街道。像一道道黑色的闪电,刹那间打破了街道上的沉闷。

“旧时王谢堂前燕,

飞入寻常百姓家。”

——刘禹锡《乌衣巷》

这是我最早读到的关于描写燕子的诗句,后来这两句诗也常用来比喻迅速普及的新事物,燕子也成为了勇于革新的代表。北归的燕子总会引起人们的遐想,“燕子归来寻旧垒”,故乡的燕子,总是人们心中最美丽的风景。

我的读书生涯

我喜欢看书是在小学二年级,那个时候我大约十岁。我的第一本书是学校里发的《读书做人》,严格地说,这是一本画册。书的外观我还记得,是一本浅红色的封面,上面印着书名。书的第一篇选自《庄子》,讲的是鲲鱼变成大鹏鸟的故事,第二篇是曾子杀彘的故事。后面的就记不清了。虽然这本画册很普通,但是我却特别喜欢。

我是农家子弟,家里并没有什么书看。爸妈也不喜欢看书,尤其不喜欢让我买书。于是,我就到书店里去看书,也借别人的书看。我有一个本家,是学校里的校长,我就经常到他家里借书。那个时候他正在准备考试,每天下班之后,他就坐在小屋子里面温习。我从他那里借过一本“现代小说合集”。借回来之后,我就没日没夜地看。因为他的家里有很多书,我希望早点看完,好再借其他的书。

上了初中之后,我就完全变成了一个“书呆子”。读书增长了我的见识,但同时也让我变得更加孤僻。我那个时候就想以后要当老师,因为这样就可以跟书打交道了。那个时候,我几乎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看书上。深夜的时候,看书看累了,我就嚼几粒花生米,喝一口清茶,站起身来活动一下,然后就接着看书。

有时候外面狂风大作,夹杂着冷飕飕的雨点,打得窗上的玻璃嗒嗒地响,而我坐在书桌前只觉得世界异常安静。沉浸在书的世界,外面的风雨也不再凄冷。长夜漫漫,是温暖的灯光陪伴着我翻越了一座又一座书山。

成年之后读书是因为有所寄托,越是受到打击就越是不忍释卷。当我寄居在僻静的小村庄,深夜里不断回忆少年时的往事时,我发觉我和书中的人物、和作者产生了深深的共鸣。当隔壁的房客在深夜播放李商隐的《别亦难》时,那哀怨悠长的歌喉又一次强烈地撞击着我的心灵,使我放下书本,不住地反复沉吟。

成年之后听闻一句话说:“案有诗书家必贫。”开始我以为这是一个真理,想想自己的景况,还真是觉得是书误了自己。但是生活中的“贫者”很多,他们也并不是因为“案有诗书”。于是,心中又释然了,又开始捧起了书本。

有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那么不是书生的人就一定“有用”吗?说读书无用的人,必定是一个自欺欺人之徒。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凭什么能做出成就?即使是武学名家,也一定能识文断字。刘邦没读过书,但是刘邦在打仗的时候对张良言听计从,客观上学习到了《太公兵法》。朱元璋出身贫苦,但是懂得礼贤下士,和文人学士们交往,不知不觉间也提高了朱元璋的文化水准。——有理论,有实践,这才是他们成功的条件。也就是不光要看你读了多少书,也要看你做了多少事。有时也并非一定要学富五车,因为世间还有一部“无字”的大书,那就是世间百态,人情冷暖。

学生总是说:“老师,你家里的书是不是特别多?”我在上学的时候确实也很爱买书,但是我并不是一个爱惜书本的人,所以到现在我手上的书只剩下了十来本,其他的已不知道丢在哪里了。因为经济拮据,曾经给自己立下一个誓愿,发誓以后再也不去买书。虽然遇到了书店还是习惯走进去,但是也不再有学生时代的那种热情了。

之前唯恐无书可读,现在唯恐读不胜读,手边的书还没有完全吃透,何必“贪多务得,细大不捐”?精力有限,若是一味痴迷,也会成为一种负担。韩愈在《祭十二朗文》中说:“吾年未四十,而视茫茫,而发苍苍,而齿牙动摇……”这是韩愈“焚膏油以继晷,恒兀兀以穷年”的代价。庄子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已!”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又说:“绝学无忧”。其实很多书是不必去看的,只要手边有几本心爱的书也就够了。

给璇子老师的答复——略谈我的文学观

小於老师:

你好。

看了你的这篇文章,心中感慨颇多。初看到这篇文章的题目时,很感兴趣。因为我也听同学讲过一些偏远乡镇中小学生源流失严重的情况。我以为你的文章内容是这个,看下之后,感觉完全不是这样。也许是因为你的年龄比我小很多的缘故,我也是在村里小学读的小学,那里的老师与校长对我的帮助都很大,可以说直接影响了我。所以,看了你的文章,我很吃惊。其实,也不奇怪,时风日下,老师们受影响的也很多。

一直很欣赏你,只是有的时候感觉你的心思有些重了,说话做事,峰芒毕露。心里阳光些,多往阳光一面看,你的眼里看到的就多是闪亮的东西。毕竟这个世界不光有阳光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为什么我们不多向阳光的一面看呢,即使是为了我们自己,也多往社会阳光的一面看看,包容一切,这样才能成就自己。能屈能申真英雄,有容乃大真君子。作为长你几岁,欣赏你的大姐,希望你能阳光一些,做人做事学会包容迂回,相信你会成就一番事业的。

一直希望与你好好谈谈,一怕有些唐突了,毕竟我们认识时间也不长,二怕你不理解,所以一直没敢与你谈。今天的话,说的对与不对,都希望你能理解,因为你的一些思想,我也曾困惑与抨击过,后来想通了,便不再纠结了,只有做好自己,你才能逐步接近你理想的样子。

璇子

——回复:

如果我们总是写一些闲适的文字,那么前人中有数不清的闲适文章,何必我们后人再写?我看过一些老人的诗文,不温不火,八面玲珑,写与不写没什么两样。

我很认同白居易提出的“文章合为时而著”的主张,还有历代的民生诗,放到现在难免不会被人批评是负能量。写真话,抒真情,刺贪刺虐,不粉饰不矫柔,痛砭时弊,而不是所谓温良恭俭让,这是文学应该具备的品性。既然关心时务,那么不具体向人介绍时务的真实情况,只是对恶劣的现象轻描淡写,然后再进行粉饰,这样失真的文字没有丝毫价值。

成年人已经不需要美丽的童话来安慰自己了。我写的东西并不是胡编乱造,我也不会编,我缺乏想象的能力,要不然我就专门给人编故事去了。对于您的观点我是能够理解的,既然世界是多姿多彩的,那么只去赞扬善与美,不去揭露恶与丑是比较片面的。

文学既是要反映现实,那么就应该全面,写揭露的文字不代表心中没有阳光,就像医生老是挑剔你身体上的毛病一样,这是一种关心,否则人家完全可以不管不顾,任你自生自灭。佛教老是说人间是苦海,老是说人生本来就是残缺的,为什么现在没有把佛教当作邪教来取缔?之前的心灵鸡汤却是已经被人批判为有毒了。我们现在看到的优秀诗文,哪一个不是发愤之作?哪一个不是在呼天泣血?物不平则鸣。

天地为万物之逆旅

原题:《人生如寄》

此时正值大暑,我已经在小城里安顿下来。白天我去书店看书,下午则去讲课,到了晚上就回到这里看书写字。这是一所空旷的农家大院,现在只有我一人居住。房东是一位非常和善的人,她说我很有才华,对我也很欣赏。我能租到这样一处好地方,真的是十分难得。这里虽然简陋,但是能蔽风雨,能观星赏月。庭院里栽种着葡萄,现在也已经熟透了,紫红紫红的十分诱人。一个地方住得久了,很容易对这里的一草一木产生感情。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一直就住在这里。

天气很热了,窗户上的纱窗也坏掉了,好在晚上蚊子不多,即使完全打开也没有什么关系。有时睡觉时,你能听到蚊子吹着小喇叭在你耳边盘旋。这里的蚊子真是奇怪,就喜欢停在脸颊上,好像就是为了方便被人打。睡梦里伸手拍死一只蚊子,然后又飞来一只,然后再打。夜晚穿堂风呼呼地吹着,蚊子也好像难以下口,所以这些时日倒也睡得安稳。

最妙的是将近夜半时,月亮也升得老高,有时还能看见巨大的光晕。每当皓月当空清风袭人,我总会徘徊在栏杆边上,仰望繁星点缀的夜空。每当这时,我总会百感交集,不知是喜是忧。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只有凉风拂拂吹起,一阵接着一阵,将白天的暑气也吹得无影无踪。尤其是夜雨如注,电闪雷鸣,更是让人欣喜若狂。此时直愿狂吟一首,将这满腔的豪情洒向暴烈的夜雨之中。

这里也可以说是我的第二故乡,有的人老是计划要到城里来买房子,我觉得还不如租一所这样的大院。要住就住,要走就走,无牵无挂,自由自在。很喜欢两句唐诗:

来往烟波非定居,

生涯蓑笠外无余。

随时都可以准备一场要走就走的旅行,多么潇洒自在!很多人似乎可以长生不死,所以他们总是在不停地积聚财富。记得一首旧诗写道:“世无百年人,强作千年调。打铁作门限,鬼见拍手笑。”真是画尽此辈人的丑态。

人生就是一场旅行,三毛说:“远方有多远?请你告诉我。”没人告诉三毛,所以她收拾好行装就出发了。李白也是一个喜爱漂泊的人,他说:“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有人说李白是在享受这种漂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李白的本意,不过这种漂泊的生活却刺激了李白的豪情,使李白为我们留下了一篇篇美丽的诗篇。

之前寄寓小城,写过这样一段消极的文字:

旅食小县城,洒然梦魂惊。

寒灯照四壁,深夜叹飘零。

……

本是山林客,误被尘缘缚。

颠沛流离间,想望杜工部。

年少未得志,泣血作歌哭!

而今重来故地,也再不会有这种消极的思想。即使深受打击,也一定不再消沉。一次次的波折,也让我愈战愈勇。荀子说:“人定胜天。”没有谁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奋斗的青春才是最值得骄傲的。

微山湖上的鱼鹰

在微山湖上,总是能看见鱼鹰盘旋在湖面。时而俯冲湖面捕捉鱼儿,时而栖息在船头上晒太阳。这是微山湖上特有的一道风景。我们这地方的风俗都是驯养鱼鹰来捕鱼,鱼鹰对于我们渔家来说,就好像内陆居民家里养的大黄狗。鱼鹰离不开渔民,渔民也需要鱼鹰。

渔人以船为家,生老病死都在船上。每当夕阳西下,平静的湖面上金光闪闪。我们的老渔民总是扯起苍凉的喉咙吼起渔歌:

夕阳西下血染天,

蓼花苇叶鬓毛斑。

湖中打鱼好过日,

忧乐不上心头间。

这总能让我想起《水浒传》中阮小七的歌谣:

爷爷生在天地间,

不怕朝廷不怕官。

梁山泊里过一世,

好吃好喝赛神仙。

我疑心当年施耐庵是经过微山湖时才构思出阮小七的渔歌,只有像微山湖这样宽阔的水面,才摆得开战船,才作得了战场。也只有微山湖这样的水面,才能产生阮小七这样豪爽的汉子。有人说山东人的性格太循规蹈矩,所以山东地区只出过贤相良将,没有出过皇帝。这话也不尽然。唐朝就出过黄巢,也曾一度称帝。黄巢的故乡就是现在的山东菏泽。还有徽宗年间的宋江起义,怎么说山东人没有叛逆的一面?施耐庵在写《水浒传》时,主要的取材之地就是山东,山东人的粗犷豪放也一定刺激了施耐庵的创作。

春秋时期,齐桓公“尊王攘夷”,北伐山戎,扶助弱燕,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战国之世,能与强秦相抗衡的也只有齐国。《史记》记载:三十六年,(湣)王为东帝,秦昭王为西帝。这个湣王就是“滥竽充数”故事里的人物,据说湣王喜欢乐手一个一个地吹奏,所以害得东郭先生只得逃走。汉朝初年,又有著名的“田横五百士”,义不事汉,全部壮烈牺牲。这些人不畏强权,敢于反抗,虽然事过境迁,但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他们的身影,他们的高贵品质也释放出永恒的光彩!

但是阮小七最后还是接受了招安,跟着宋江去打方腊了。就像鱼鹰,虽然能够自己捕鱼,但是捕完了鱼儿还是要去渔民那里去换取小鱼小虾,还是一样地栖息在渔民的船头,寻求渔民的庇护,依傍渔民而生存。它们本是自由的水鸟,但是习惯使然,它们逐渐忘记了自己的真性,这是鱼鹰的悲哀。正像豪气干云的梁山好汉,也一样受制于宋江,最后集体走向灭亡。我这样想着,又看见鱼鹰被渔民勒着脖子从嘴里取出大鱼,来换取那可怜的小鱼小虾。

司马迁的孤愤岁月

夜间读书时窗外狂风大作,风里夹杂着些淅沥的雨点。每当这时,我总会推开书本,然后抬头看那黑魆魆的夜空,伴以百感交集浮想联翩。我想起了司马迁,想起了这位含垢忍辱的太史公。没人知道,他在深夜停笔时内心承受着怎样的煎熬;也没人知道,他在凛冽的冬夜仰望飞舞的雪花时,心灵深处是否在一遍又一遍地流血。

我从高中时就很喜欢阅读司马迁的《史记》,有时晚上失眠,就打开灯坐在床上翻看。陈涉的不甘平庸、项羽的豪情万丈、韩信的落魄潦倒、张良的运筹帷幄……这些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以致多少年后我还能从中汲取很多人生经验。

司马迁从小受过良好的文化熏陶,长大后师从当时著名的经学家董仲舒学习经学,有着深厚的古学功底。若不是锒铛入狱,也不会激起司马迁对于底层英雄的热烈赞美。对有的人来说,越是困苦的环境,就越是能激发出昂扬的斗志。在他的《报任安书》中,司马迁列举了诸多因经受苦难而辉煌的圣贤: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韩非囚秦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

正是靠着这股不屈的精神,才成就了“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太史公书》。那劲厉的狂风,也许就是英烈们的呼喊吧?

被世人误解的猪兄

有的人类一脸赘肉,周围人就会说胖得像猪一样,其实猪并不胖。猪的身形匀称,线条流畅,四肢也很苗条,何尝有一块赘肉?把人类当中的胖子比作猪,简直是对猪的侮辱。尤其是小猪,粉红的肉身,银白的毛发,尖尖的耳朵直指天空,两只黑黑的小眼睛也是炯炯有神,何尝有萎靡不振之态?

猪很爱清洁,无论是大猪小猪,都是在墙角上厕所;猪也很聪明,就连小猪也能熟练地打开水龙头喝水。我不明白为什么世人总说笨得像猪,猪怎么就笨了?也许是因为猪耕不得地,拉不得车,看不得家,于是人类就用猪来骂人。猪的性情温和,安于人类的摆布,所以人类才如此地瞧不起猪吧?在所有的家畜中,也许只有猪没有正面和人类发生过冲突。

王小波写过《一只特立独行的猪》,我总感觉这是王小波的寓言。王小波说猪兄会学汽笛叫,可是猪只能哼哼唧唧,和汽笛声相差甚远。再说猪的音量又怎么能和汽笛声相比呢?猪的作息习惯其实是被人类逼的,如果不是局限在狭小的猪圈里,猪又怎么会吃饱了就躺着呢?

我唯一不喜欢的就是,猪总爱哼哼唧唧,这一点倒是和有些人类比较像。猪不如牛有恒心,也不如马有毅力,更比不上狗善于察言观色。它只是一头那样的猪,为了生活而生活,没有远大的理想,只要有吃有喝有机会结婚生子,其余的也就不管了,自然也就不会与谁奋斗。

在猪身上,有的人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所以《西游记》里的二师兄就成了某些人的精神好友。我重新认识了猪,也希望世人能重新审视一下这群得过且过的猪。

越是艰难处,越是读书时

我在新华书店看书时,一个中年妇女向我询问唐诗宋词放在哪里。我告诉了她,问她是给谁买。她说儿子正在坐牢,想写点诗,所以让母亲送两本有关诗词的书。她的儿子具体犯了什么罪,我不知道,也不能去问。但我能猜到她的儿子之前一定不喜欢读书,否则就会直接告诉母亲买什么书了。读书到底能有什么用处?我想对社会来说就是可以减少犯罪。

血气方刚的青年把精力都耗费在书籍上,就不会整日怨天尤人胡思乱想了。书是人的精神食粮,缺少了书香的浸润,人的私欲就会无限膨胀,最终将自己吞没。历来劝人读书的人,好像从来都没有想到这一层。台湾的李敖在狱中构思出《北京法源寺》,出狱后直接出版;清代的方苞写下《狱中杂记》,反而成为了他的代表作;还有明朝的杨溥,被皇帝监禁了十年,随时都有杀头的危险,而他就在狱中读了十年书。在整个明朝,还有很多像杨溥这样的士夫。

为什么监狱能使平时不爱读书的人读书?或者对于爱读书的人来说,反倒是一种促进。原因就是身体被监禁,而思想却会因此而活跃起来。很多人不爱读书,或者读不进去,就是因为外界的诱惑太多,扰乱了人的身心。我看这些人不妨将自己关进一所小书房内,杜绝外界的干扰,兴许就能使自己爱读书了。

碧波潭边的传说

很喜欢越剧折子戏《追鱼书馆》,这一段讲的是落魄书生张珍与鲤鱼精幻化的牡丹小姐夜中相会互诉衷肠的故事。很喜欢舞台上演员们细致入微的表演,虽然明知道现实世界里不会出现这样坚贞不渝的爱情,但心情烦闷时权且用来解闷,所谓“借他人酒杯,浇心中块垒”。

爱情是民间故事中永恒不变的主题,因为爱情故事最容易为普通人理解,最容易引起普通人共鸣。张珍唱道:“功名未登龙虎榜,怕误了小姐你终身。”小姐唱道:“纵然是你此身蟾宫难折桂,牡丹永不变初心。”张珍听后大喜:“她岂止桃李丰神容颜美,更有那湖海豪情令人敬!”

当我们为张珍感到喜悦时,其实内心深处又同时感到一阵阵心酸与悲哀,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这位牡丹小姐并不是人间的佳丽,而是碧波潭里修炼成精的一条鲤鱼。作者有意安排鲤鱼精来与书生相会,其实就是在告诉观众:除非鲤鱼能成精,否则书生永远遇不到这样可敬可爱的佳丽。

民间故事往往是大团圆的结局,所以也就减弱了故事的思想内涵。《追鱼》同样是采用浪漫的手法,使鲤鱼精真正地变成人,最终和书生在一起。其实这样的结局并未能让我感到满足,反而让我觉得空洞无味。

不知作者是出于何种目的,为什么要编造出虚幻不实的故事来哄骗读者的眼泪?为什么读者又甘愿受骗,为了不存在的故事而一遍遍唏嘘感叹?也许是因为这样坚贞的爱情太缺乏了,所以多情的人们总是不断地创设一个个瑰丽的故事,总是重复编织着一个个美丽的梦。

论《水浒》中的“正义”

这几天村里的很多街道口都贴上了关于“打黑、扫黑”的传单,突然想到《水浒传》其实也是为“黑恶势力”唱赞歌的小说。像史进、晁盖之流就是“村霸”,鲁智深是“寺霸”,张青、孙二娘是“路霸”,张横、张顺是“渔霸”、“湖霸”,李逵是“狱霸”,而柴进就应该是“豪绅”了。

当年梁山招安时,朝中大臣议论道:“新降之人,未效功劳,不可辄便加爵,可待日後征讨,建立功勋,量加官赏。现今数万之众,逼城下寨,甚为不宜。陛下可将宋江等所部军马,原是京师有被陷之将,仍还本处,外路军兵,各归原所。其余人众,分作五路,山东,河北,分调开去,此为上策。”其实这种议论非常正确。因为梁山人马毕竟是些“亡命之徒”,让这些新归附的“强盗”入城,实在存在些隐患。何况如果对这些人封官加爵,那么天下人都会以为“造反有理”。那些边疆将士背井离乡受尽苦辛,反而不如这群“强盗”来的容易,那么人人都会羡慕“强盗”,崇拜“强盗”,这样对于社会的稳定势必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从大局考虑,还是应该遣散为好,只是对这些人要妥善安置。

《水浒传》的流行,离不开毛主席的推动。尤其是轰动一时的“评《水浒》运动”,也是为了配合当时的政治运动而产生的。实际这时的“评《水浒》”,早就脱离了文艺评论的范畴,而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政治运动了。随着政治环境的改变,对于《水浒传》的看法也逐渐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当今一些人将《水浒传》看作是“流氓运动”,骂他们是一群赖汉,也实在有些过分。

水浒故事不是什么农民起义,因为并没有农民因为土地破产而起义。虽然有个林冲被逼上梁山,但是林冲毕竟是“体制”中人,所以林冲落草是属于官僚体系内部的矛盾。梁山好汉也不是什么黑社会,因为里面没有什么帮派。

“黑社会”的特征是:

一、有严酷的组织和帮规

二、有疯狂的掠夺性和破坏性

三、无视法律和社会公德

四、恐怖主义,滥杀无辜

梁山好汉令人诟病之处就是打劫和杀人(杀的都是恶人),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让人深恶痛绝的“劣迹”,而打劫也是出于不得已。

我们可以逐步分析一下梁山的情况:

一、没有严酷的组织和帮规

无论是入伙还是“金盆洗手”,都非常自由,绝不强迫。

二、没有疯狂的掠夺性和破坏性

梁山比较大的一次行动是“三打祝家庄”,但这一次是为了除暴安良。

三、没有无视法律和社会公德

好汉们都认同“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没有肆意地去践踏法律和社会公德。相反,他们遵守朴素的传统道德,“替天行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四、没有实施恐怖主义,滥杀无辜

唯一的一次打家劫舍(三打祝家庄),是为了除暴安良;至于伤害无辜,也只有李逵一个人,一个人是不能代表全体的。所以,梁山好汉虽然有缺点,但是他们的品质都是善良的。他们的英雄事迹也是可以流传给后辈子孙的。

著名作家冯骥才曾给武松写过一副对联:

失意且伍豪客

得时亦一英公

我觉得这副对联用来形容其他好汉也是可以的。虽然他们不得已去做了“强盗”,但是他们骨子里一直都在憧憬美好的未来。即使他们的行为为某些官僚士大夫所指,但他们舍生取义的精神还是令人敬佩的。如果非要给他们下个定义,那么可以说他们是一群反抗社会不公的侠士,为追求社会正义而蹈死不顾。

闲评阳明心学

心学与禅宗十分接近,王阳明的《传习录》我也实在看不进去。只喜欢他所提出的四句教:

无善无恶心之体,

有善有恶意之动。

知善知恶是良知,

为善去恶是格物。

这就像禅宗的偈子一样,通过简短的文字形式通俗地阐述自己的主张。

阳明心学以修心为本,这四句教可说是阳明心学的精髓,我觉得能深入领会这四句教也就足够了。

厚厚的一部《传习录》也是教人修心、炼心以应对纷繁的人事。现在一些地方讲授王阳明,也不过是用现代人能理解的语言阐述“心外无事、心外无物”的道理。我们的主流思想是唯物主义,为什么还会流行心学?这是因为之前我们过分强调客观事物的作用,忽视了内在心性的修养,即是说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现今物欲横流、精神荒芜的时代,是该需要好好清扫一下心中的芜杂了。

唯物与唯心并不是绝对对立的,两者之间可以互相吸收、互相补充,以使自身更加完善,只要是存在的事物就一定有其道理。我接触到的人当中,其思想往往流于禅学。他们一味地修心,老是片面地强调心性,这与明末的士大夫相差无几。比如洪应明的《菜根谭》,“咬得菜根,则百事可做”。片面地强调个人的修身养性,忽视了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改造客观世界的主张。——这是后期封建社会皇权逐步集中,思想逐步因循造成的。

习主席说:“打铁还需自身硬。”真正回复到儒家的传统,那就是“修齐治平”。如果自己没有坚定的信念,没有过硬的本领,那么又何谈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呢?心学等传统文化的研读与复兴,标志着当前思想界的活跃与繁荣。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这是好现象。有的人总是批评传统文化这不好那不好,我看先复兴起来再说。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人民也会有自己的选择。

我们还有多少纯粹的中国文化?

所谓纯粹的中国文化,是指在中国产生的,不是从外国传来,也不是在外国的影响下产生的中国文化。我们这个时代,正是处于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时代。近代以来,我们闭关锁国,逐渐落后于世界。于是,我们奋起直追,虚心学习外国的先进文化,终于找到了一条符合自身发展的道路。我们的综合国力提升了,所以国人对于自己的文化就变得自信了。有人要弘扬传统,不必为了弘扬而弘扬。当代的中国在很多方面已经被西化了,或者说被现代化了,总之都是一个意思。这是一个事实,不必掩饰,承认它也不丢人,丢人的是自欺欺人。

我们的政治制度是从西方演化而来,还有法律、军事、国防、经济、教育、交通、通讯……等等,都是来自于西方。单说教育方面吧,我们使用的汉语拼音就是借鉴的拉丁字母,汉语拼音确实比传统的注音法更先进更简便更实用,有了汉语拼音,我们就不必再去弘扬传统的注音法了吧?

我们要充分利用人类文明中一切优秀的成果,不必管它是古代还是现代、是中国还是外国。中华文明其实一直都是在兼收并蓄中发展,没有对于其他文明的吸收,中华文明也不可能延续不断。什么是纯粹的中国文化?诸子百家算不算?如果是,那么诸子百家的思想又有多少在当代的中国发挥作用?有人会说儒家思想至今都在影响着中国人民,可是影响中国人的绝不是孔子的儒家,而是被后人改造的新儒家。

现在很多人开始穿起了汉服,当然我并不反对。反正我自己是不愿意穿的,因为穿不惯。中国传统的鞋子是不分左右脚的,有人喜欢穿也随本人的意愿。鲁迅曾说,在学校抄讲义,毛笔总不如钢笔方便。到底要不要弘扬传统?我认为,如果传统有益于当代人,那么就应该弘扬,否则就不必弘扬。只要对当代人有益处,哪怕是直接采用外国的也不必大惊小怪。比如手机是外国发明的,我们也都是用手机联系,手机当然要比写信方便,有了手机谁还写信吗?

现代人的衣服合身合体,穿起来很方便,为什么一定要去弘扬传统服饰?如果一定要穿汉服,那么男子必须要束发,这是规矩。“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没有传统文化的内核,仅仅是穿一件衣服,难道就算是弘扬传统了吗?就连孔子也说儒者并没有儒服,为何现在的一些人比孔子还要固执?汉服不能穿错,这是规矩;汉服也不能搭配现代的衣服穿,否则就是不伦不类。即使我们现代人,总不能上身穿西装,下身穿短裤吧?在现代社会生活,我就不信穿汉服会比穿时装方便。

如果研究一下中国人的饮食,就会发现很多食品竟然都是外国的。是外国的又怎么样呢?时间长了就都变成中国的了。中国作为一个泱泱大国,应该有宽广的胸怀,什么中国的外国的,都是人类的文明。只要是优秀的文化,何妨共享,争什么你我?

为什么说杨志是自作自受?

杨志是一个毫无担当的人,失陷了花石纲就一走了之。待到皇帝赦宥,又去“央人来枢密院打点,理会本等的勾当,将出那担儿金银物买上告下,再要补殿司府制使职役。”他是将门之后,自恃有一身好武艺,以为花上点钱就没有办不成的事。也许在他眼里,根本就没把王法当回事。高俅把从前历事文书都看了,说道:“既是你等十个制使去运花石纲,九个回到京师交纳了,偏你这厮把花石纲失陷了!又不来首告,倒又在逃,许多时捉拿不着!今日再要勾当,虽经赦宥,所犯罪名,难以委用!”其实高俅也算是公事公办,而杨志却不这样想,他认为是高俅“忒毒害,恁地刻薄”。本是自己的失职,却怨天尤人。

王伦请他落草时,他认为“洒家清白姓字,不肯将父母遗礼来点污了”,非要博个封妻荫子,才算是为祖宗争气,——当然这也是杨志所处的时代的局限。在杨志看来,落草是不光明的,可是“买上告下”就是光明的吗?也许在一些人看来,不择手段升官发财才是正常的,洁身自好安贫乐道却是不正常的。卖刀时偏偏遇到了醉醺醺的牛二,牛二是京师有名的滚刀肉,官府也奈何不得。这样的泼皮不过痛打一顿就是了,可是杨志“一时性起,望牛二颡根上搠个着,扑地倒了。杨志赶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连搠了两刀,血流满地,死在地上。”防卫过当,以致弄出了人命。虽是官府有意周全,最后还是判为“一时斗殴杀伤,误伤人命”,刺配充军。这一次杨志没有逃避,虽然惹了官司,但是也为自己赢得了行侠仗义的好名声。

失陷生辰纲时,杨志又一次选择了逃避。这一次的失事可以说是注定的,这一行人怎么看怎么不像商人:大热的天挑着百十斤担子赶路,还有一个面容凶恶的人手持朴刀,拿着藤条鞭打,单是从这些形迹上看就比较可疑。梁世杰很赏识杨志的武艺,如果回去认个错,梁世杰也不会把杨志怎么着,估计会责成杨志一块捉拿晁盖一伙。对于杨志来说,事情未必会像想象的那样坏。可是杨志偏偏胆小怕事,出了点事就逃之夭夭。杨志也并非是洁身自好,起先不肯落草,是因为还对官府存有幻想,认为通过走后门,可以轻松地恢复原职。可是,污浊的官场并没有那么简单,杨志又一次尝到了有家难回的苦闷。于是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决定上山落草。

杨志在途径梁山泊时,曾经被林冲拦截过。因为自己亲身体验过江湖的凶险,所以在押送生辰纲时疑神疑鬼,以至于弄得一行人离心离德。那么热的天却偏偏要赶路,难道强盗不会在大白天作案吗?况且又有哪一个商人手提朴刀赶路?那些担子一个比一个沉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还有一路上歇脚住店,客栈里鱼龙混杂,难保不会被歹人给盯上。杨志自以为周密的计划实际上漏洞百出,杨志的失策也正是由于自身的刚愎自用。

杨志虽然是《水浒》中的主要人物,但是他的遭遇却似乎并没有受到读者的同情,也可以说杨志的遭遇都是由于自作自受。一个没有担当的人是不足以成就大事的,而杨志身上恰恰缺少的就是这种敢于担当的品质。在杨志身上,没有舍身报国的热情,也没有豪气干云的肝胆。他所考虑的也仅仅是关乎个人的得失,也就是所谓的“封妻荫子”。

对于基层国学的反思

现在小学的课本里竟然还有“卧冰求鲤”的故事,真的是让我惊异。不过我在讲的时候,特意告诉学生,这种行为只能算是“愚孝”。还有校园里也在宣扬《二十四孝》,不知是在教育学生还是在教育老师?自从宋代理学盛行,父亲对于儿子就只是单方面地要求,这就是我们底层中国家庭的传统。做父亲的从来都不会觉得自己不对,总是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天经地义”。

子女要尊重父母,父母也要尊重子女,这才是合理的家庭。可是,我父亲的头脑当中根本就没有这种概念,他总是认为天底下只有儿子尊重老子,没有老子尊重儿子。老子跟儿子说话可以随意骂儿子,这没有什么不对,甚至认为就应该这样。这也是我们农村里的民风,愚民提倡愚孝,只能让自己的子孙更愚。这种“愚文化”真的是流毒不止,误尽苍生!

父母赞同孩子读《弟子规》,只是想让孩子听话服从,并不是为了要复兴传统文化,中国的家长还没有这么高的觉悟。一些单位也在组织员工学习《弟子规》,也只是为了培养毫无思想、只知服从的被剥削者。我不反对学习《弟子规》,我反对父母单方面地拿自己都做不到的标准去要求子女。如果要学习,那就让家长跟孩子一起学习,一起实践,尤其是家长真正以身作则。

王小波讲过一个故事——

他有一位世伯,是一名校长,很喜欢给学生讲二十四孝。文革时期,一群学生把他驱到冰上,说:我们打听清楚了,你爸今儿病了,要吃鱼,脱了衣服趴下吧,给我们表演一个卧冰求鱼。从此,这个世伯就落下了病根。王小波总是说笑话安慰他:你没给他们讲割股疗亲,该是不幸之中的大幸,要不然,他们片了你,岂不更坏?

说到而做不到,就是虚伪;能说而不能做,就是欺骗;自己做不到,而只是单方面地要求别人,就是不折不扣的无耻!伪道德不止害人,也会害己,尤其是顶着“国学”的招牌到处害人,更是荼毒生灵。因为有一个“国”字,所以也容易诱人,同时也容易压制一切不同意见。当今社会有很多这样的“大师”,他们讲话时总爱故弄玄虚,同时也喜欢处处标榜自己。老祖宗留下来的优秀文化,人人可读、人人可学,怎么偏偏被这些人垄断了呢?这群人利用孔孟思想“讲学”、圈钱,祖宗若是地下有知,不知会不会被气活过来?

现在书店当中的国学书籍也越来越多,有些还是理学书籍,比如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等等。还有王阳明的全集和《传习录》,四书五经也出现了大字白文本。有人说,国学无所不包,甚至还能拯救人类。对于这种观点,我作为一个中国人,自然希望是真的,可是又不能不产生怀疑。当我们的祖国遭受到侵略时,是不是国学赶走了侵略者?当我们的国家一穷二白时,是不是国学给我们带来了经济繁荣?

近代的时候,我们的国学研究比现在还要强大,为什么那个时候的中国不如现在的中国强大?是国学拯救了国家,还是国家拯救了国学?我想,如果现在的中国还是那个积贫积弱的王朝,估计不会有外国人热衷于学习中华文化吧?——当然,这里是说一般的外国人,少数的汉学家除外。

外国人对中国文化感兴趣,是因为我们的国家已经强大到不容他们忽视。没有国家的强大,何谈国学的复兴?所以,我们不要人云亦云,认为国学多么多么伟大。国学的伟大是以强大的国家为后盾的,没有国家的支持,国学也不过是穷书生案头上的课本而已。记得某位哲人说:“去圣乃得真孔子。”很欣赏这句话,不光孔子,对世界上的任何文化都要有批判精神。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古为今用,批判吸收,这样才是正确的学习态度。不迷信权威,敢于质疑,才是一个读书人应该具备的品质。

潘金莲就是一个淫妇,不必洗白

现代人似乎对于潘金莲比较宽容,以前认为潘金莲是淫妇,现在却有人替潘金莲说什么“公道话”,认为潘金莲很不幸,嫁给了那么样的一个丈夫。似乎妻子对丈夫不满意,就可以减轻出轨的罪责。潘金莲嫌弃武大郎,与西门庆私通,最后又毒死武大郎,这是在犯罪,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吗?即使潘金莲没有毒死武大郎,那么潘金莲也不能说是一个好妻子。只是因为自己的丈夫配不上自己,就可以和别的男人发生关系吗?这是什么伦理?如果一个女人在出嫁之后,发现有比丈夫更好的男人,就可以不对丈夫负责,而和另外的男人产生“感情”吗?

既然已经结婚,就必须要对丈夫负责。如果丈夫没有对不起妻子,妻子自然也不能对不起丈夫,这是最基本的道德。当今社会不是也会出现潘金莲这样的故事吗?由于与别的男人产生“感情”,就要和丈夫离婚,丈夫不同意,就和情夫合谋害死丈夫。这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为什么要对潘金莲表示同情?

人类不同于禽兽,禽兽之间可以乱来,只有人类不行。异性之间相互吸引,这很正常。但是一对男女已经结为了夫妇,就不能再对别的异性产生什么想法,这是人类社会的规则。无论是谁都要遵守,不遵守就应该受到惩罚。如果认为潘金莲的行为是为了追求自身的幸福,那么人类的基本道德操守也就可以随意践踏。潘金莲嫁给了一个不如意的丈夫,只能怪自己眼光太高。谁不希望嫁给一个白马王子?谁不希望婚姻美满?再说潘金莲的行为怎么能说是在追求幸福呢?不安分守己,见异思迁,这山望着那山高,这也是一些女人出轨的内因吧?

当然清官难断家务事,一个男人娶了这样的妻子,也只能自认倒霉。出现这种事情很难说谁对谁错,丈夫可以说是妻子见异思迁,妻子也可以说是因为丈夫没本事。这种事情何必纠缠谁对谁错?总之,妻子瞒着丈夫出轨就是淫荡,丈夫不能使妻子满意就是没本事,夫妻双方都没有可同情的地方。对于旁人来说,这是家庭内部在闹笑话,才不会管谁对谁错呢。

一轮明月耀天心——评李叔同

最早知道李叔同的名字,是在中学语文的试卷上,那是一篇丰子恺怀念恩师的文章。后来阅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又知道了李叔同原来是一位才子,写过脍炙人口的歌词。我认识一位净土宗的护法,她早年在镇政府供职,而今退休,就在当地的寺庙里管理财务工作。我们之间年龄相差很大,但叙起来却是同辈。我从朋友圈看到她转发的佛教电影《一轮明月》,这部电影讲述的正是李叔同传奇的一生。影片中的很多场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看过之后,仍是意犹未尽。

我在想,李叔同的一生都是在追求一个目标,那就是:救亡图存。青年时期的李叔同意气风发,斗志昂扬,东渡日本学习绘画,并把西洋音乐、戏剧引进中国,所作所为都是为了使中国民众接触到新事物,进而促成民众的觉醒,使中国强大起来。可是身处乱世,处处掣肘。带领学生野外写生,警察硬说是描摹地形;在课堂上教授西画,用人体当模特,教育厅却说是有伤风化。种种打击,遂使曾经的热血青年心灰意冷,独自闷坐在空荡荡的教室。

好友夏丏尊半开玩笑地问他:“你可倒好,天天吃斋念佛做居士,你干嘛在家修行呀?索性出家算了,多彻底,多痛快。″李叔同缓缓地抬起头来,满眼忧郁,凝望着夏丏尊,说道:“你说的不错,我是想出家做和尚。″夏丏尊一愣,惊讶地望着李叔同,想不到眼前的这位才子真会生出出家的念头。

后来,李叔同与学生、友人告别时,还特意提起夏丏尊对自己出家的“助缘”。夏丏尊自然是免不了一片惋惜之情,但又只能听之任之。再后来,夏丏尊去看望已是佛门宗师的李叔同,只见李叔同正独自蹲在河边洗漱。挚友重逢,自然又多了一番唏嘘感慨。

李叔同学成归国,本想用自己的一身所学奉献于多难的祖国。可是事与愿违,希望破灭,于是毅然选择出家。即使成为僧人,也从未放弃过求索之志。甚至可以说,李叔同出家的动机,也是为了想要在佛学中寻求救国救民的答案。当他的日本妻子哀求他到日本出家时(日本的僧侣可以携带妻室),他说:我是中国人,我只做中国的和尚。好友问他:怎忍抛离妻儿?他说:人事无常,如暴病而死,想不抛也做不到。

从此,一袭缁衣,闭关修律,成为一代高僧。

弘一法师生于乱世,毕生都在探求救国救民的真理,即使遁入空门,也是心系苍生,也许这就是佛陀所说的悲悯吧?当我漫步在幽净的寺院,耳中听着信士们悠扬的梵呗,脑海里又不禁浮现出弘一法师苦攻律宗的身影。

影片中的李叔同忧国忧民,为了拯救世道人心,四处云游,将自己毕生的才华都奉献于伟大的佛教事业。弥留之际,仍然心怀祖国,痛伤未能解脱众生苦难。

李叔同是一位伟大的实践家,不比当今空宣佛号、欺世媚俗之徒。他在僧俗两界均有声望,至今仍令人缅怀。我想,这不仅是因为他才学宏赡,更是因为他始终心忧天下,自度度人。

愿大师精神永远流传,也愿中华大地上多出现几个心忧天下的李叔同。

放不下的《三国演义》

我自己是从小就爱看“四大名著”的,我不知道我的语文学得好是不是受到这些名著的影响。成年之后,为了生计,辗转于各地。于是越觉得“四大名著”的无用。如果让我给别人推荐书,我是不会推荐这四部书的。如今在一所小学代课,在给学生推荐课外读物的时候,却总是绕不开这“四大名著”。

我本身是喜欢历史的,所以我更倾向于《三国志》。虽然我早已不看《三国演义》,但是在重新翻阅时,又不知不觉地被其中的故事所吸引。如果用挑剔的眼光来看,中国的古典小说都有一些缺陷。但是,小学阶段的读物还是应该以有趣为主。从学术眼光来看,当然是《三国志》比《三国演义》更好。但是老师也不能向小学生推荐《三国志》。从趣味上来说,自然是《三国演义》更合适。

我在课上讲《三国演义》时,本以为学生对于三国人物很陌生。没想到学生却很熟悉里面的人物,女生还知道里面有貂蝉、大乔、小乔。我问学生:“哎,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呀?”学生们说:“我们玩“王者荣耀”知道的。”我笑了笑,想不到被我一直鄙夷的游戏还有这个作用,这可比老师的一堂课有用多了。我的学生都比较早熟,他们也会像一些家长一样喜欢追逐社会上的一些“潮流”。我在与他们相处时,也在不断地修订自己的一些教学思路。因为他们毕竟还是“小孩子”,我不能用自己的观念去苛求他们,这样对于他们来说也不合适。

所以,当我向他们灌输一些价值观时,我一定要考虑到他们的接受程度,一定要让他们乐于接受——而乐于接受的前提就是要有趣。现在的学生再也不用背诵孔孟,再也不用学习对课。现在的学校,小说成为了必读书籍。通过有声有色的小说来认识周围的世界,来探究对世界的好奇,不能不说这是现代学生的幸福。

对于教育部推荐的书目,很多我从来都没有看过。到书店去翻看时,并不觉得如何好,只感觉内容太肤浅。也有可能是我自己小时候没有看过,所以总会用成人的眼光来评判。也许在小学生看来,这些书都是有趣的。因为我早已不是小孩子的缘故,所以我再也无法体会到少年们的阅读感受。小学老师在学生当中还是很有威严的,老师说的话也形同“圣旨”。所以我觉得老师有必要多向学生灌输一些优良的思想。作为一名语文老师,应该多向学生推荐这些优秀书籍。只是,我的很多学生并不爱看书。如果我要求他们去买,也许会引起他们的反感。甚至一些家长也会指责老师让买课外书。

我想,如果我把自己阅读课外书的感受向他们分享,或许情况会好一些。于是,我就把我阅读《三国演义》时的感受分享给他们。我发现他们都很爱听,所有的学生都聚精会神地听我说。在这个时候,我能感受到孩子们对于那些精彩奇异的故事的向往。其实我在讲的时候,对于那些过于离奇的故事都是略过去的。但是对于作者浓墨重彩描写的关羽,我却不好都略过去。我只好讲关羽“温酒斩华雄”“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的故事。因为如果没有这些故事,三国故事会逊色不少。虽然我清楚地知道,这些故事都是虚构的。但是在给学生讲的时候,我只得煞有介事地去描绘。我深知当下最重要的是引起他们的兴趣,激起他们对于书籍的向往。至于故事的真实性,就顾不得许多了。

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不可能用一节课讲完。学生总是说:“老师,再讲一个。”我说:“不讲了,故事太多了,讲不完。你们自己去看吧。”学生问:“老师,一本《三国演义》多少钱?”我说:“价钱都不一样,你去书店问问吧。有精装的,有平装的,最便宜的是盗版的。”学生笑了:“老师,我们不买盗版的。”

讲完了《三国演义》,我又简单介绍了其他三部书。我跟学生们说:“中国学生就应该知道中国的名著,就应该热爱中国的文化。这样才算一个合格的中国人。”学生问:“那如果不知道呢?”我说:“不知道就只能算是半个中国人。”

我平日读过的一些书,现在也渐渐地忘记了。只有这“四大名著”最让我感觉亲近——这四部书的故事也熟悉得有些让人“厌倦”。

但真正令人难以忘怀的不是里面异彩纷呈的故事,而是这四部书里蕴含的传统中国人的精神品格。

闲话书房

读书人最喜欢布置自己的书房,书房是一个人远离世俗喧嚣的场所。有时候,对于贫寒的读书人来说,拥有一间独立的书房只是一种奢望。对于这些人来说,在案头上摆上自己喜欢的书籍,就算是自己的书房了。文人往往喜欢给书房起名字,最著名的当属蒲松龄的“聊斋”。一部《聊斋志异》名动天下,“聊斋”的意义也远远超出了书房的范畴,变成了一种文化符号。

我最喜欢《红楼梦》里探春的书房,“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了磊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西墙上当中挂着一大幅米襄阳《烟雨图》,左右挂着一副对联,乃是颜鲁公墨迹。其词云:

烟霞闲骨格 泉石野生涯

相较于黛玉书房的精致,这样的书房布置也显示出探春素日的豪爽。

我在家时也往往喜欢大开门窗,一到晚上,月光就毫无阻碍地洒在窗前的书桌上。越是夜深,风越是凉爽。吹得人神清气爽,烦虑尽除。中国古人中还有一个喜欢“阔朗”的,那就是庄子。

——“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

前人评价庄子“恣肆汪洋”,庄子的文章是诸子中最有文采的,也是思想最奔放的。原来在那个物质匮乏的乱世,竟还有庄子这样的宗师。马克思说,物质决定意识。但那样一个动荡的年代,何以产生如此超前的思想?又何以让后人一代一代地去追寻?

不错,人是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人类的很多活动都会受到现实世界的限制。

但是,思想的力量是无法压制的。所以在苦难深重的天竺,产生了悲天悯人的佛陀思想;在野蛮恐怖的纳粹统治下,产生了革命的马克思主义。越是深重的苦难,反而越是能催生出蓬勃的思想,去指引后人。

书房虽然是可以给人提供心灵休憩的场所,但绝不是供人逃离现实的“象牙塔”。应该说,有思想有文化有人文情怀的地方,就是文人们的书房。书房是修学储能之地,它的终极意义还是应该落到现实社会。蒲松龄的书房是毕家藏书的阁楼,马克思的书房是大英图书馆,庄子的书房是天地万物。而我们普通人的书房,就是由这些伟人所建构的文化宝库。

关于散文的一些看法

提起历代的文学形式,人们总是说“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但是有一种文体却常常被人忽略,那就是散文。从现存最古老的《尚书》,到春秋战国时的“诸子百家”,再到“唐宋八大家”,明代“前后七子”“唐宋派”“公安派”,再到清代的“桐城派”。可以说,散文一直都是文学史上的主流文体。因为“无处不在”,所以也常常被人忽略。

有时散文跟小说又是比较容易混淆的。比如,散文和小说都可以写人、记事、描摹景物,但是散文无论是写人还是写景,表达的都是作者自己的感受。同时,散文的抒情性是比较强的。小说中也会有景物描写和心理描写,但作者一定是“置身事外”的。作者写小说也只是将“别人”的故事与内心世界展现给读者。

所以区分散文跟小说的方法就是看作者表现的是“谁”的感受。如果是作者本人的,就一定是散文了;如果不是,那就是小说。

从明清时起,人民群众最喜爱的文学形式就是小说。直到当代,人们往往关注写小说的作者。在老师推荐的书目中,也往往以小说为主。其实我个人并不赞成学生过多地阅读小说,因为小说一般篇幅较长。小说涉及的知识面也比较广泛,学生对于小说的理解可能还不是很深入。所以对于学习写作,效果可能也不是很好。

我比较赞成学生学习散文,因为散文运用得最为广泛、也最实用,并且散文表达的是作者本人的思想,不必处心积虑地去“创造”别人的想法,所以也最省力。还有散文不必限于篇幅,可长可短,所以也比小说更自由、灵活。

总之,散文是运用最广泛、最实用、最省力、最自由的一种文体。我认为学生时代应该以学习散文为主,小说、诗歌应该作为一种补充。小说可以开阔人的视野,增长人的见识;诗歌可以锤炼人的语言,使人的思想清新脱俗。二者都要涉猎一些。

在散文的写作中,适当地“引经据典”可以增加文章的文采,使文章更加具有可读性。我比较喜欢含蓄温雅的风格,比如朱自清、冰心、梁衡等,鲁迅先生的一些文章也具有这样的美感。尽管读者都有些厚古薄今的倾向,我自己也有时不能避免。但我觉得古代散文毕竟离我们的生活较远,我们应该“师其意不师其辞”。

纵观中国文学史,散文的发展一直没有停滞。“唐诗”的辉煌已经一去不返,“宋词”也难以再达到它的高度。但是散文却是不断地推陈出新,历代都有名篇佳作出现,我觉得这是散文的一个优势。虽然当前的小说似乎比散文更加具有活力,但这也可能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因为小说在读完之后,人们只会记得它的情节,而不会像读散文那样一遍遍地体味它的语言风格。

佛系思想为什么这么流行?

佛教最会迎合底层民众的心理需求,中国人放不下亲情,佛教就说可以在家念佛,一样可以往生净土,这就是现在颇为流行的净土宗。很多有闲阶级都喜欢手拿念珠,不过是一种装点罢了。来去自由,几无约束,这样的教派俨然成了一些人的玩物,也许这就是佛家的生存之道。佛教的很多思想本是中国固有的,譬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很多人总感觉这是佛教思想,其实在《易经》中就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话,佛教只是把这些哲理改造成宗教语言罢了。

还有“心不苦则智慧不开”,孟子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显然佛教改造得更浅显通俗,所以让一部分人五体投地。儒家思想由于在新文化运动期间被打倒,所以在很多人的头脑当中,儒家就等同于封建保守。而佛教由于未被时人打击,所以到了现在,佛教思想反而更容易为很多人接受。

儒家和佛家都提出了一种处世规则,但是儒家更具体,要求更高,所以只有少数人才能真正做到。而佛家不讲什么原则,佛家认为整个宇宙都是空的,人世的很多规则不必去遵守,所以很多懒人更喜欢佛家。佛家有更广阔的社会基础,但是又能怎么样呢?不过是一群人聚在一起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中国的优秀文化,几乎都被佛教借用,改造成了佛教的思想,这是佛教做得成功的地方。当然也是因为佛教语言更加通俗易懂,所以更能迎合民众的支持。孔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当然,现在的佛教不能算是异端,可以算作儒家的一个支派。佛系思想的流行其实也是得益于儒家思想的深入人心。

为什么不喜欢曹操?

一、为什么不喜欢曹操?

曹操能文能武,很有个人魅力。但曹操只是敬重强者,对于弱者,要杀便杀,要剐便剐。败走华容时,直接将老弱士兵踏于马下,丝毫不以为意。而刘备在兵败之时,携民渡江,众将皆曰:暂弃百姓,先行为上。玄德泣曰:“举大事者必以人为本。今人归我,奈何弃之?” 与刘备相比,曹操缺乏仁爱的温情,虽然曹操能聚集一批能臣武将,但是这些能臣武将只是一种利益的结合,没有谁会像刘关张那样生生死死。

二、莫以贫贱论英雄

清初孝廉查继佐于冬日偶步郊外,见一乞丐相貌堂堂,遂解衣相赠,劝其读书求取功名,这个乞丐便是日后的吴六奇。后继佐受明史案牵连,亏得吴六奇极力营救,才得以保住性命。人间事真是变幻不定!

三、夷吾无耻

晋国公子夷吾流亡诸侯时,秦穆公曾派兵护送夷吾回国继位。夷吾向穆公诺:即位之后将河西之地割让给秦国。可是,夷吾在即位之后却背弃诺言,又趁秦国发生饥荒时派兵攻打秦国。夷吾恩将仇报,真是禽兽不如!

四、权力与改革

在电视上看到官员视察的画面,不禁想到刘邦的一句话:“大丈夫当如此也!”假如让我重新选择的话,我可能也会选择去做官。这并不是什么功利主义,追求权利未必就代表着私欲。古代的读书人以天下为己任,不就是要先有权力吗?没有权力而被朝廷屡次贬谪,无法实施自己的政治主张,不就是所谓的怀才不遇了吗?

文人从政是我国优良的传统,虽然很多文人并不适合做官,但是相对于贵族政治来说,文人政治毕竟是历史的一大进步。底层文人发愤苦读,只为日后能出人头地,正是“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大多数官员一旦进入政界就变得畏首畏尾、患得患失,最终尸位素餐、庸碌无为。于是社会上的很多事情就腐烂得无可收拾,这个时候就需要一些有胆识的人出来整治。要整治就不得不痛下针砭,和这群腐败官吏作斗争,于是势必会受到官僚群体的集体围攻。只有少数刚正不阿的官员才能保持自己的初心,宋代的王安石就是其中典型的代表。

王安石出身小官僚家庭,自小文思敏捷,读书过目不忘。因为文章写得好,所以颇受欧阳修的赏识。王安石是一个追求务实的人,所以屡次放弃安闲的馆职,宁愿去做知县、通判这样的小官。为了实施变法,不惜和诸多好友反目,在社会上更是遭到守旧文人的百般诋毁。冯梦龙的“三言”里有一篇《拗相公饮恨半山堂》,甚至将北宋灭亡的原因归结于王安石变法。大厦将倾,一木难支,如果没有王安石变法,北宋的国势难道就不会恶化吗?与其坐以待毙,何如积极应对?那些窃位苟禄的王公贵族,只知明其哲以保其身,难道这样无所作为就能算是国家的栋梁了吗?

然而,老百姓不明事理,宁愿安于现状,也不愿做出改变,这是几千年来中国人的劣根性。除非是被逼上绝路,才会被迫地作出反应。所以中国的事情往往积重难返,除了商鞅变法比较成功、比较深刻之外,中国后世的历次变法都只是扬汤止沸,没有触及到社会的症结,除非是遇到改朝换代的时候。王安石变法对于北宋的吏治、军事、边防、农业、商业、教育等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触动,改革的力度还是比较深入的,这在中国历史上也不多见。当代中国的改革开放是非常成功的,从改革开放之后,所谓的“改革”都不是真正的改革,只能叫作“改良”。社会越是富庶,改革就越是困难,因为身上的包袱太重,不能放手去做。

灯下漫笔

小的时候不曾熬过夜,晚上八点多钟就已经困意袭来,那时年龄小支持不住,于是就早早地上床睡觉了。随着年龄的增长,睡得也越来越晚,于是渐渐就睡不踏实了。尤其是步入社会整天紧张地工作,连做梦也不得休息了。一个女生问我:“老师,你是喜欢小时候,还是喜欢长大的时候?”突然被这样一问 ,我反倒不知道怎样回答她。我也说不清楚到底喜欢什么时候,想了一下,只好笑着跟她说:“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义,该长大还是得长大。”

工作久了,一时看不到成绩,连自己也迷茫起来。回想起少年遗事,悲感不觉涌上心头,早已度过青春年华,心中却还时时残留着青春时的梦影。很羡慕陈抟老祖,无荣无辱,倒头就睡,就像松鼠的冬眠一样。有时候我就想,人如果也能冬眠该多好啊!累了一天,觉得躺在床上睡觉才是最幸福的时候。一觉醒来,看到窗外凄清的曙色,于是昨夜的苦楚也渐渐消释。孔子云:“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人都有衰老的那一天,既然逃脱不了,那就坦然地去面对。陈抟老祖的超脱追求不了,因为我毕竟要生活在烟火人间。那就学习孔子的积极入世吧:“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君子多乎哉?不多也。”

冬夜凄清,体会到造物的冷冽,也想到了世俗的冷眼。我之前仰视过山峰的雄伟,想到有时候人类也是多么地渺小。在狭小的书房里翻动书页,听着窗外唰唰的雨声,不禁百感交集。时光的飞逝犹如流水一般,世上的人也在不断地变换,就像雨中的花瓣,被风吹落就化作了一片泥土。看到马路上被轧扁的啄木鸟,不禁感叹生命的脆弱。鲁迅先生说:“假使造物也可以责备,那么,我以为他实在将生命造得太滥了,毁得太滥了。”

“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是高明的,对于虚无缥缈的事物避而不谈。他还说过:“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这句话对于那些好谈鬼神,喜弄玄虚的人来说,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人生需要脚踏实地,需要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苦难,逃避、自欺都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人生世上,何必苦苦强求?人生就是由一个个悲剧组成的,经历过就理解了、豁达了、释然了。如果有一天,当我们白发苍苍,独自蜗居在冷静的乡野,听着窗外凄厉的北风,静静地回首那些不堪咀嚼的往事时,不知心中是否还会凄然一笑?只要我们努力过,发愤过,即使最终失败,也绝不会留有什么遗憾。人生只要尽力就可以了,求而不得是无需过分伤感的。

漫谈中国的隐士

中国的隐士其实都是隐得不彻底,他们虽然身在山林,但是内心深处还是渴望能够得到重用。这与西方人完全抛弃人类文明不同,西方的隐士是去过一种“野蛮”的生活。而中国的隐士依旧不放弃诗书琴剑,依旧希冀能把自己的抱负奉献于社会。即使是中国的宗教徒,也还是与世俗社会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寺观中的一切也还都是世俗社会提供,他们也会走入凡尘去普度众生(即是宣传教义,吸引人出家)。如果没有这项工作,那么宗教也就无人继承,他们所坚守的教义也会从此失传。这就是中国人的人生哲学,无论做什么,所有的活动都是为现实服务。无论再超凡脱俗的宗教,只要流入中土,就要适应中土的民风民俗,否则就只能消亡。

唐玄奘舍身求法,一路上风餐露宿,历尽了千辛万苦,最终如愿以偿,将大乘佛教的真经取回了中土。然而正是因为他取回的真经太过“原汁原味”,导致他的宗派没有能够融入到民众中去,所以他所创立的法相宗很快就湮没无闻了。

佛教虽然是外来宗教,但是佛教早就开始了中国化。尤其是当今颇为流行的净土宗,就是因为成功地迎合了底层民众的心理,所以成为了和禅宗比肩的教派。还有科技的发达也方便了佛教的传播,佛教有唱经机、有公众号、有协会官网,信众都是通过微信群联系,这可比当年佛祖徒步入城说法方便多了。

隐士似乎是底层的哲学,而佛教似乎是上层的附庸。何以言之?因为隐士注重经世致用,注重针砭时弊,而佛教则一味教人忍耐,注重维持现状。佛教教义不激烈,到最后总是顺应既定事实,但毕竟是和社会相联系。如果完全脱离现实,幻想所谓的天国,那么只能叫作邪教。在中国,无论什么“超脱”的思想,总是和现实相联系。越是显赫的学问,越是与社会紧密联系。如果故步自封,就只能逐渐湮灭,就像唐玄奘的法相宗一样。

生命的韧性

唐伯虎参加乡试时,被座主梁储录为第一,并且“还朝示学士程敏政,敏政亦奇之”。可是就在唐伯虎准备一鼓作气参加会试时,却因为受到科场舞弊案的牵连,被皇帝削去了功名,从此以后再不能应考。这对唐伯虎来说绝对是一个重大的打击。有的人深为唐伯虎惋惜,认为以唐伯虎的才华,如果没有这次遭遇,是可以顺利进入仕途的。但我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我认为唐伯虎是命中注定要被黜落的。

唐伯虎青年时期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父母、妹妹、妻子相继去世,所以唐伯虎一度消沉,与同乡张灵整日酗酒。后经祝允明规劝,于是锐意进取,在家闭门读书,第二年便考取了乡试第一名。与其说是唐伯虎的试卷写得好,毋宁说是座主梁储爱惜人才,被唐伯虎的才气打动。如果唐伯虎的试卷是标准的八股文,那么梁储又何必特意“还朝示学士程敏政”,并且程敏政“亦奇之”?这说明是唐伯虎的矫健奇绝的才气打动了主考官,所以梁储才破格将唐伯虎录为第一,并且还要特意嘱托程敏政,一定不要埋没了唐伯虎。

程敏政在朝中政敌颇多,这次的科场舞弊案也是朝中的政敌对于程敏政的一次政治打击。即使没有这次科场舞弊案的牵连,唐伯虎的仕途也一定不会顺利。因为做官不需要才气,不需要思想,只要做一个顺从的奴才,能让上级满意,就算是一个好官。翻翻《明史》,那些有个性有作为的官员,有多少能够官运亨通呢?我想以唐伯虎的性格,也绝不愿意做一个驯服的奴才。实际上在唐伯虎的身上同时具有儒、佛、道三种思想,这三种思想也贯穿了唐伯虎的一生。唐伯虎的内心也充满了矛盾,既蔑视权贵,又渴求功名,既淡泊名利,又不甘落寞。但是唐伯虎的一生是璀璨的一生,他在诗坛和画坛上所取得的成就,也足以弥补自己的遗憾了。

我常跟学生讲:“有得必有失。”既是磨难不可避免,那就将磨难作为垫脚石。唐伯虎的一生可以说是大起大落,亲人去世是他人生中的低谷,乡试得中又使他春风得意,而突如其来的科场案又使他断送了前程。最后一次是宁王朱宸濠的礼聘,本以为能东山再起,可是没有料到这一次又是水中捞月,“寅察其有异志,佯狂使酒,露其丑秽。宸濠不能堪,放还,筑室桃花坞,与客日般饮其中,年五十四而卒”。

唐伯虎悲苦的一生给我们留下了什么?是诗文还是书画?我想最重要的是唐伯虎给我们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精神财富。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磨折,有精神上的也有物质上的,尤其是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打击。必要经常人所不曾经历过的悲苦磨折,方能有常人所不能取得的成绩。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所谓生命的韧性,就是百折不挠,坚定不屈。对于一棵参天大树来说,风霜雨雪又算得了什么呢?

金庸武侠的文化魅力

曾经一度迷恋过金庸的《射雕英雄传》,那是刚下学步入社会的时候。《射雕》并不是被金庸认为写的最好的一部,但是《射雕》却是金庸作品中最为读者熟知的。也许这得益于影视剧的流行。《射雕》在人物塑造上有自己鲜明的特点,我甚至认为可以和《水浒传》相比。例如,郭靖是在大漠长大,从小只有母亲与之相伴,所以郭靖的性格就比较朴实,口齿就略有些迟钝。杨康生长王府,整日被人围随,所以性情就比较骄纵,思想也比郭靖活泼。而像黄蓉与穆念慈的性格也是差别很大,因为黄蓉从小失去母亲,所以作为父亲的黄药师就免不了娇惯女儿,黄蓉也就变得任性、爱闹脾气。穆念慈从小就跟着杨铁心走南闯北、风餐露宿,从艰辛的生活中饱尝了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所以穆念慈就比较随分豁达、行动老练。

《射雕》的情节环环相扣,高潮迭起,只要看到开头,就会忍不住往下读。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不知不觉间就为作者娴熟的文笔所吸引。于是一口气读完,掩卷之后仍是击节赞赏。金庸的小说之所以耐人寻味,是因为他在继承古典小说优良传统的基础上,巧妙地运用了诗词来进一步丰富人物内心的情感。例如瑛姑念念不忘的“鸳鸯织就欲双飞”,还有黄蓉在铁枪庙里,想到被郭靖误会,深夜辗转反侧时,也在反复吟哦咀嚼这首《四张机》。通过借用诗词,极大地渲染了人物内心复杂哀怨的情绪。读者在读到这些诗词时,也一样心潮澎拜,与书中的人物产生强烈的共鸣。

在金庸笔下,每个人物都赋予了不同的光彩,但又巧妙地组合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虽然金庸并不懂武术,但是在他精彩绝伦的论述之下,仿佛“武学”就应该是这种样子。在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中,我们有幸欣赏到如此绚烂多彩的武侠世界。他笔下的人物与情节也早已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尤其是他晚年的封笔之作《鹿鼎记》,其实已经不是人们所熟知的那个“武侠世界”了。作品一开头就展现了清初江南地区文字狱的惨酷,进而为整部作品确立了一个悲怆的基调。这时的金庸小说也不再延续传统的家国恩仇的主题,而是开始思索人生,探究社会,进而转变为对于国家命运的思考。

金庸曾有一部《碧血剑》,着重表现了王朝更迭时期家国恩仇的主题。而在《鹿鼎记》中,更多地是对于传统武侠的突破,通过韦小宝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表达出自己对于家国主题的另一番思索。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澳门曾有一次轰动一时的拳师比武大会。本来这一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可是结果却令所有人大失所望。于是金庸等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开始他们的武侠创作之路。

金庸的成功除了得益于自身学养深厚的条件之外,还得益于上世纪末人们对于武侠文化狂热的向往与追逐。没有时代的需要,金庸的武侠创作也就无从谈起。

今天,随着社会多元文化的发展,人们的文化消费观念也呈现出多样化。虽然现在的人们已经不再像以往那样痴迷武侠,但是武侠曾经带给人们的美好的想象会一直伴随着人们的记忆。当某一天我们蓦然回首时,我们的心灵也一定会为之怦然心动。

书山有路

博览群书不等于浅尝辄止,至少要有几本比较经典的书作为自己的底子。很多书其实不必去看,比如达尔文的《物种起源》,我们只需要知道地球上的物种是一步一步进化而来的就是了,对于原著,很没有必要去看;哥白尼的《天体运行论》也是一部名著,但是其中的观点现在来看也不是很准确,我们只要知道它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就够了;还有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即使真是去做医生,也没必要去通读。

常比喻书籍浩如烟海,有人说要把《四库全书》看完需要七十二年,看完这些书到底能有什么用处?无人能够解答。学校的图书馆里有不少的书,可是有价值看的并没有多少,很多都只是普及性的小册子。这些书虽然没有遭遇秦始皇的大火,然而无人问津也将逐步地湮灭。我们说的“开卷有益”,是指阅读有价值的书,而并不是阅读肤浅无意义的书。就像交友一样,就连孔子也说:“无友不如己者。”孔子好像并没有什么朋友,所以孔子是孤独的,他常常说: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

很多有成就的人,往往不是有闲阶级,而是那些无产者。生活的困顿正好能够激发向上的积极性,而惨痛的经历却最能成为很好的思想源泉。书是他们的伴侣,书也是他们的良师益友,没有书籍的浸润,很难想象他们能产生出什么深邃的思想。因为生活困顿,所以才能专一地思索人生;因为念念不忘,所以才去反复咀嚼那些陈年往事;因为铭刻在心,所以才能深刻。没有经历过痛苦的人,绝对无法探索真理宣讲真理。

如果一个人衣食无忧,那么这个人对于生活还会有什么追求?人的欲望是无止休的,生活安逸了,精神上一定不会安逸。所以,生活上的困顿未必就是一件坏事情,迷失了自己的人生方向才是一件可悲的事情。因为这样的人无事可做,只能变得空虚麻木。尤其是感情经历波折,一腔愁怨无处宣泄,于是就寄托于文字,在书籍中寻找安慰。明代于谦说:“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书山多荆棘,需要我们努力开辟。书山也多故人,所以我们不惜踏破芒鞋,寻觅知音。

读 书 闲 谈

喜欢读书的人总免不了有些脱离现实,经常读古书的人,恐怕还会“发思古之幽情”。左宗棠有一副对联:读破万卷,神交古人。读书人总是“志于道依于古”的,但是现实中的读书人毕竟很少,所以这些少数的读书人就成了众人嘲讽的对象。即使是读现代书,也往往有些“脱离”现实。现代人提倡“言文一致”,但是现代人写的“现代文”也往往是拿来“看”的,而不是拿来“听的”。

实际“古人”一词是指“古代的贤人”,并非是指所有古代的人。我们讲到“古人云”,也是说古代的贤人如何如何说,并不是指汴梁城里的牛二如何如何说。“古人”也好,“今人”也好,只有做一个“君子”,才可以称之为“人”。所以,无论古今,“君子”总会被人误解嘲讽。“小人”总说“君子”不识时务,但是“君子”却能“流芳百世”,识时务,通权变的“小人”却落得了一个骂名。

读书多的人容易受书籍的“熏陶”,言谈举止间会不经意地流露出“书生气息”。这在不读书的人看来,就是“书呆子气”。我在生活中被同龄人认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年轻人就应该一起聚个餐,唱个歌,好好放松一下,整天看书能看出什么来?也有的人认为:在自己的存款没有达到五百万以前,那么所有的精力都应该是去赚钱。

诚然,人首先要吃饱了饭,然后再去追求更高的目标。但是,人也只有先提高了自己,才能更好地去“谋食”。一个人不能对社会有所贡献,又如何向社会去索取?整天喊着口号要去挣钱,是否真能如愿?就像有些公司,每天都在一起齐喊口号,结果还是有很多人离开了工作岗位。少数人成功的例子是否可以作为多数人为之奋斗的目标?

孔子说: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当人们只能“赋闲”在家的时候,是否应该抓紧时间提升自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整个社会都在急匆匆地赶路。能够安静地坐在书桌前翻动书页,实在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能够在笔墨中驰骋,更是人生中的一大快事。蒲松龄为了完成《聊斋志异》的创作,甘愿在乡村里做一个清贫的塾师。朋友劝他,如果把精力稍稍放在八股文上,又何尝不能遂愿?又或者把精力用在居家生产上,也能稍稍改变自己困窘的境地。

世界上有比生命更珍贵的东西,所以也就有比物质享受更珍贵的东西。——那就是理想,人的理想是能够超出物质生活的。有的人说读书无用,那么这些人就不要去读,这是他们的自由。我认为读书有用,那我就好好地读书,这是我的自由。读书不能当饭吃,所以有人说读书无用,这也无可厚非。就像鉴赏古董字画,无非是“陶冶”一下情操,扫除一下心中的“芜杂”。——人的精神生活同样很重要。我们读书人所追求的,也不过是一个理想的人生。

沈从文、莫言与鲁迅先生的差距

沈从文的文笔非常优美,他的代表作《边城》,将乡野之地描绘成了一个令人神往的世外桃源。即使是讲述乡下妇女迫于生计而到城里做妓女,沈从文也是娓娓道来,对于这样屈辱的事情,沈从文也是尽量美化。有人说这说明沈从文热爱生活,我却觉得这样的文字过于失真。沈从文的作品赞美了人性中的美好,可是却常常进行粉饰,人性中有恶的一面,可是沈从文都设法避而不谈。我不同意这是沈从文热爱生活的表现,就像《三言二拍》当中,把妓女描写得极为风雅,好像天仙下凡一样,同样让人反感。

和沈从文相反的是莫言,莫言的文字表现的是人性中恶的一面,或者说是最原始、最野性的一面。比如《红高粱家族》中的野合的情节,有人说这是在赞美旺盛的生命力,我却觉得恶心。莫言似乎很热衷表现丑恶,就像一个人身上有一道疤痕,非要脱光了衣服指给别人看,莫言以为这是真实,我认为这就是粗野。所以到现在,沈从文的作品很少有人再看,莫言的作品基本没有人看,因为他们的文字很容易让人产生审美疲劳。尤其是莫言的作品,实在让人恶心,洋人却偏偏就好这口,还要给莫言颁奖,洋人的头脑实在变态。

要说中国现代最伟大的作家,非鲁迅先生莫属。先生的作品批判中不乏幽默,暴露时点到为止,既能给人以冷静之思考,又能让人产生审美之享受,这才是好的文学。先生的作品经久不衰,常读常新,不因砖家的反对而减小影响力,反倒因此而收获了更多的读者。试看当代文坛,有谁能和先生相比?

大明王朝之景泰遗事

大明英宗正统十四年,五十万明军于土木堡全军覆没,英宗被俘。瓦剌趁机入寇京畿,满朝震骇。当此千钧一发之际,朝议拥立郕王祁钰登基,是为景帝,遥尊英宗为太上皇。兵部侍郎于谦挺身而出,沉着指挥,成功打退了瓦剌的进攻,使大明王朝转危为安,这就是有名的北京保卫战。是后英宗回銮,居于南宫。然而景帝将英宗太子见深废为沂王,立己子见济为太子。景泰四年见济薨,景泰八年景帝重病,武清侯石亨、左都御史杨善,副都御史徐有贞,太监曹吉祥等以兵迎英宗复位,改景泰八年为天顺元年,见深复立为太子。

天顺八年,英宗崩,见深即位,以明年为成化元年。左庶子黎淳追论景泰废立事,帝曰:“景泰事已往,朕不介意,且非臣下所当言。”切责之。成化十一年,制曰:“朕叔郕王践阼,戡难保邦,奠安宗社,殆将八载。弥留之际,奸臣贪功,妄兴谗构,请削帝号。先帝旋知其枉,每用悔恨,以次抵诸奸于法,不幸上宾,未及举正。朕敦念亲亲,用成先志,可仍皇帝之号,其议谥以闻。”遂上尊谥曰恭仁康定景皇帝。明宪宗抛弃个人恩怨,并没有报复景帝对自己的不公。无论这是不是出于他本人的意愿,反正从大局考虑,肯定景帝对大明社稷的功劳,是有利于大明王朝的长治久安的。

明朝政治很有意思,但凡驾崩的皇帝留下来的弊政,一定会被新皇帝废除。大明王朝的皇位更替,实际上成了一次除旧布新的政治改革。明朝的士大夫是很有骨气的,他们为了天下的百姓,宁愿被罢官、被下狱、被廷杖,这是别的朝代比不了的。大明皇帝虽然有着很高的权威,但在文官集团的包围中,也并不是可以胡作非为的,这是大明胜过满清的地方。

儒家学说的矛盾之处

儒家不言利,言利者是小人,所以颜回宁愿穷死,也不愿意与子贡一起去做生意。孔子最称赏的就是颜回,可是孔子周游列国时却是靠子贡资助,试问孔子是君子,是小人?孔子没有直接去做生意,所以不好说孔子言利。就像官军不抢老百姓,可是却把土匪抢的东西收为己有,你就不好说官军在抢东西。颜回到底有没有可以效法的地方?所谓安贫乐道是乐什么道?甘守贫困而无怨言,学的东西不能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好一些,这样的人格值不值得提倡?

夫人之趋利如水之趋下,性也。倒行逆施只会受到社会的反对,只有顺应事物的规律才能更好地与世界相处。儒家学说是皓首穷经而经不可穷,所谓“劳而少功,博而寡要”,不比法家因时制宜,用力少而收效多也。儒家典籍浩如烟海,至今日已成陈迹,不需秦皇烈火,已有自焚之势。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儒家兴盛则社会一片死寂,儒家衰落则社会思想飞跃,所以儒家之兴衰关乎民族之兴衰,有识之士不可不察也。

聊斋奇女子之红玉

传言狐仙能前知,然红玉与冯生苟且,不能预知冯父呵责在后;帮助冯生娶卫氏之女,却不能预知冯生因此而罹祸。其后冯生父死妻亡,每思惨酷之祸几于灭门,不禁潸然泪下,大哭失声。此时不见红玉来为冯生分忧,待到大冤昭雪,才将福儿送回。

冯生之冤不难分辨,然官场黑暗,所以不得昭雪。法网疏漏之处,总有侠义之客为之填补,试看短刀入木,铦利如霜,使昏官魂魄丧失,真人心大快时也!惜其击之不中,不剁昏官之头。然昏官因此而为冯生昭雪,亦可谅也。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此人情之常,然唯有侠客能成人之美,此侠客之可贵处也。补法网之漏,履正义之门,此书生之短而侠客之长。我愿作侠客,不愿作书生,于笔墨中纵横悠游,何如在浊世中跨马驰骋?身怀一柄长剑,专斩佞人之头。

红玉帮助冯生白手起家,此又女子侠义之难能处也。自冯生娶卫氏之女,红玉便不与冯生相会。后夜行谷中,忽闻小儿啼哭,于是抱归抚养。既然红玉乃一狐仙,何必恪守人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婚姻传统?

冯父戆直哉!直骂得红玉愧辱不已,遂与冯生决裂。然我若为冯父,亦当呵责矣。世间事并非心想事成,十有八九不如意,自古以来皆是如此。谁家不愿有良田,谁人不愿娶贤妇?我若得遇红玉,必将结为知己。

蒲松龄倾向于佛教还是道教?

道教鼓励人们享受人间的欢乐,所以人们都乐于成仙,蒲松龄的《劳山道士》可算是仙家的典范。王生负笈远游,希冀遇仙,他的目的很世俗,就是为了追求人间的幸福。这和佛教放弃荣华富贵不同,道教是为俗人服务的,而佛教不能不说是一种精神鸦片。

乐生恶死,好逸恶劳,这是人的本性,谁也不希望遭受苦难。那些所谓要用苦难磨砺自己的人,其实不过是在勉励自己,谁也不希望一直都处在苦难当中。即使是唐玄奘,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彻底脱离苦难。

王生想要不劳而获,这显然是不现实的,试看那一位劳山道士,素发垂领,神光爽迈,显然已经经历过多年的修行。道士与两个好友饮宴的情节是本篇的精彩部分,剪纸就可变成月亮,一双筷子竟然能化成嫦娥跳舞,在作者神妙的笔下,劳山俨然成了一处人间仙境,读者至此,无不心向往之。

作者在《聊斋志异》的自序中怀疑自己是老僧的后身,但在聊斋故事中,有法力的往往都是道士。作者应该更倾向于佛教,在聊斋故事中,往往是《楞严经》或是观世音这些佛教事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作者笔下的和尚却大多世俗庸陋,甚至可恶。也许作者是有意融合佛道两教,亦或是作者不过把这两派宗教作为一种工具罢了。如果蒲松龄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徒,那么他绝不愿意随意拿宗教调侃,聊斋文字是高于宗教信仰的,这也是大部分中国人对待宗教的态度。

从《冯道传》比较新旧《五代史》的不同

冯道是五代时期的宰相,历任四朝六帝。他在后周世宗显德元年病逝,享年七十三岁,被周世宗追封为瀛王,谥曰文懿。史称冯道“在相位二十余年,以持重镇俗为己任,未尝以片简扰于诸侯,平生甚廉俭。”(《旧五代史》)

欧阳修很鄙夷冯道的为人,并在《新五代史》中骂他无廉耻。细看《新五代史·冯道传》,字里行间透露着对冯道的极度不满。对比阅读新旧《五代史》,可知欧公隐没了不少冯道的善迹。可能在欧公看来,冯道廉耻道丧,本不足以为他记录小善。但欧公乃一代文宗,删略了不少史事,也因此影响了《新五代史》的史学价值。

虽然如此,金代章宗泰和七年时,仍然下诏学官止用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以致《旧五代史》逐渐散佚。当然《旧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是欧书远远比不上的,所以清代修《四库全书》时,又从《永乐大典》中将《旧五代史》辑录出来。对于一般的读者来说,若学文章,可读《新五代史》;若究史事,当读《旧五代史》。

现在看来,冯道不追逐荣华,不贪生怕死,不为一家一姓殉葬,顾全大局,心存百姓,实在找不出什么大的缺陷。唯一的不足是教子无方,其子冯吉只喜欢弹奏琵琶,最终只做到了太常少卿的官职。当然在现代人看来也没什么,不过是不能继承父业罢了。无论怎么说,冯氏父子身当乱世,并没有损人利己,也没有做什么坏事,这难道不是郑板桥说的“难得糊涂”吗?

武王分封对于中国历史的积极影响

不可否认,西周初年的分封制对于中国历史的进程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诗经》上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当然这并不符合实际。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诗经》当中也不会有“靡室靡家,猃允之故”了。商朝的统治区域并不大,在周武王取代商朝之后,也只能统治中原一带,于是就将一同灭商的功臣、王族等分封到周边地区。在姜太公就国之时,齐国境内是有少数民族叛乱的,这块地方实际上还不属于中央政府。这说明武王的分封实际上是迫于形势需要,而不是什么“王恩浩荡”。

周朝实质上属于一种松散的邦联,周天子不是不想管辖诸侯国,而是本身无力管辖。但是诸侯国,尤其是与少数民族毗邻的诸侯国,对中华的开疆辟土作出了重大贡献。无论新开辟的土地属不属于周王,反正在法理上,这些都是周王的土地。所以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接收这些地区,中华的疆域就这样开始逐步扩大。

秦朝初年,有人提出要分封秦室子弟,李斯当即反对:“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秦始皇也同意李斯的看法,认为:“立国,是树兵也。”这是因为秦初的政治环境已经跟西周初年有很大的变化,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已经不需要用分封来维系人心了。

汉朝初年的分封是因为当时的形势需要,后来景帝时的吴楚之乱就证实了分封的弊端,于是就有了武帝时的推恩令。王国越分越小,在某种程度上已与郡县没有什么分别,这是武帝的英明之处。总之,分封制在西周初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政治环境的改变,分封制的弊端也愈益显露,并深深地影响着当时的政局。后世的晋武帝、明朝的洪武帝等,都因分封诸子而酿成了大乱,不过明朝的情况好一些,没有造成国家分裂。

齐太公世家之襄公其人

僖公宠爱侄儿公孙无知,令无知秩服与太子相等。僖公卒后,太子立为襄公,褫夺无知秩服,无知心怀怨望。襄公与妹子乱伦,妹子嫁为鲁桓公的夫人,继续与哥哥保持不正当关系,鲁桓公因此对夫人不满。而襄公却指使彭生杀害了鲁桓公,为推卸责任,襄公又诛杀彭生。

襄公使连称和管至父到葵丘戍守,约定瓜熟时派人来接替他们,可是到了约定的日期,襄公又失信。于是连称和管至父与公孙无知密谋造反。襄公打猎时遇到一只野猪,仆从说这是彭生,襄公想起了彭生就很愤怒,于是一箭射中了野猪。野猪疼得直立起来,吓得襄公从车上掉了下来,就把脚给摔伤了。襄公迁怒于车夫茀,把茀鞭打了三百。

连称、管至父和公孙无知谋乱时,遇到了茀。茀知道他们要杀害襄公,就慌说:“先不要惊动王宫,要不然一定会坏事。”无知等人不信,茀将身上的鞭疮给他们看,无知等人才相信了,于是就让茀先进宫勘察情况。茀到了王宫,先把襄公藏了起来,然后集合起卫士一起讨伐无知等人,最后因寡不敌众,茀被叛军杀害。于是无知带人入宫,弑襄公自立,不久,无知被仇家杀害。

雨窗评曰:僖公使侄儿公孙无知秩服比于襄公,则是襄公与父亲无亲;襄公与妹子乱伦,则是无行;使彭生杀鲁桓公,而后杀彭生以推卸责任,则是无义;与连称、管至父失期,则是无信;迁怒于车夫茀则是无德。此齐国唯利是图,不讲仁义之恶果。

辽国契丹兴衰始末

契丹阿保机积极学习汉文化,熟悉了中原地区的政治制度之后,就率领中原避难的汉人开垦荒地,发展生产,逐渐在诸部落中异军突起。于是设下鸿门宴,将其他部落的首领一举歼灭,成功统一了北方部落。契丹射猎为生,父母死则载之处于深山,名曰天葬。野兽吃人,人再吃野兽,野蛮极矣!后进行汉化,始有文字、官职、帝号、姓氏。其地僻居北方苦寒之地,故房屋皆东向,并有拜日之俗。

阿保机会说汉语,能重用汉人。有一个叫韩延徽的汉人,本是刘守光的参军,因为出使契丹时,见阿保机不拜,所以阿保机责令韩延徽牧马。后来阿保机发现韩延徽是一个人才,于是提拔为谋主。其后阿保机攻拔党项、室韦,皆是韩延徽的谋略。过了一些时日,韩延徽逃回中原,但是被中原的奸臣谮害,于是韩延徽又重新回到契丹。后来阿保机称帝,就以韩延徽为宰相,号称“政事令”,契丹谓之“崇文令公”,最后就死在了契丹。

阿保机实行汉化的目的仅仅是为了更好地统治,而不是像北魏孝文帝那样是为了提升部族的文化素质。所以阿保机死后,其长子突欲因为向慕中原文化而被部族排挤,最终只得逃离了契丹。当然阿保机的次子耶律德光,是一个以蛮夷自居的部族首领。他在攻占中原之后,依然保持着漠北胡风。不仅派遣官吏四出搜括,还派兵劫掠人民,谓之“打草谷”。于时后汉高祖刘知远起兵反抗暴政,各地也纷纷起义。耶律德光不得不逃回漠北,最终死于杀胡林。其部下将德光开膛破肚,去其肠胃,实之以盐,载而归北。

蚂蚁们的忙碌生活

蚂蚁家族是世界上最繁盛的群体,一块不起眼的小沙堆就是它们聚集的场所。这一块小沙堆已经被风雨给固化了,从远处看上面光秃秃的。只有走进看时,才会发现原来小沙堆是这样热闹。

白胖胖的小虫遇到了小蚂蚁完全没有任何反抗能力,似乎小虫身上的脂肪天生就是供蚂蚁享用的。小蚂蚁们集结在小虫身上撕咬,就连几只大蚂蚁也来帮忙。对蚂蚁们来说,胖胖的小虫绝对是庞然大物。但蚂蚁们毫不放松,使出浑身解数将小虫往洞口拉。经过好长一段时间,只见小虫渐渐地就被蚂蚁们给制服了。然后就看见威武雄壮的蚂蚁好汉挽起袖子扛起小虫往洞口跑去,就像战场上的医务兵抬担架一样。四处一看,原来蚂蚁大军布满了整片沙面,它们在沙面上排列得密密麻麻,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好像是在准备一场激烈的战斗。

有时蚂蚁洞口静悄悄地不见一兵一卒,显得有些荒凉冷落。但只要你往洞口放上一只小虫,不一会儿,你就会看见蚂蚁们陆续从洞里跑出来,乌泱泱地爬满小虫的全身。其实蚂蚁的行军速度并不慢,无论是在平坦的地面,还是在崎岖的沙砾地带,蚂蚁都会像跑酷运动员一样灵活跳跃。

若论单兵作战能力,蚂蚁绝对能算得上一流。即使遇到装甲车一样的庞然巨物,一只小蚂蚁也敢奋身搏斗,这就是蚂蚁士兵不怕死的精神。何况一支蚂蚁大军成千上万,任何生物在蚂蚁大军面前,也只得甘拜下风。

简单是一种生活哲学

我喜欢过简单的生活,不喜欢无谓的喧嚣。简单并不意味着单调,简单是精神的富足,是心灵的宁静。读一本放松心情的书,和志同道合的朋友促膝长谈,然后共同欣赏窗外的夜景,这就是令人神往的简单生活。

小时候对于夏天的印象就是可以光着脚,对于秋天的印象就是要穿布鞋。等到秋气渐凉黄叶飘落,寒露时节一声悲凉的雁声穿透云霄,仰头看那漫卷的云朵,最是令人惬意的事情。

小的时候爱看璀璨的星空,也曾认真钻研过天文。不知什么时候,这种兴趣却渐渐消退,伴之而来的是对人文科学的关注,于是又开始钻研文学和历史。我的性格的形成,不能不说是得益于这类书籍。

而今最怀念冷雨敲窗之际倚在床头捧读书籍,当那秋季的冷雨洒向广袤的大地,温暖的灯光陪伴着我翻越一座座书山,而我沉浸在书山学海,并未感到孤独寂寞。反而在深邃的书海,处处都有志同道合的朋友。

从《琵琶行》看唐代的异性交往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气势恢宏的时代,也是最令中国人自豪的时代。唐代是封建社会的顶峰,唐代之后,古代中国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虽然在唐代之后,中国依然是世界强国,但那个令人向往的大唐气象再也不复存在。到了宋代,社会风气开始变化。宋代是古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转折点,那时北有契丹,西有党项,民族矛盾急剧上升,所以也影响到当时的社会思潮在整体上趋于保守。宋代出现理学,“存天理,灭人欲”,尤其是男女之间的交往很受限制。这在文学上的反映就是词的兴盛。词为艳科,大多书写男女相思相恋的内容,所以词的格调不高。比如我们熟知的“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作者为什么这么说?还不是因为在现实当中不能和恋人在一起,于是只好自我安慰。

唐代的妇女是可以出门的,杜甫的《丽人行》就描绘了当时贵族女子出行的情景,这在宋代可是不允许的。直到现在,理学依然禁锢着国人的思想,现在的异性交往还是比较受限制的。比如,现在上中学的男女同学一定不会被允许私下见面,更不用说已经结了婚的妇女在晚上和陌生男子见面了。但是在唐朝,这种异性之间的交往似乎不受限制,比如白居易的《琵琶行》就忠实地记录了当时异性交往的情景。

那是在一个秋风萧瑟的夜晚,被贬官的白居易与朋友分别,本就没有什么好心绪。突然,在水面上传来阵阵的琵琶声,使白居易“如听仙乐”,于是“千呼万唤”,非要把琵琶女请出来。琵琶女虽然已是有夫之妇,但也难却白居易的盛情,只好“犹抱琵琶半遮面”走了出来。白居易是一个才子,骨子里自然具有多愁善感的特质。听完演奏之后,白居易又细细地询问了琵琶女的身世,于是不禁对琵琶女产生了深切地同情与关心,就这样为琵琶女写下了千古传诵的《琵琶行》。

尤其是那一句“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使多少人唏嘘感慨不已。在唐代,白居易可以和别人的妻子互诉衷肠,并且也没有人说闲话,后来白居易还做过太子宾客,这说明白居易的行为并没有受到时人的指责。这要是在宋代,不知白居易要受多少苛责了,没准还会把自己的前程给断送掉。

我的雨窗记忆

於恢

我喜欢夜间下雨,因为第二天就是一个好天气。夜间雨中的一切都会变得那么熨帖滋润,光是听着窗外的雨声,就足以让人心情舒畅,仿佛置身于空山老林。每隔一段时间,哗哗的雨水就来冲洗南窗,所以南窗的玻璃上不见有什么灰尘,反倒显得清晰明亮。书房的南窗不仅陪伴我阅读过诸多书籍,也陪伴我度过了多少漫漫的长夜。

已经记不清在南窗下度过多少不眠的夜晚了,有时夜空中清冷的月亮不肯落山,整夜整夜地照耀着床榻,我也因此整夜整夜地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总是想着很多事,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放不下,总之就是不肯停息思索。在这扇雨窗之下,我完成了初中和高中的学业,虽说并没有学到什么本领,但雨窗让我懂得了沉静和缜密。有时夜间悄悄地落雨,雨打纱窗轻轻地惊醒了我的好梦,第二天清晨就看见满天的白云舒卷,实在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记得小时候上学起得很早,我在家就用炒好的盐泡煎饼,然后再倒上点香油。盐炒过之后就变得香喷喷的,再加上点香油就更好吃了。只是这种吃法容易上火,所以后来我就不再吃这类食品了。我们这里喜欢把鸡蛋和豆油一起打碎,然后再用开水冲泡着喝,我们叫作鸡蛋茶。冲泡好之后再根据个人口味放糖或放盐,一般都是放糖,可以去除鸡蛋的腥气。有时来不及做饭,就冲泡好一碗鸡蛋茶当稀饭。我在外地跟别人聊起鸡蛋茶时,外边的人竟然都不知道,我才知道原来鸡蛋茶是家乡的特色饮品。

闲聊并不是“闲聊”

说起闲聊,很多人可能会以为没有意义,实则不然。我所谓的闲聊,其实还是有一定目的的,“闲聊”只是一个名目而已,就像看闲书一样。我就经常和学生闲聊,从来不在学生面前摆老师的架子,所以很多学生在我面前畅所欲言,我也因此知道了很多其他老师所不知道的事情。闲聊时好像是漫无目的,实际正是有目的的。闲聊时并不是什么都聊,而是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去聊,这和看闲书何其相似!当然和不同的人闲聊,得到的结果肯定也不一样。

和有学问的人闲聊增长的是见识,和学生们闲聊得到的是一些鸡零狗碎的意见,这些信息在日后的某一天都会有用处。所谓处处留心皆学问,就是这个道理。顾炎武经常骑着驴子四处云游,遇到老兵走卒就与之闲聊。毛主席也经常和工农群众闲聊,也是为了了解工农心底的呼声,这就是中共领导人的群众路线。闲聊能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只有这样,别人才会畅所欲言,你也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否则,别人就会感觉你不好亲近,也就不愿意再告诉你什么了。

像平常说的什么深入群众、接地气之类,就是闲聊的实际运用。运用得好就能顺利地开展工作,否则只会处处受阻。这是闲聊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尤其是做领导工作的人,一定要熟练运用。

《杜甫诗集》读后感

杜甫的诗歌是面对现实的,无论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只要心中有感慨,杜甫一定会写进自己的诗中。他在《百忧集行》中写道:

入门依旧四壁空,老妻睹我颜色同。

痴儿未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门东。

小儿因为饥饿而愤怒地向杜甫要饭吃,杜甫也只好写进诗中来排遣一下。杜甫还算是幸运的,因为妻子跟着杜甫颠沛流离,从来也没有一句怨言。通览《杜甫诗集》,没有一首诗说妻子如何如何不好,当然也没有一首诗说妻子如何如何贤惠。杜甫没有说妻子贤惠,说明杜甫的妻子一定很贤惠,要不然杜甫一定不会客气,一定会把自己对妻子的不满写进自己的诗中。

要说杜甫的后半生,真是“身世浮沉雨打萍”。为了求官,杜甫在长安困居了十年,这期间饱尝了世态炎凉。好容易被朝廷授予了一个河西县尉的官职,可是此时又爆发了安史之乱。忙忙急急之中又被叛军俘获,逃出来之后就去投奔唐肃宗,被皇帝任命为左拾遗。

没过半个月,又因为仗义直言而被贬为华州司功参军。不久华州干旱,又带领家眷远赴秦州,不巧秦州又开始打仗,只好又去成都投奔严武。一路上举家避难,感慨良多,当然也因此写出了很多好诗。杜甫能成为诗圣当然是时代的锻造,没有经历过国破家亡的惨痛,哪里会有那么多的感慨之作?最好的诗文本就是伤痛之辞,没有破碎的人生,哪里会有那些纯美的感人之作?

杨贵妃的无奈与悲情

我的一个学生很喜欢白居易的《长恨歌》,尤其是那句:“三千宠爱在一身。”不知道杨贵妃的“爱情”有什么可羡慕的?其实那根本就不是爱情,就是公公和儿媳妇之间乱伦。一个皇帝要霸占儿媳妇,儿子也只能忍气吞声,因为不能为了一个女人而落下“不孝”的罪名。老头子觊觎年轻貌美的儿媳妇,本身就是变态。当时的人竟然美化成爱情故事,一样也是变态。尤其是白居易作为当时的公众人物,真不该写《长恨歌》这样的诗。惹得后来的人容易产生幻想。

我的那个学生大概是羡慕杨贵妃的“爱情”吧?我们姑且把杨贵妃的故事当作“爱情”吧。如果想要得到这样的爱情,除非能嫁给一个昏君。因为只有昏君才能整天什么事都不干,利用手中的权力百般地讨好一个女人。要什么就给什么,想要吃南方的荔枝,直接下旨快马加鞭送过来。想要洗温泉,直接盖一座宫殿,整个温泉都是你的,哪个女人不想得到这样的享受?

大唐盛世空前,稻米流脂,夜不闭户,老百姓闲得没事,茶余饭后就谈点帝王和后妃的宫闱秘史以助兴。没有的话呢就乱编一通,图个嘴上痛快。也许李杨的故事先是在宫女那里流传,然后宫女出宫再流传到民间,而后经过文人加工,于是就变成了这样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宫女们寂寞难耐,渴望爱情,看到杨贵妃受宠幸就觉得那是爱情。殊不知杨贵妃心里比她们更苦,好好的夫妻被活活拆散,只能强装笑脸逢迎变态的君王。

书山学海,含英咀华

夜色可以很温柔,也可以很阴森。情人相会都喜欢隐蔽在夜色之中,而入室偷盗也往往喜欢趁着夜色。有时月黑风高,有时明月朗照,皆取决于人之心绪。躲在书室读书便不在乎外面的月黑风高,武松杀人时也有明月朗照,此时却只见得阴森恐怖。

我喜欢夜色,在我看来,夜色中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静谧美好。夜色中有唧唧的虫声,有朗朗的月光,有清晰的街道,有澄澈的星空,此时展一卷书,沏一杯茶,再嚼几粒花生米,最是人间惬意时。

人心不喜芜杂,最喜欢简单纯净。俗事多时此心便不宁静,就像庭院里的荒草,剪掉了才能使人心旷神怡。人苦不知足,往往得陇望蜀,身上负担过重,最终只会把自己压垮。我不求金银珠宝,不求佳人相伴,我只喜欢安安静静坐看云卷云舒。

世上已无净土,唯有书卷里留有一方可以任意悠游的所在。于书山学海中含英咀华,寻找那一片向往的天地,不再纠缠于俗人的纷扰,这才是最有价值的人生。人生的意义不在长短,而在于深度和广度。捧读大师们的著作时,常有神交古人之感。司马迁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纵然人身寂灭,只愿文字长存。

西晋风云之胡人乱华

西晋匈奴刘渊及其子刘聪,都能识汉文、读汉书,但同时也保留了一些匈奴旧习。比如刘聪即位之后,与太后单氏私通,单氏即是刘渊的正妻,刘聪为庶出。

单氏的儿子刘乂即是刘聪同父异母的弟弟,刘乂屡屡劝阻单氏,最终单氏惭恚而死。这说明,匈奴族“父死,妻其后母”的习俗已经被族人摒弃。刘聪只是与单氏私通,而并不敢把单氏收为己有,这和汉代的匈奴族已有很大区别。这个时候的匈奴族,已经不能简单地看作“蛮族”了。

西晋发生的八王之乱,严重削弱了皇室的统治,所以北方的匈奴趁机谋乱。刘渊造反时便自称为汉室外孙,以“光复汉室”为旗号,当然并非刘渊以“汉”为国号就能得到汉人的拥戴,这只是匈奴贵族一厢情愿的愿望。后来的历史证明,残暴的民族歧视最终只能引起反抗。

并非是汉人歧视外族,即使是邻居之间,想法也会不同,何况是风俗习惯有较大差异的民族之间。

关羽的人生悲剧

关羽在华容道上不顾国家利益而私放曹操,这样的人怎么能够成就大事?其后包围樊城时又与孙权绝交,结果断送了自己的退路。当曹营徐晃前来营救樊城时,关羽却与徐晃叙旧。而徐晃却是时刻不忘以大局为重,回头便说:“得关云长头,赏金千斤。”关羽竟然为之惊异。如此意气用事,如何为国赴命?

关羽的人生悲剧在于处事全凭个人意气,这样的人不过是一介武夫,所以最终关羽被追封为壮缪侯。而名与实爽曰缪,伤人蔽贤曰缪,蔽仁伤善曰缪。关羽善待卒伍而骄于士大夫,这个封号可以说是非常恰当的。

铁血未必非女子,柔情自古少男儿

观李清照之《金石录》后序,知其后半生之悲苦。历来人以文传,一介弱女子以词名世,当不负此生矣!

当那金兵蹂躏中原,大宋军队兵败如山。烽烟滚滚,鸡犬不宁。山河破碎,满目疮痍。李清照碌碌鞍马风尘仆仆,一路上忙忙似丧家之犬,急急如漏网之鱼。

江东避难,眼见世道纷纷;丈夫病逝,又饱尝人世冷暖。避居东南,恨大宋朝廷之腐朽软弱;咏赞项羽,叹英雄末路之慷慨悲歌。

人皆以李清照为婉约词派,不知巾帼不让须眉,男儿汉亦有气短之时。铁血未必非女子,柔情自古少男儿。君看李清照一曲《夏日绝句》,羞杀多少解甲男儿!

想象中的《诗经》时代

《诗经》中描绘的生活很美,美得令人窒息。其实这是我们的错觉,能产生《诗经》的那个时代并不美丽。相反,在那个物质匮乏的时代,生活在底层的人民也只能运用想象来填补精神上的空白。

《诗经》开篇就是千古传颂的《关雎》,千百年来寄托着人们共同的爱情憧憬。我的一个学生很喜欢《关雎》,我也很喜欢,只是我跟她在理解上肯定有很大的不同。她现在还是一名学生,自然会把世界想象得十分美好,而我却是已经经历过世态炎凉。所以,当我在给学生讲《关雎》的时候,学生是一边听一边在感动着,而我却只是冰冷地在讲述而已。

学生的思维可以把《关雎》理解成爱情的绝唱,而我却只是把《关雎》作为一篇优秀的诗歌讲述给学生。反正关于爱情的诗歌再也不会让我感动了,当然这跟我自身的经历有关系。至于那些懵懂的学生,希望他们以后不会像我这样。

想象中的诗经时代总是那么唯美,总是充满着浓厚的艺术气息,仿佛那个时代的人们都在过着一种诗意的生活。就像孔子总是把尧舜的时代描绘成人间乐土一样,其实这是因为我们无法选择自己所生活的时代,所以就一头扎进《诗经》当中,去想象一个美好的世界。喜欢读书就是在逃避现实世界,尤其是像我这样喜欢读诗的人。

我对我的那个学生的印象是:很文静,面容姣好,皮肤也很白,就像《诗经》当中所说的“肤如凝脂”。已经很长时间不见她了,真要是再见到她,恐怕我都快认不出了吧。如果她太喜欢文艺,尤其是跟我交往过多,我真有点担心她会变得和我一样,变得像我这样与世俗格格不入。当然以后她会选择什么样的人生,谁也干涉不了。我只希望,她所喜欢的古典文学能够指引她树立有意义的价值观。

红楼女儿之金钏投井

大观园表面看是一片祥和,实际上暗潮涌动,就好像秋季的雨水可以没有任何征兆而说来就来。金钏投井绝对是贾府的一件大事。贾政说:“我家从无这样事情,自祖宗以来,皆是宽柔以待下人。----大约我近年于家务疏懒,自然执事人操克夺之权,致使生出这暴殄轻生的祸患。若外人知道,祖宗颜面何在!”可见这件事在贾府所造成的影响绝不可小觑。

金钏似乎是有意选择投井而死,因为一口井里死了一名女子,从此之后绝不会再有人吃这口井的水了,这样贾府的人就永远记住她了。也不知金钏会不会对整个贾府有怨气,在她向王夫人求情的时候说:“太太要打骂,只管发落,别叫我出去就是天恩了。我跟了太太十来年,这会子撵出去,我还见人不见人呢!”很多读者在看到这里时,一定会十分痛恨王夫人。殊不知害死金钏的真凶并不是王夫人,而是吃人的封建礼教。王夫人其实也是受害者,只是在这件事情当中,王夫人充当了刽子手的角色。

作者认为女儿是水做的骨肉,那么金钏投水而死乃是庄子所谓的“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其中也寄托了作者对金钏深沉的哀思。当然作者对金钏也是略有微词的,在第二十三回中有一处对于金钏的描写:

“金钏一把拉住宝玉,悄悄地笑道:我这嘴上是才擦的香浸胭脂,你这会子可吃不吃了?”

女孩子天真烂漫,举动不避嫌疑,可是在别有用心的人看来就不是如此了。在心理阴暗的人看来,金钏这种举动就是淫贱,就是目无尊卑,全无上下。我们知道,像贾宝玉这样的公子哥对于漂亮的女孩子都会有一种怜惜之情,在第三十回中作者写道:

“宝玉轻轻的走到跟前,把他耳上带的坠子一摘,金钏儿睁开眼,见是宝玉。宝玉悄悄的笑道:“就困的这么着?”金钏抿嘴一笑,摆手令他出去,仍合上眼,宝玉见了他,就有些恋恋不舍的,悄悄的探头瞧瞧王夫人合着眼,便自己向身边荷包里带的香雪润津丹掏了出来,便向金钏儿口里一送。”

公子与丫鬟调情,然后王夫人却只说是丫鬟在勾引公子。而这个怜香惜玉的贵公子见状却一道烟溜了,走了之后并没有将此事放在心上,直到金钏因此事而投井,贾宝玉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当然对于贾府来说,死一个丫鬟并不是多么棘手的问题。当年薛蟠在大街上公然将冯公子打死,最后也一样不了了之,何况金钏只是贾府的一个奴才罢了。

过不了多久,金钏投井这件事也会逐渐淡出人们的视线。当人们再一次谈论起这件事时,也许只会说金钏如何如何下作,如何如何勾引公子,最后畏罪自杀。无论怎么样,仆人们不会说主人如何如何不好,只会说主人对待奴才很仁慈,是金钏不知羞耻。等到时过境迁,金钏投井这件事也会变得好像是别人家的事情一样。对于那口井,也许不再有人会去饮用,但不一定不给骡马饮用,淹死过金钏的水井也许并不会荒废。

自古名节多误人——读《陆游传》

陆游是南宋时期的爱国诗人,他本人擅长写诗,一生留下了九千多首诗作。陆游与范成大相得甚欢,因为两人都是文人,所以陆游就表现出不拘礼法的一面。当时很多人都讥笑陆游,说他颓放。但陆游却不以为意,于是自号放翁。宋朝虽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时代,但宋代的文化却达到了封建社会的巅峰。尤其是很多宋朝的皇帝也喜好文艺,所以就促使宋代形成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据《宋史》记载:

“(陆游)起知严州,过阙,陛辞,上谕曰:严陵山水胜处,职事之暇,可以赋咏自适。再召入见,上曰:卿笔力回斡甚善,非他人可及。除军器少监。”

这是当朝皇帝对陆游放旷不羁的特许,允许诗人陆游在公务之外游山玩水,以使陆游写出更多的好诗。陆游真是幸运,能遇到这样一位爱才的皇帝。

陆游一生都在主张北伐,晚年的陆游更是如此。为了能得到重用,陆游曾为当时的权臣韩侂胄写过《南园阅古泉记》,所以在当时受到了别人的指责,被说成是晚节不保。其实所谓的名节不过是一堆粪土,对于陆游这样的大才子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宋时的理学家们倒是严于律己,以圣贤自诩,但是千百年来却时时受到后人的非议。原因就是这些道学家的言行略有些不近人情,甚至矫揉造作,令人心中不爽。自古道:“是真名士自风流”,最讨厌那些假道学、伪君子,虚伪成性阴险下流。

我与仓央嘉措情歌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仓央嘉措,实际上并不是喜欢佛,而是在向往爱情。仓央嘉措的爱情固然凄美,能引发多少人的感慨。但是他的诗歌与其说是旷达,毋宁说是颓丧。很多人表面上亲近佛教,实际上不过是“病笃乱投医”,即是说想寻求一种安慰罢了。就像现在很多信仰佛法的信士,其实他们并不能断然出家,他们做不到这样决绝。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实际还是抛舍不下世俗的一切,信仰佛法不过是借以充实一下荒芜的内心世界。

我从小就喜欢读《西游记》,所以对于佛教并不排斥,甚至也有一点喜欢。我也曾经专门查阅过佛教的资料,为的是进一步了解佛教思想。那个时候也同样喜欢和佛教沾点关系的仓央嘉措,喜欢那个无可奈何的凄美的爱情故事。直到步入社会,经历过诸多磨折与坎坷,有一天夜晚,我一边听着手机里的佛教歌曲,一边就在思索佛教为何能这么流行。突然,我意识到所谓大慈大悲的观世音寻声救苦不过是民众的一种愿望,地藏王菩萨发下的“地狱不空,誓不成佛”的宏愿实际也不存在,以及还有很多吸引民众的“佛法无边”的故事,实际上不过是宗教家的欺人之术。这些故事纵然美丽,但是对于生活在现实世界的人来说,没有一丁点儿的用处。

从那一晚之后,我对佛教也不再有兴趣了,也包括对所有的宗教亦是如此。此后我便牢记《论语》上的一句话:“子不语怪、力、乱、神。”直到现在,我把精力全部放到现实世界,开始研究中国历史的兴衰。从初中时期的无书不看,到现在的只看人文书籍,阅读范围虽然在缩小,但思索的程度却在不断加深。我的书桌上时时放着《史记》《杜甫全集》《唐诗三百首》和《古文观止》,这些书也加深了我对现实世界的关注。我觉得,懂得立足现实的人才是最懂生活的,只有踏踏实实地深入生活,才能寻找到生命的真谛。

据史料记载,仓央嘉措是死于流放的途中。也有人说,仓央嘉措是被软禁在布达拉宫抑郁而死,死前写下了这些情歌。我觉得并不可信,我怀疑现在所谓的仓央嘉措情歌都是别人的托名之作,即使仓央嘉措真的写过什么情歌,那么包围在他周围的人也一定会将诗歌毁掉。因为仓央嘉措是“活佛”,而“活佛”是没有任何自由的,“活佛”要按照信众的意愿而活着,这是仓央嘉措的人生悲剧。至于传说中的他的那个恋人,可能也存在过吧?

只是直到现在,仓央嘉措依然活在别人的意愿当中。——他在生前被要求活成一尊佛,而在他死后,现代人却希望他就是一个情种。至于仓央嘉措为何没有转变成一个真正的宗教首领,我却不得而知了。我们姑且将仓央嘉措看作是一个情种吧,那么仓央嘉措在诗歌当中所爱的只不过是一名女子,而杜甫的诗歌却是在爱天下所有的人。从这个角度来看,仓央嘉措的诗歌格调并不高,他仅仅是在咏叹个人的离愁别绪而已。

热血男儿陈同甫

辛弃疾的一篇《破阵子》为沙场男儿增添了多少豪气,也使陈同甫成为了我们所熟知的历史人物。陈同甫名亮,字同甫,南宋婺州永康人,他是当时响当当的大才子,曾多次向皇帝上书力主北伐。然而他和辛弃疾一样,在当时媚敌求和的政治氛围中饱受压制,最终没能实现自己的夙愿。

第一次上书失败后,陈亮退居家乡,每日与一群狂生饮酒解闷。时间长了,陈亮逐渐酒后狂言,任意发泄自己的不满。这时不知什么原因,有一个和陈亮一块饮酒的人故意告发陈亮,说陈亮心怀不轨。加上朝中大臣一直想要除掉陈亮,于是屈打成招,送呈皇帝处理。而皇帝却非常赏识陈亮,说:"秀才醉后妄言,何罪之有!"就这样,陈亮躲过了一劫。当然朝中的大臣想要置陈亮于死地,绝不会就此罢休。

没过多久,陈亮的家僮杀了人,而被杀的人又得罪过陈亮的父亲,于是别人就怀疑此事是陈亮指使。但经过宰相和辛弃疾等人的援救,陈亮的冤情被昭雪,这是陈亮的第二次劫难。此后,陈亮更加发愤,将全副的精力都用在了著书立说上。在太上皇宋高宗驾崩之后,陈亮为了酬答宋孝宗的知遇之恩,于是又开始给皇帝上书。但此时的孝宗已经不是那个满腔热血锐意北伐的孝宗了,陈亮上书无果,只好再次回乡。

但陈亮却又一次险遭陷害,事情是这样的:有一次在家乡的宴会上,有人因食物中毒而死,但一些恶毒的人却诽谤是陈亮投毒。——真是:闭门家里坐,祸从天上来。对于这件事的是是非非不必多费口舌,总之最后还是由于皇帝的过问而被昭雪。在陈亮的最后时光,陈亮的试卷得到了皇帝的赞赏,被钦点为第一。此时的陈亮可谓“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但终究文人命薄,不幸病逝于赴任途中。

南宋的皇帝软弱,但南宋的文人却是铁骨铮铮。整个南宋时期,一直都有千千万万个陈同甫在为大宋朝廷摇旗呐喊,随时准备为大宋血染沙场。无奈英雄失路,报国无门,最终这些大宋的义士只能凭借诗文来吐露心声。虽是时过境迁,但这群义士的爱国精神却依然能够照耀千古。陈同甫以及和陈同甫一样的大宋义士将永垂不朽!

宋朝失政之宦官带兵

方腊起义是对宋朝很有一些影响的人民暴动,但这次起义的被镇压,也是由于方腊军队内部的问题。《宋史》中记载:“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这说明地方官的压迫是引发方腊起义的导火索,所以老百姓极度痛恨官吏,以至于对官吏实施残酷的报复。

当然方腊义军内部也存在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没有严明的军纪,甚至出现劫掠妇女的事件,这样的事件对义军造成的影响是很不利的。史载:“腊之起,破六州五十二县,戕平民二百万,所掠妇女自贼峒逃出,倮而缢于林中者,由汤岩、椔岭八十五里间,九村山谷相望。”虽然起义最终被平定下去,但也动摇了宋王朝的统治根基。

在这场起义中,得益最大的应该就是童贯了。童贯是一个阉得不彻底的宦官,史载“贯状魁梧,伟观视,颐下生须十数,皮骨劲如铁,不类阉人。”由于童贯立下军功,所以由监军升任节度使,政和元年,童贯进封检校太尉,时人称蔡京为公相,因称贯为媪相,可谓权倾一世。在平定方腊起义后,童贯竟然被封为广阳郡王。

当然像童贯这样一个靠钻空子而爬上高位的阉人,不久就受到了应有的报应。——当金兵一路南下要吞灭宋朝时,钦宗下诏亲征,并以童贯为东京留守,但是童贯却私自挟持徽宗南逃,所以最终被钦宗赐死。

季夏里的一场冷雨

才刚刚进入八月份,老天就开始了降雨。夜里两三点钟时,我竟然被冻醒了。之前天气很热,晚上几乎可以不盖任何东西睡觉,有时也只是将薄薄的毯子盖在肚子上。真是“一场秋雨一场寒”了,虽然现在还没到立秋,不过这寒肃之气却近乎晚秋时节。这次离家只带了一条毛毯,自信能度过整个暑期。可是暑期未过,却已是秋气袭人。赶紧起身紧闭了门窗,又用毛毯紧紧裹住了周身,闭着眼听那窗外哗哗的雨声。

暗夜里,听那凄凉的雨声像是在怨慕哭诉,本以为暑期难熬,没想到这么快就过去了。我紧了紧身上的毛毯,还是能感觉到那冷冽的寒气。也许是因为我天生体寒,现在可还没立秋啊!方才还从梦中重历过不堪回首的往事,醒来时依然心头作恶。梦中幻境是由心中牵挂结想而成,由来梦是心中想,要解梦非本人不可。

人也真是奇怪,有时候连自己也不能认识自己。梦是虚幻的,可又是最真实的,通过梦境最能发现真实的自己。那些入梦的人和事不正是自己心心念念时时刻刻放不下的牵挂吗?白天的精力可以扑到书本和工作上,都是在和别人打交道(看书是在和古人打交道),而在晚上的梦境里却可以和自己打交道。本来人只有一个自身,在梦境中却可以分出一个自己来,然后让真实的自己和梦境中同样真实的自己做一次深入的对话。

梦是很神奇的,能把现实中不可能实现的事变成“真实可感”的事。把梦境当作了真实,现实就变成了梦境,这其中竟包含有辩证法则!记得一本明代话本中有一个故事——

一个牧童白天放牛,晚上则整夜地在梦境中享受荣华富贵,并且每晚的梦境竟可以接续起来,于是就误把梦境当成了现实。我觉得这也不坏,《红楼梦》上说:“世上的事有多少是真的呢?”浮生若梦,梦如人生,说梦解梦也有其合理的成分,就看你怎样对待了。

清朝时期真的没有边患吗?

有的清史砖家说:秦朝有匈奴,唐朝有突厥,明朝有蒙古,这些都是困扰中原王朝的边患,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直到清朝时期,才完全消除了边患,完全实现了民族团结。真想一砖头拍死这些砖家!清朝在康熙年间有准噶尔,雍正年间有蒙古叛乱,乾隆年间又有大小和卓兄弟,嘉庆年间又有苗疆之乱。可以说在整个清朝时期,边境地区都会发生一些民族起义。清朝统治者绝不是像电视剧里美化的那样,都是什么圣明的君主。

清朝推行民族压迫的政策,在清末邹容写的《革命军》里,就揭露了满清对汉人实施的种种黑暗的政策。若不是满清入主中原,我们也不会被列强侵略。

明军当中其实就有蒙古人,并且很多蒙古士兵对大明王朝非常忠诚。在明朝发生土木堡之变时,就有很多蒙古士兵为了抵御瓦剌而壮烈牺牲。在明朝末年的东北边境,也有很多的蒙古士兵效忠于大明王朝。而在清朝末年,当革命胜利时,几乎没有一个少数民族再去效忠清朝,这就是一些清史砖家所说的清朝实现了民族团结。

不知又是哪个砖家说的,说现代中国的版图是清朝奠定的。真是无耻!如果没有前赴后继的革命先烈为了民族解放而抛头颅洒热血,现在的中国会不会是这个样子?在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际,日本无条件归还了台湾,这难道也是由清朝奠定的吗?当年清政府可是把台湾割给了日本,我们难道要感谢清政府吗?

我们家对面的阿长

在我家对门,有一个家庭妇女,年龄不大,大约三十来岁。此人别无所好,只喜欢打听别人家的隐事,并时常向别人刺刺不休,仿佛只有她自己过得最好。这很容易让我想起鲁迅小说里的阿长,除了她比阿长更年轻之外,身形几乎一模一样,我怀疑鲁迅笔下的阿长从书里面走出来了。

即使是当皇帝,也不可能永远好下去不是?可是这个女的不是,她就喜欢背地里议论别人家的闲事,比如什么谁家的孩子是抱养的、谁家的媳妇缺心眼之类的。其实要说缺心眼,只有她一个人缺心眼。这样的家庭主妇在农村里面可真不少,你若是遇到了阿长,可千万不要跟她讲话,要不然她背地里又开始嚼你的舌根了。

一曲红楼多少梦

我从小就喜欢读《红楼梦》,年龄越大就越是丢不掉。《红楼梦》虽然不是言情小说,但是对于普通的读者来说,能引起共鸣的就是里面的婚恋悲剧。《红楼梦》的故事荡气回肠,就连小孩子也会感动得不住叹息。我有一个女学生,平时很爱看书。有一次,因为我跟她讲诗词时引用过《红楼梦》里香菱学诗的故事,所以她对《红楼梦》就产生了兴趣。我就让她试着去看,看她到底能不能看懂。她看了之后又来问我,我给她讲的时候她几乎都能听懂,虽然她只有十岁。后来她就把家里的《红楼梦》带到学校,她说,本来她爸爸不让她看,说她看不懂,不过她爸爸听她讲过之后就把书拿给她了。我就问她:“是不是你爸爸觉得你比他都看得懂?”她点着头说:“是。”

她在看“西厢记妙词通戏语”时,说这一段很好看。她问我:“为什么那个时候不能看《西厢记》?”我就说:“就像现在的家长不愿意让学生看《红楼梦》一样。”她问为什么,我就说:“因为里面有所谓的谈情说爱的内容,家长都不愿意让孩子看这些——其实这些事情你们都懂。我也是从小就看《红楼梦》,看《红楼梦》能提高自己的语文素养。尤其是语文老师,如果连《红楼梦》都没有读过,那可真是说不过去。”

回想起我上学的时候,家里只有一本《红楼梦》。因为无书可看,所以就只得看这本《红楼梦》。看过之后,觉得这部书着实好,从此就迷上了《红楼梦》。成年之后,每当自己情绪低落的时候,我都会翻开这本书。年龄越大,对这部书的理解似乎就越深刻,每当重读里面的故事时,我总会想到现实中的人和事。

我最喜欢的就是“红楼二尤”的故事,每当我给别人说起《红楼梦》时,我总会提到尤二姐和尤三姐。尤二姐吞金自逝,本身就包含一种深沉的讽喻:本是嫌贫爱富,嫁给了富家公子,结果却死于追逐中的黄金。尤三姐一心要嫁的柳湘莲,也并非一个清白无瑕的好男子,不过是错看了罢了。三姐含情自尽,尚且与湘莲一诀:“前生误被情惑,今既耻情而觉,与君两无干涉。”所以前人评论道:三姐项下一横,是绝情,乃是正情;湘莲万根皆削,是无情,乃是至情。生为情人,死为情鬼,故结句曰,来自情天,去由情地,岂非一篇尽情文字?

《红楼梦》是一部奇书,它的奇就在于一些人所谓的“平淡无奇”。作者经历过生离死别的痛苦,所以作者在“平淡无奇”的故事中寄托了自己对于往事的追怀与感慨。这就是每个读者都能感受到的“平淡美”,越是“平淡”的故事就越是让人回味无穷。作者在书中也指出了导致贾家败落的原因,那就是骄奢淫逸,坐吃山空。秦可卿建议在祖茔附近多置些田庄地亩,探春计划兴利除弊,开源节流,这些都是作者对于往事的一番悔悟。

作者的文笔确乎不同于常人,他在写丧事时写得很热闹,写省亲却写得很悲凉。写元宵节时,整个贾府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之盛。写中秋节时,贾府已经开始衰败,字里行间透露着一股悲凉的气息,直看得人双泪欲落。一部书能使读者落泪,就一定是一部好书,是一部能陪伴人一生的好书。《红楼梦》没有写完,正是残缺的美才让世间产生了“红学”。如果作者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没有经历过刻骨铭心的痛楚,那么世间也不会产生出这部名动天下的巨著。

鸦片战争对中国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情

道光是一个很节俭的皇帝,可是《南京条约》就赔了2100万银元,俭省下来的钱竟然“恩赐”给了英国,真是狠狠地抽了道光一记耳光。要说清军的失败主要还是在政治层面,当初林则徐到广东查禁鸦片时,就开始积极备战。史载:

“则徐知水师提督关天培忠勇可用,令整兵严备。……又增筑虎门之河角炮台,英国商船后至者不敢入。义律请令赴澳门载货,冀囤烟私贩,严斥拒之,潜泊尖沙嘴外洋。会有英人殴毙华民,抗不交犯,遂断其食物,撤买办、工人以困之。七月,义律藉索食为名,以货船载兵犯九龙山炮台,参将赖恩爵击走之。”

战争绝不仅仅只是军事的较量,后来中国的抗日战争就证明了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是人,而不是武器。虽说清朝自乾隆后期起就已经开始衰落,但从整体看来,清军还是有较大的胜算的。毕竟英军远道而来,不谙中国地理,再加上补给困难,远征中国实为下策。如果清军能指挥得当,完全可以扬长避短,把英军消灭在本土上。但清朝腐败无能,并没有坚持抗战,所以才败给了英军。当时的林则徐其实是一个很有远见的大臣,如果道光不听信谗言,以林则徐的才能,是能够打败英军的。如果林则徐能得到皇帝的重用,说不定林则徐还可以使清朝“中兴”。

林则徐是清代少有的能臣,史载林则徐“少警敏,有异才。年二十,举乡试。巡抚张师诚辟佐幕。嘉庆十六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历典江西、云南乡试,分校会试。迁御史,疏论福建闽安副将张宝以海盗投诚,宜示裁抑,以防骄蹇,被嘉纳。未几,出为杭嘉湖道,修海塘,兴水利。道光元年,闻父病,引疾归。”在鸦片战争初期,“则徐疏言:自断英国贸易,他国喜,此盈彼绌,正可以夷制夷。如概与之绝,转恐联为一气。粤民以海为生,概禁出洋,其势不可终日。(《清史稿·林则徐传》)

林则徐指挥清军在广东打了几场胜仗,英军不得不转移到浙江海面,林则徐上疏主张抗战到底:“抑知夷情无厌,得步进步,威不能克,患无已时。他国纷纷效尤,不可不虑。”但是英国人贿赂总督琦善,结果林则徐就被道光革职:

“鸦片流毒内地,特遣林则徐会同邓廷桢查办,原期肃清内地,断绝来源,随地随时,妥为办理。乃自查办以来,内而奸民犯法不能净尽,外而兴贩来源并未断绝,沿海各省纷纷徵调,糜饷劳师,皆林则徐等办理不善之所致。”

就这样,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封闭的大门,也使古老的中国开始睁眼看世界。正所谓“水不激不起”,如果没有鸦片战争,中国也会争斗不断。鸦片战争加速了清朝政府的腐烂,也使中国人民空前地团结起来,由此形成了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民族精神。

蒲松龄竟然直叱满清统治者,无怪乎屡考不中!

蒲松龄早年就很有文名,在他写作《聊斋志异》时,为了搜集素材,和很多人都有过交往,所以他的文稿在当时就已经开始流传。例如当时的大诗人王士祯就跟蒲松龄是很好的文字之交,王有一诗专门赠给蒲松龄:

“姑妄言之姑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鬼唱诗。”

蒲次韵酬答:

“志异书成共笑之,布袍萧索鬓如丝;十年颇得黄州意,冷雨寒灯夜话时。”

有大名士王士祯的极口揄扬,蒲松龄在士大夫中间想也是一个文名赫赫的人物。在《聊斋》的前半部分,很多篇章都只是为了“志怪”而志怪,并没有什么深层的内涵。可能蒲松龄写作《聊斋》的最初动机,也只是为了能在官场上知名,进而因此获得考官的青睐,使自己的科考能够顺利一些。比如唐代的白居易就是先刻卖诗集,在朝野中有了诗名之后,才顺利地进入了仕途。

由于屡考不中,生活贫困,所以才激起了蒲松龄的一番人生感慨,于是《聊斋》的文字就开始变得深沉。他在书中也揭露了当时的社会黑暗,例如:

——“谢迁之变,宦第皆为贼窟。……城破兵入,扫荡群丑,尸填墀,血至充门而流。公入城,抗尸涤血而居。”(《聊斋·鬼哭》)

——“于七一案,连坐被诛者,栖霞、莱阳两县最多。一日俘数百人,尽戮于演武场中,碧血满地,白骨撑天。上官慈悲,捐给棺木,济城工肆,材木一空。以故伏刑东鬼,多葬南郊。”(《聊斋·公孙九娘》)

——“大兵所至,其害甚于盗贼,盖盗贼人犹得而仇之,兵则人所不敢仇也。其少异于盗者,特不敢轻于杀人耳。甲寅岁,三藩作反,南征之士养马兖郡,鸡犬庐舍一空,妇女皆被淫污。时遭淫雨,田中潴水为湖,民无所匿,遂乘桴入高粱丛中。兵知之,裸体乘马,入水搜淫,鲜有遗脱。”(《聊斋·张氏妇》)

“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聊斋·鬼隶》)

还有一些地方假借鬼物影射满洲军队:

——“北方狐祟,尚可驱遣;而江浙五通,则民家美妇辄被淫占,父母兄弟皆莫敢息,为害尤烈。……五通、青蛙,惑俗已久,遂至任其淫乱,无人敢私议一语。”(《聊斋·五通》)

在清朝初年,汉人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尤其是汉族百姓,更是被满洲贵族肆意侵害。蒲松龄敢写这样的文字,无怪乎屡考不中!在当时也只有像费袆祉、施润章这样爱才如命的学使才会欣赏蒲松龄,蒲松龄对赏识自己的费袆祉一直感激不已,他在《折狱》一文后面感慨道:

“我夫子有仁爱名,即此一事,亦以见仁人之用心苦矣。方宰淄时,松裁弱冠,过蒙器许,而驽钝不才,竞以不舞之鹤为羊公辱。是我夫子生平有不哲之一事,则松实贻之也。悲夫!”

百年之后,当我读到这一处时,不禁也掩卷长叹。只是蒲松龄自己至死都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突然就考不中了?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是《聊斋志异》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毛笔书法的没落

现在很多人只要看到有人拿起毛笔写字,就非要此人写出书法家的水平不可,否则就认为此人不配拿毛笔。如果大家都这样认为,那么还有多少人敢拿起毛笔写字呢?兴许我们的很多未来的书法家就这样被扼杀在了摇篮里。现在都是用硬笔写字,使用硬笔不见得就不是真正的书法。有人坚持认为,只有使用毛笔写字才能算是正宗的书法。为什么非要用毛笔呢?只要把字写得好看就是书法,何必非要使用毛笔才能算作书法呢?

古人也不是人人都写的好,否则就不会有什么书法名家了。当然古代一定比现在有更多的书法家,因为古人从小到大都是在用毛笔写字。他们有这样一个环境,写起毛笔字来很随意,不像现在这样把毛笔当作古董一样来练习。古代的书家有深厚的文化底蕴,所以写出的字就很好看。现在的人很难像古人那样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所以难以在气韵上胜过古人。我们要想传承好毛笔书法,一定要使毛笔成为生活中的常见品,而不是稀罕物。在实际的应用上,毛笔自然比不过硬笔。其实现在就连硬笔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手机的冲击,更何况是毛笔?只有被需要,才能被重视。

科举时代不光促成了普遍持久的读书风尚,也刺激了书法的发展,因为字的好坏直接决定了考试成绩。重赏之下必有强者,所以读书人从小就苦练书法。现在把字写的再好又能怎么样?考试也不考书法,有这个精力还不如多去提提分数。如果现在的考试像古代的科举那样,相信现代人的书法也会有很大程度的提高。

很多事情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提倡就能生效。比如有人提倡低碳出行,上班要骑自行车。但是如果家里离单位比较远怎么办?如果在冬天天气比较冷又怎么办?大多数时候开车上班比骑自行车舒服,人们为什么不开车呢?对于传统文化,有的人是为了继承而继承,根本就没有考虑过现实情况。在现在语音聊天的时代,动不动就要求打印的时代,除了少数热爱书法的人之外,已很难找出什么理由去说服人们苦练书法了。什么时候毛笔真正走进普通人的生活,使写毛笔不再那么稀罕,我们的毛笔书法才能真正地传承下去。

夜半里的一场冷雨

夜半里的一场冷雨,惊醒了我的好梦。天还没亮,迷迷顿顿间只听窗外窸窸窣窣,好像是在窃窃私语。细细的雨点从窗口吹进来,洒在身上清清凉凉,我赶紧起身关好门窗。忽然一声霹雳,刹那间震彻了整片天空。雨点开始密集起来了,像迫不及待的鱼儿,挨挨挤挤地落在了无声的大地。这雨从夜间一直下到黎明,天空好像漏了一样,时紧时松一刻不停。

清晨的雨下得更大,撑着伞出门时,一路上都是哗哗的水流,回来时鞋袜和裤腿已经被雨水湿透。这雨从五点钟开始,淅淅沥沥的一刻没停。我坐在书桌前,听着窗外殷殷的雷声,感觉很是惬意。这些天都是热辣辣的,今天却被雨水冲刷得清清爽爽。

雨天读书,尤其是读南怀瑾的《论语别裁》,真的是很相宜。外面的风雨渐渐凄紧,不禁想起了先秦诸子在路途上遇雨的情景——

当这些人文大师踏着泥泞的小道,一身狼狈地找到避雨之所时,望着天地间迷蒙的雨帘,一定会欣喜不已:真是好雨呀!

这雨滋润了大地,也浇灌着俗子们狂躁的心灵。也许狼狈不堪的弟子们在这场雨中也渐渐平息了不满的情绪:“前方的路还有多远?什么时候才能到达终点?”这一切都还未知,连老师自己也不知道。不过欢快的雨声似乎是上天在给他们解答:

“雨停了就会汇成小溪,小溪再留向大江大河,然后随着江河入海,当某一天再从海面升起,再一次将晶莹的雨水滋润广袤的大地。——这就是生命的旅程,循环往复,生生不息。”

没有艰辛的跋涉,怎能找到人生的渡口?风雨来时,一把雨伞是遮敝不住的,只能任由雨水侵噬着你的裤腿,既然鞋袜已然湿透,那就“何妨吟啸且徐行”。

后记:近来受到了一些不公平的待遇,也遭遇了一些人的白眼,心里郁郁不平,来小城安顿也算是一次修行吧。今天下了一天的雨,出行不便,就窝在室内翻看《南怀瑾选集》,想起了历史上的文化名人,猜想他们在遇雨时应该是比较豁达的,应该不会像我这样多愁善感,于是深有感触,就写了这样一篇文字。

旧思想救不了风雨飘摇的晚清政局

清末的军机大臣,所谓成事不足,而败事有余。在太平无事时可以尸位素餐,在国家急难时则百无一用。沈桂芬“为军机大臣十馀年,自奉若寒素,所处极湫隘,而未尝以清节自矜”,这样的人要他何用?不过要怪只能怪当时的科举考试,沈桂芬是道光二十七年进士,在咸丰二年大考一等,累迁内阁学士。这样的人可以去皓首穷经,真的不适合做官。光绪元年时京师大旱,编修何金寿主张罢免沈桂芬,理由有些荒唐,竟然是以“汉代天灾策免三公”为例。

选拔官员自然要考试,不考试怎么体现公平呢?只是在考试的内容上一定要根据时势做出改变,否则只能让一些无能之辈钻了空子。像沈桂芬、何金寿等人就是这样钻了空子的无能之辈。如果品德好就可以做官,那么做官也太容易了。须知当时已是世界列强争雄的时代,道德仁义兼济不了天下,唯有自立自强,才能与列国分庭抗礼。清政府因循守旧,积重难返,内斗有余而御外不足,满朝文武则是“无事袖手谈心性,临危茫茫无一策”,在与列强谈判的时候,竟然寄希望于各国“主持公道”,还自诩为“以夷制夷”,这样的政府早该灭亡,而且必须灭亡!

再比如翁同和,他是光绪的老师,但是他只能给光绪讲那些老掉牙的东西。在光绪八年武英殿发生火灾之后,翁同和也只是把康熙、嘉庆朝的“圣训”抄给光绪,又说:“变不虚生,遇灾而惧。宜停不急之工,惜无名之费。开直臣忠谏之路,杜小人幸进之门。”这些全是老生常谈,迂腐至极。翁同和赞同在边疆地区修建铁路,因为方便运兵,但是却不同意在内地修铁路,这说明翁同和的思想还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向光绪举荐康有为,也只是为了维持风雨飘摇的满清政府。若是翁同和生在当代,绝对是一个赫赫有名的书法家。可惜生在乱世,非要让这样的人去从政,这是翁同和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的悲哀。

爱鹅

晋人羲之爱鹅,刚开始不明白鹅有什么可爱。直到见到白鹅,才知道欣赏鹅的品质。鹅能看家,抵得上一条大狗。老人们说鹅有魂灵,所以农村杀鹅总要在街心。鹅的身形优美,叫声嘹亮,使人一见就印象深刻。有人说晋朝的鹅比较少,所以羲之爱鹅。对此观点我不敢苟同,我认为鹅的性格豁达随意,比较接近羲之放浪不羁的风度,所以羲之才喜爱鹅。

奶奶家里就养了一只白鹅,平时喂些剁碎的白菜和麦苗。鹅吃起食来落拓不羁,有时会用坚硬的喙在地上啃一口泥,然后伸着脖子喝一口水,把那泥当作营养品咽下去。奶奶总责怪鹅爱啃泥,把那食盆里的水弄得浑浊不堪。我说这是鹅的习性,不啃口泥鹅怎么消化呢?

白鹅宽衣博带,喜欢昂首阔步,很像晋代的衣缨士族。有时风日晴和,鹅就伸长了脖项高歌一曲,神气十足,活灵活现。有时鹅伸着懒腰,蹬起一只脚,然后只用一只脚掌站立,或者将头插在翅膀里打盹,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我怀疑鹅的这些习惯是从晋代的士人那里学来的,否则鹅的身上怎么会有贵族风度呢?

曾国藩的复杂面目

曾国藩可谓中国近代史上一个极具争议的人物,他是传统的地主阶级分子,也是屠杀太平军的刽子手;既怀有书生“以天下为几任”的抱负,也有封建官僚狭隘的“忠君爱国”思想。总之,研究近代史绕不开曾国藩,实际上对于曾国藩的爱憎,即是对于清政府的爱憎。

曾国籓,初名子城,字涤生,湖南湘乡人。道光十八年进士,累迁内阁学士、礼部侍郎。太平天国起义爆发之后,面临清军节节败退的局面,曾国藩上书说道:“自古开国之初,兵少而国强,其后兵愈多则力愈弱,饷愈多则国愈贫。”随着太平天国运动的发展,起义军直指京畿,清朝官僚纷纷建议各地组织团练,以应对严峻的形势。曾国藩一介书生,回到家乡就开始组织团练。秀才带兵,难度可想而知。但曾国藩毅力惊人,日夜研读戚继光的兵书,终于领悟到了练兵带兵的方法。于是招募农民组织团练,采用戚继光的练兵方法进行训练。团练的将领也全部由书生担任,由于曾国藩的杰出领导能力,湘军逐渐发展壮大。

可是就在这时流言四起,甚至有人指责“盛暑练操为虐士”。曾国藩委屈求全,既要镇压起义,又要在各派势力中间斡旋,这也正是一些人所赞许的所谓“内圣外王”。太平天国运动被镇压之后,山东又爆发了捻军起义。史载:捻军“捻纸燃脂,故谓之捻”,僧格林沁在征剿捻军时兵败身死,于是清廷命令曾国藩开赴山东镇压捻军。在平定捻军之后,曾国藩被授予武英殿大学士,调直隶总督。

从现在看来,曾国藩作为一个汉人,却去镇压正义的太平天国运动,剿杀捻军起义,极力维护满洲贵族的黑暗统治,实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汉奸”。

如果抛开民族偏见,从封建伦理的角度来评价曾国藩,那么曾国藩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岂弟君子。史称曾国藩“天性好文,治之终身不厌,有家法而不囿於一师。其论学兼综汉、宋,以谓先王治世之道,经纬万端,一贯之以礼。”这样一个能被儒家赞许的封建“君子”,可惜生在晚清动荡的时代,如果生在如汉唐宋明这样强盛的封建时代,一定可以流芳百世。

农村里的养狗之风

小的时候喜欢狗,现在也喜欢。那个时候,我们村里几乎家家都养狗。晚上有人出门时,就听见大狗小狗满街乱叫。我们这里的狗都是土狗,我们养狗的目的就是为了看家。老人们说:“狗通人性。”我家的狗就很通人性。家里边没人时,狗就睡在大门外,哪也不去,就是饿了也不去找吃的。等到我们回来,狗就欢蹦乱跳地迎接我们。

有钱人家的狗都喂得比较剽悍,毛色也油光锃亮,就像草原上的小狼一样。这些狗走起路来都是趾高气昂,就像它们的主人一样。我们普通人家的狗就显得比较寒酸,但是我们的狗绝不会向人乱叫,绝不会随意地欺侮小动物。上小学时,村里连电话都很少见。我们放学之后,不是玩游戏看电视,就是一起出去遛狗。

夏天的时候,狗睡觉的样子特别滑稽。因为天比较热,狗就直接躺在地上,四脚朝天。即使有什么响动,也不再那么机警了。我们逗它的时候,它也只是摇摇尾巴,一副懒洋洋的样子,有时还会伸一个懒腰。冬天下雪时,狗就显得特别兴奋。雪下得越大,狗就越兴奋。我们穿好棉鞋,出去观赏雪景时,狗就兴奋地围着我们来回奔跑。我们村的外围是一片广阔的田地。在这里赏雪,只觉胸中一股豪气直冲云天。狗也显得特别精神,一趟一趟地在雪地里面打滚。

有的人喜欢狗,可以和狗一起睡。我虽然喜欢狗,但我更喜欢干净。每次抱完狗之后,我都会好好地洗一下手。也许我还不是真正地喜欢狗,就像古代那个喜欢龙的叶公。成年之后,为了生计而四处奔波,想要在家里养狗也成了一种奢望。我经常跟母亲提起,想要在家里养狗。母亲总是说,你连自己都还顾不上呢,现在都比较忙,哪有这个时间?我自己想想也是,就这样一次次作罢,但是内心深处还是希望能拥有一只忠厚的大狗。

我读过两句写狗的诗:“吠月荒村里,奔寒腊雪天。”一想起这两句诗,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狗在雪地里奔跑狂吠的情景。据说道士是可以吃狗肉的,小说里面比较厉害的道士也是喜欢吃狗肉。汉人对于狗远没有对牛那么尊敬,但是狗为人看家,功劳也不小。三字经里说:“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我在课堂上也用这两句话来激励学生,学生在写小动物时,大多也会写狗。

人在困顿时,会感慨:“宁作太平犬,莫作乱离人。”形容乱世也往往会说“鸡犬不宁”。孔子就曾经被人讥笑“累累若丧家之狗。”狗被人用作骂语,然而狗还是不改忠诚的本色。这一点恐怕连人也做不到吧?

晚清权臣肃顺为什么被处斩?

肃顺是一个非常跋扈的人,在朝中党同伐异,“廷臣咸侧目。”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英法联军进犯天津,廷召前大学士耆英随钦差大臣桂良、花沙纳前往议约。耆英因私自回京,肃顺主张立即予以正法,于是耆英被赐死。大学士柏葰典顺天乡试时,纵容家人靳祥舞弊,肃顺建议咸丰予以处斩。他的杀伐果断绝不在慈禧之下。还有很多官僚被抄家,被排挤打压,肃顺都是主谋。但是肃顺礼贤下士,重用汉人,对于清朝镇压太平天国运动有很大功劳。左宗棠被人弹劾时,多得肃顺左右调护,左宗棠才被破格录用。由于才能出众,肃顺也逐渐受到咸丰的信任。

咸丰死后,遗命肃顺等八人为辅政大臣,遂拥立载淳即位,是为后来的同治。但慈禧与奕忻相互勾结,发动了辛酉政变,将肃顺等人处斩于菜市口。史载:肃顺“就刑时,道旁观者争掷瓦砾,都人称快。”(《清史稿·肃顺列传》)

应该说肃顺是清朝少有的开明大臣,当初主张削减八旗俸饷,也是符合形势的。但此举触犯了八旗权贵的利益,所以才被保守势力群起攻击。平心而论,肃顺虽然跋扈,但肃顺敢于重用汉臣,对于改变清政府的腐朽有一定的积极意义。肃顺的被杀,标志着清朝开始进入少数满洲贵族专制统治的黑暗时期,这个时期也是清朝回光返照的最后时期。

近代日本对朝鲜半岛的觊觎

南朝鲜说汉字是他们发明的,天朝的某某地区曾经就是他们的,于是千方百计地从天朝典籍中寻找依据。其实也不必这么麻烦,他们既然这么热爱天朝文化,倒不如直接加入天朝,成为天朝的一个省,这些问题就都解决了。那个时候他们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汉字就是他们的,孔子、屈原、李白……这些人也都是他们的祖先。朝鲜半岛在文化上是认同天朝的,把朝鲜半岛变为天朝的一个省,其实未为不可。

天朝与朝鲜半岛休戚相关,荣辱与共。大明万历年间,日本关白丰臣秀吉侵略朝鲜。神宗皇帝下旨发兵泛海往救,经过七年战斗,终于打退了日本的侵略。近代时,外交大臣刘瑞芬就曾致书李鸿章:“朝鲜毗连东三省,关系甚重。其国奸党久怀二心,饮鸩自甘,已成难治之症。中国能收其全土改行省,此上策也。其次则约同英、美、俄诸国共相保护,不准他人侵占寸土,朝鲜亦可幸存。”

李鸿章也表示赞同,因为朝鲜独立则容易被他国侵占,最终也会危及到天朝的安危;何况那时的东北地区地广人稀,倒不如吸纳朝鲜流民进行垦荒,这样也能充实边境。只可惜当时未被上层采纳,于是朝鲜半岛就失去了天朝的保护,此后屡屡被他国蹂躏。

日本阴谋策划朝鲜独立,实际是想吞并朝鲜。但朝鲜并不愿意与天朝断绝从属关系,依然在外交活动中追随天朝。西历一八九四年,朝鲜东学党起义爆发,日本强行进军朝鲜。在镇压东学党起义之后,日本趁机干涉朝鲜内政。我方照会日方:“整顿内治,任朝鲜自为之,即我中国不原干预。且贵国既认朝鲜为自主之国,岂能预其内政?至彼此撤兵,中东和约早已订有专条,今可不必再议。”

而日军占据要害之地,我兵只屯据牙山一带,与日军相比势单力薄。袁世凯屡请增兵,而李鸿章畏缩不前,最终朝鲜半岛被日本殖民。随后日本以朝鲜为跳板,进而侵略天朝。一八九五年,日方海军在黄海海面炮击天朝军舰,甲午战争由此爆发。如果天朝当初把朝鲜半岛变为行省,那么日本也不会这么嚣张了。

注定要失败的太平天国起义

洪秀全创设“拜上帝教”,天下的读书人皆侧目而视;严种族之偏见,视满洲为妖,则是“为丛驱雀”。孙中山只反皇帝权贵,不杀无辜的满族百姓,于是革命的阻力大为减小,这是孙中山的明智之举。洪秀全以暴易暴,于中国的百姓又有多少关联?孙中山倡导“三民主义”,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是汉民族百年来的共同愿望,所以容易得到多数人的赞成。

要问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为何忠于满清?只因满清固守中国文化,而洪秀全却是尽灭中国文化。常说得民心者得天下,谁能代表民心?普天下的读书人的向背才是民心之所向。洪秀全以“洋教”收拾人心,天下的读书人则嫉之入骨,所以洪秀全注定要失败。

不过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以胜败论人固是庸人之见。洪秀全一介书生,振臂一呼,群起响应,纵横千万里,立国十余年,可谓大丈夫也。只是割裂传统,脱离实际,后期骄奢淫逸,导致军心涣散,皆咎由自取,非天亡之也!

为文科生正名(略谈文理之争)

前人说:“大道至简,小道至烦,邪道至玄。”此言信然!理科知识最为繁琐,一个公式只能解决一类问题。遇到另外一类问题时,则只能再另学新的公式,公式之间不得通用,难以融会贯通。试看公式定理学不胜学,且有越学越多之弊,所谓“博而寡要,劳而少功”者是也。

文科知识较少变化,但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学文科似乎茫无头绪,然而量变之后必将产生质变。犹如婴儿习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久之方能领悟其中之妙。一旦形成文化素养,则经久不衰,终身受益。

理科见效快,但影响甚微,非不断学习新的公式定理不足以称为专门;文科须慢工,学得越久则越纯熟,一旦熟练则少年亦可称老成。理科越学越多,而文科越学越少;理科越学越烦难,而文科越学越简易。

下笔千言,口若悬河,谈古论今,激浊扬清,此为文科之长而理科之短;虚无缥缈,脱离实际,雕虫小技,沾沾自喜,此为理科之陋而文科之鉴。理科生看不起文科生,认为文科不过是死记硬背,试问理科生可能背的下来?如果背不下来,有何资格嘲笑文科?文科生的度量装得下中华五千年的文明,而理科生不过能记住一些公式定理,以此而论,孰高孰低,孰优孰劣?

文科注重哲学思辨,这是理科生远远比不上的,没有文科的统筹兼顾,理科生的蛮干就失去了意义。说到底,理科的技能完全是为文科的规划而服务的,理科是文科的附庸,文科是理科的指导,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乡居笔记(二零一八年八月记于微山盐当)

一、

时候已是初秋,虽然白天尚有余暑,但是夜晚却很凉爽。楼顶上很宽敞,凉风一阵一阵地吹来,真令人心旷神怡。天上的月牙儿也显得很明亮,给大地披上了一层轻柔的薄纱。四下里是唧唧的蛐蛐声,我躺在卧榻上,听着有节奏的虫声,悄然进入了梦乡。夜里的空气竟然有些冷冽,但绝不是肃杀的冷,而是令人惬意的清凉。

二、

我独自一人住在空旷的院子里,夜晚,月牙儿很亮,风也很凉爽,吹得人神清气爽。楼顶上很宽阔,很适合吟诗赏月。四下里的虫声唧唧,更显得深夜寂静,——不,应该说是幽静,幽静得像仙境一样!

三、

早上五点多钟被邻舍吵醒,起床后向远天眺望,只见天空多浮云,只有东南方向被日光照耀,显得白亮亮的。西北方的云朵有些黑阴阴的,不知今日有雨没雨。

四、

阁楼四面都是书架,推开窗子,只见天空阴沉沉的。风吹动着檐下的铁马,叮叮当当地响。顷刻间,风越来越大,天上的乌云也开始激烈地翻腾,方才低飞的燕子也不见了踪影。空气显得异常沉闷,阁楼里面也变得越来越暗。我推开书卷,不再看书,站起身来望着窗外。

五、

夜里的空气又开始转凉了,我窝在被窝里,只听窗子被风吹得哐哐地响。一直辗转难眠,迷迷糊糊的总睡不着。夜里三点多钟时,窗外就开始下起了雨。睡梦中被飒飒的雨声惊醒,直到四点半时才停止,然后就听到窗外的鸟鸣嘤嘤。

六、

淅淅沥沥的雨声扰人清梦,凌晨三点多钟时,翻来覆去睡不着,躺在床上也觉得无聊。于是起身穿好衣服,坐在椅子上静听窗外的细雨。

七、

庭院里空空荡荡,街上的杨树也舞动起繁密的叶子,好像在和风雨细语。乡野之地总是这样的宁静,很喜欢这样的生活,不紧不慢,优哉游哉。

《桃花扇》中的大明王朝

秦淮河畔,几个秀雅的书生正在游赏着金粉胜景,只听从隔岸飘来南都名妓们婉转的歌声:“生来粉黛围,跳入莺花队,一串歌喉,是俺金钱地,莫将红豆轻抛弃;学就晓风残月坠,缓拍红牙,夺了宜春翠,门前系住王孙辔……”这是一群沦落风尘的多情女子,秦楼楚馆虽能点缀大明王朝的“繁华”,但它毕竟是皇权社会的一颗毒瘤,深深地嵌在王朝的肌髓,把正人君子们的锐气反复消磨。越是到王朝的末世,勾栏、瓦舍也就越加热闹。

此时的大明,北方边塞已相继沦陷,京师也被外族侵占,而这座保留大明全套统治系统的陪都却依旧歌舞湖山,纸醉金迷。素来以清流自居的复社文人,也免不了要领略一下这“六朝金粉香”了。

侯方域在秦淮河畔与李香君相会时正值妙龄,大约也就二十五岁吧。《桃花扇》说他在大明覆灭之后遁世出家,但据清方记载,侯方域参加了满清顺治八年的乡试,三年之后就去世了,时年三十七岁。

侯方域参加乡试应该是被人胁迫,时人应考无非是求名或求官,当时的大明尚有半壁江山,即使侯方域想要求官,也不会在异族那里求官吧?再说以侯方域的文名,想要在清方做官也不需要参加什么考试,侯方域本就没有参加满清科举的必要,在满清那里应考不过是敷衍而已。

《红楼梦》中的节日描写

《红楼梦》写元宵,略写元宵风俗而详写过元宵之人,节日风俗只做陪衬,而人物才是节日中之重点。作者写人物之喜乐,即是写元宵之喜乐,不写节日之喜庆,而节日之热闹非常已溢于字里行间。

《红楼梦》中之元宵节是书中最热闹处,而元宵之后,贾府遂一日不如一日。元宵是贾府之鼎盛时,而鼎盛之后,则是贾府逐渐衰颓之日。试看后文写中秋节,则贾府之衰败惨淡已暴露于中秋之家宴,悲凉之雾扑面而来。

元宵本是热闹时,而对于作者来说却是痛苦不堪回首之日,王熙凤一句“聋子放炮仗——散了”吧,故意冷淡收场。中秋本是团圆节,而贾府家宴却是家人离散。贾雨村栖身葫芦庙,高吟“玉在椟中求善价,钗于奁内待时飞”,亦是不得志时之遣兴。而甄英莲却是在元宵节被人拐走,辗转被卖到了薛家。

《红楼梦》中之节日,是作者之大用意处也。元春省亲亦在元宵佳节,而回宫之后便命赴黄泉,此为作者痛心之处。可卿有言:“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警梦中人也。惜梦入金玉富贵之乡,不复能惊醒也。

近代以来的满汉之争

鸦片战争中,奋力杀敌者皆汉人,媚敌苟安者皆旗籍,故此役败于内部涣散,非武器不如人也。满人腐败透顶,将大好河山拱手送人,若是汉人君主当政,必不至此。太平天国起义之时,若满洲狼主不任汉臣,则天下土地必将为太平天国所有。无奈曾、胡、左、李诸人寡廉鲜耻,为异族卖命,屠杀同胞竟不遗余力,可耻也夫!可痛也夫!从此天下又沦于满人之手,汉人无出头之日矣!

时人王韬记下当日太平天国情状,然笔下多丑诋之语,颇不足为训。平定天国皆汉将之力,而事定之后反将战功委于满人,清廷之腐败可见一斑。夫天国纵横半天下,蔓延数十省,自始至终达十四年之久,不可谓不盛矣。清廷费尽无限心机,始收全功,事定之后不思悔改,夷狄故态积重难返,衰亡之机决于此矣!

满清朴学之兴为中华文化断层之始

自满清乾隆之后,士大夫著文言谈绝不敢稍涉时事,故将心力毕注于故纸堆中。此后遂养成复古守旧之习,迁延至今不改。今之学人,亦沿袭满清旧习,一味钻在故纸堆中,不敢评论当下,满清余毒之酷烈可见一斑。

士子逃避现实,掇拾古人唾余,此风一开,则士气凋丧,国运亦衰颓不可挽矣。近代国人之麻木不仁,皆由死读经书所致,今世所谓学者,亦以皓首穷经为常。殚精竭虑、故步自封,此中国文运之所以不昌也!硕士、博士、教授空有其名,而问以经国之策,则茫茫然如堕五里雾中。古人云“天下有道,辞有枝叶”者是矣。

咸丰年间,广西洪秀全率众起义,攻城掠地,军锋极盛。曾国藩平日所习之儒家性理之学皆一无所用,遂研求大明戚继光之《练兵实纪》,得以组建湘军,平定太平天国。

据清人笔记:“时有京师翰林,年二十余,日日校勘古籍,于时事一无所知。不但不知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亦且不知南方数省有太平天国。或告之,则曰:异哉!既有洪杨之乱,何京师太平如是?”此辈皆所谓饱学之士,然脱离现实,不通时务,国家养此等人不知有何用处?

道德文章挡不住坚船利炮,典章文物换不来民族尊严。要想种族不灭,自立于世界之林,唯有脚踏实地、发奋图强。朴学之兴实为国家陵夷之渐,凡不合时宜之物皆须弃之如弊屣。旧习不改,则国家永无自新之望。

满清源流及入关

一、满洲源流

满洲前身为女真、为肃慎、为靺鞨,唐时建号为渤海国,五代后唐时为辽(契丹)所灭。北宋末为金国,乘辽衰败而灭辽,遂一路南下俘虏徽宗、钦宗。南宋时亡于蒙古,明初归附内地,号建州卫。万历年间,努尔哈赤建号后金,遂为关外敌国。

二、八旗

八旗为满洲之国体,分上三旗与下五旗,上三旗为正黄、镶黄、正白,为满夷狼主自将。凡为部族皆入八旗,兵民一体,入关后推行于全国。旗兵战时皆披重甲,骑双马,效阿骨打、兀术所为。故大明弓矢难以抵敌,唯火器战车可以御之。

皇台吉战功最著,兵力尤多,故势凌诸贝勒之上。奴酋死后,黄台吉遂改部落会议为专制政体。其后改族名、国号,招降纳叛,变夷狄掳掠之习为华夏怀柔之策,因与大明共争天下。

四、多尔衮专擅

满清入关后,典章制度皆沿袭大明,唯剃发易服为满洲旧俗。多尔衮虽无帝号而有帝权,一切政令皆自多尔衮而出。福临本一孺子,侥幸依靠多尔衮做了皇帝。在多尔衮死后,将其刨坟鞭尸,孺子气量可见一斑。但多尔衮俨然以太上皇自居,且任意出入皇宫内院,于是始有暧昧之嫌,民间遂有太后下嫁之说。多尔衮毫无臣节,死后被刨坟鞭尸亦是自取其辱。

五、擒鳌拜

鳌拜未必就想夺位,但飞扬跋扈,有威胁皇帝之嫌。先是,索尼病故,鳌拜遂无忌惮。因己隶镶黄旗,镶黄旗之屯庄土地瘠薄,欲以正白旗之地相易。苏克萨哈属正白旗,不赞成圈换之议,鳌拜遂与班布尔善将苏克萨哈抄家问斩。康熙八年五月,遂擒鳌拜禁锢之,此亦权臣跋扈之鉴。

六、撤藩

满清以汉奸为前驱,遂占领中华。天下平定之后,三藩遂为满清之心腹大患。时旗兵北归,清廷议裁撤绿营,吴三桂裁老弱而留精锐,故愈裁而愈精也。又屡攻西南土司,以武功震耀清廷。玄烨一意撤藩,吴三桂遂于十一月二十一日杀巡抚朱国治而反。吴三桂投靠满清做了走狗,不遗余力绞死大明永历皇帝,后又起兵反清,搅扰清廷八年之久,亦可见其兵力之盛,蔓延之广。清廷最终平定三藩,亦是侥幸成功。自古成则为王,败则为寇,不可以成败论之也。

七、科举之锋利

满洲本为关外一尚未开化之民族,因吸收汉文化而民族品性大为改观。当三藩叛时,玄烨不废经筵,以科目笼络天下士子。虽有清高之士不愿为官,但为之既久,士子遂依附于满清。于无形之中销磨士子之棱角,使之安服妥帖,此为科举之锋利处也,异族用之亦为奴役天下之利器。考试之用,可惧也哉!

八、收台

台湾原属化外,土番杂处,未有建制,然亦夙通内地。郑芝龙为海寇时,以为巢穴。及崇祯元年,郑芝龙就抚,借与荷兰国为互市之所,遂为荷兰强占。郑成功为取得抗清之根据地,遂驱逐荷夷,传子至孙,奉大明正朔达二十余年。后为施琅平定,归入满清版图。台湾孤悬海外,实关四省要害,一旦为人所据,东南诸省皆不得安宁,故清廷收台之后,驻兵守之。

九、满夷之乱伦

多尔衮强夺侄媳,玄烨强娶族姑,此皆不伦之事,而满夷安之若素,此亦野蛮未开化之一证。

《水浒传》中的“明月几时有”

於恢

《水浒传》中的诗词大多与情节无关,所以金圣叹在批点的时候直接将其删掉,但有些地方的诗词引用的就比较好。比如第三十回《施恩三入死囚牢,武松大闹飞云浦》中,写到武松在张都监家中饮酒时,就引用了苏东坡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时值中秋,家家团聚,户户笙歌。酒酣之际,张都监遂命养娘玉兰唱一曲苏东坡的《水调歌头》。

此时的武松是被发配在孟州城里做了囚徒,眼见别人家骨肉团聚,而自己却是孑然一身;词中之意,又分明是兄弟乡思。自己的哥哥被人杀害,虽然已经报了仇,但对月思家却无家可思,心中不免有寂寥之感。

歌毕,张都监又许诺将玉兰许配给武松。武松受宠若惊,连连推辞。十数杯酒之后,武松却起身说到已经醉了,要回房休息。以武松的酒量,景阳冈上的“透瓶香”亦唤作“出门倒”,也能一连喝上十五碗,而且还能趁势打死一只猛虎。怎么张都监家里的十数杯酒就让武松醉了呢?武松真的醉了吗?

我看武松并没有醉,而是触景生情,再要喝下去,恐怕那十数杯酒就要变成泪水涌出来了,所以武松赶忙起身回房。可是,武松万万没想到,这一切都是张都监安排下的陷阱。被张都监陷害之后,武松对官府彻底失去了信任,从此就走上了一条反抗官府的道路。

武松是一个性情中人,当他看到哥哥的牌位时,跪在地上放声大哭,哭得两边街坊无不凄惶;当他找出杀害哥哥的真凶时,手执钢刀杀出了男儿汉的快意恩仇。他说:“我若路见不平,真乃拔刀相助,我便死也不怕。”铁骨铮铮,一番豪言掷地有声,真乃千古神人也!

蝉的清高与莲的孤傲

古人认为蝉是清高的,因为蝉出于泥土而饮露;也认为莲是清高的,因为莲长于淤泥而不染。看来出身并不重要,甚至卑贱的出身正好可以成就高傲的自己。社会是污浊的,但是可以造就清高的君子,君子与众人没有什么不同,能洁身自好而已。

要想保持独立的人格,则唯有读书。古人云读书能改变气质,此话信然!试看古来风流人物,无一不是浸染于书香。汉代张良经过黄石公的教导,成为安邦定国的帝王之师。千古之下,令人想望其高风!

但修炼之后还是应该为天下抛头颅、洒热血的,试看戊戌六君子,为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兴亡,不惜玉碎于中华大地。史载:(刘光第)临刑之时,“杨锐呼曰:‘裴村,跪!跪!遵旨而已。’乃跪就戮。”而康广仁在临刑前笑曰:“中国自强之机在此矣!”

可曾知道,维新派并未经过任何司法审讯就被直接押赴到刑场。政变开始时,刘光第自投罗网,谭嗣同甘愿用鲜血唤醒国人。变法虽然失败了,但六君子的精神长留天地之间,就像出淤泥而不染的莲,始终芬芳动人,挺立在青翠的荷塘。

台湾军民抗日始末

台湾本为明朝郑芝龙经营,后被荷兰人强占,郑成功为了抗清复明,遂收复台湾以作根据地。清康熙年间,施琅攻入台湾,台湾遂归入版图。近代以来,清政府横征暴敛,不断激起民变,民族英雄邓世昌就曾镇压过台湾的少数民族起义。在清廷把台湾割让给日本之后,台湾义士邱逢甲纠集民众自立,建立民国,推举巡抚唐景崧为总统。电告中外,有“遥奉正朔,永作屏籓”语。

可是驻扎台湾的清军发生哗变,而台南的少数民族竟然勾结日军进攻台湾。唐景崧仓皇逃至厦门,台湾失陷。但台湾民众的抗日斗争从未停止。记得电影《百团大战》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百团大战的消息传到南京,蒋介石站在窗前一语不发。国民党元老林森拄着手杖缓缓地踱到蒋介石旁边,问道:“中正,我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抗日的?”蒋介石答道:“民国二十六年,但要从九一八算起,我们已经打了十年。”林森纠正道:“是光绪二十一年,那一年,清廷把台湾割让给日本;也正是那一年,林森抗日于斯时始!到现在,这场战争我已经整整打了四十五年。——你是三军的统帅,前方打了胜仗,你得有个态度。”

台湾在抗战中虽然没有较大的胜仗,但也同样为抗战作出了相当的贡献。台湾抗战在中华民族反抗外侮,争取民族解放的历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台湾的英烈不朽,祖国的抗战不朽!

婴宁带给我们的感动

世上真有婴宁这样的女孩子吗?试看她与王子服的对话,总感觉是一个女孩在戏弄一个少年。也许蒲松龄也遇到过这样的女子,面对不喜欢的人的表白,就故意装痴卖呆,这是最委婉的拒绝。

婴宁生活的环境非常优美,有杂花生树,群莺乱飞,只有这样纯净的环境,才能蕴育出婴宁这样纯净的女子。只是在婴宁接触人间烟火之后,就不再这样单纯了。这样固然很好,因为更能适应社会,但是我还是喜欢无思无虑的婴宁。

王子服年已十七,只因上元节时与婴宁有一面之缘,于是相思成病,卧床不起。表兄询问之后,只好编造一番谎言安慰。王子服竟然因此转忧为喜,日就平复。蒲松龄不愧为一代文豪,寥寥数语便细腻生动地描绘出了青春期懵懂的少年情态,不知年少时的蒲松龄是否也如此痴情?

最美的年纪遇到最美的人,于是产生最美好的感情。因为青春易逝,所以这样的感情尤其珍贵。真希望能进入那样一个神奇的聊斋世界,没有杀伐纷争,没有争名夺利,没有世俗冷眼,没有成败坎坷,有的只是人世间最纯最美的相处,就像那夜空中的皓月一样美好。

一尘不染也许只是奢望,但保持内心的明净取决于我们自身的修为。我们无法还原那样一个清纯的世界,但我们可以通过聊斋笔墨,来寻求一个令我们期待的世外桃源。

蒲松龄的精神世界

蒲松龄闲暇时与好友、乡亲一起谈狐说鬼,也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相比那些只知死读八股不懂享受生活的秀才,不啻天渊之别。良夜无聊,欣然命笔,将满腔的感慨倾注在聊斋笔墨当中,亦可留与后人破闷评说。在那暴雨滂沱之时,掩卷推窗,想象着云际会有被贬谪的雷公落地;当那月明风清之时,则幻想花妖鬼狐来访,一起谈诗论文,不胜高雅之至。

有人说:人无癖不可交。或是爱读古书,或是爱论围棋,或是爱游山玩水,或是爱插花折枝。总之,人与禽兽的区别就在于人有情趣,禽兽只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而人一定要有精神生活。林逋说:“逋世间事皆能之,唯不能担粪与着棋。”有的人稀里糊涂就成家了,然后拼死劳力赚钱养家,这样的生活有何乐趣?人生就要潇洒尽意,否则宁愿放弃世俗的生活。

蒲松龄是一个孤独的才子,据说他与好友孙蕙的小妾顾青霞有些情愫。姑且不论真假,反正蒲松龄的爱情并不美满,所以他才幻想出了那么多的爱情故事。蒲松龄得不到世间的幸福,于是只好通过幻想来满足自己的精神世界,这有点像阿Q精神,不过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有时豁达与消极也只是隔着一张纸而已。

乡村生活是淳朴的,但是聊斋的笔墨却是富丽堂皇的,这是蒲松龄经过无数个不眠之夜努力幻化出来的成果。据说他的发妻并不美丽,所以他长年在毕家坐馆而不愿回家,就是为了能有条件去想象他心目中的美丽女子。他创作出了最让书生惊艳的女性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天下的女子树立了一个个榜样。

当蒲松龄在穷乡僻壤写作《聊斋志异》的时候,有多少人能想到,这样一个穷书生竟然能够流芳百世?大多数的无知村民只会对之嘲笑,不过这些村民又给蒲松龄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素材,使蒲松龄从中受到启发,并在自己的《聊斋》当中,将这些村民幻化成为可笑可怜的牛鬼蛇神。这些小虫豸也伴随着聊斋故事而流传了下来,不过是作为反面角色罢了。

蒲松龄的《聊斋》到底是写给谁看的?

蒲松龄写作《聊斋志异》的动机,恐怕也只是为了得到士大夫们的赞赏。在当时有大名士王士祯的揄扬,就足以让这个乡野秀才信心倍增。聊斋的文字都比较典雅,有时候可以写的通俗的地方,蒲松龄也都尽量进行雅化。在那个时代,写小说采用白话似乎是主流,但是蒲松龄却偏要用文言文来写,并且还要写得很典雅。可见蒲松龄写作《聊斋》的目的并非是给底层民众来看,而是借此展示自己的文化素养。

如果蒲松龄要写给老百姓看,那么在语言上一定要通俗易懂,甚至朴野粗砺。可是聊斋的很多篇章里都有谈诗论文的情节,在《司文郎》中,宋生与余杭生直接较量起了八股文。尤其宋生这个形象,其实就是蒲松龄的化身,作者似在向读者表明:蒲松龄也是一个才子,不服可以来切磋。

蒲松龄可以在《聊斋》里面大谈宿命,可是他自己却并不相信。他可以用这样的故事来安慰别人,也有时用来麻醉一下自己,可是在内心深处,他自己并不会甘心。所以他要用笔来抗争,用聊斋故事来寄托自己的感慨。

尤其令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宋生在落第之后对王平子的劝慰:“凡吾辈读书人,不当尤人,但当克己;不尤人则德益弘,能克己则学益进。当前踧落,固是命之不偶,平心而论,文亦未便登峰,其由此砥砺,天下自有不盲之人!”这当然也是蒲松龄对自己的劝勉,其中也包含了一丝无奈与酸辛。现在的落魄之士,亦当不断砥砺,坚信天下后世必有不盲之人。

鬼神世界的是与非

陆判官给朱尔旦的妻子换了头颅,原先的那个妻子就已经死了。朱尔旦本想给妻子换一张姣好的面容,可是这样跟换了一个人有什么大区别?人苦不自足,已经博取了功名,于是又希冀妻子貌美,结果把结发妻子断送了性命。可是换了一个头颅,事情的性质就变了,这样的事情已经很难再用阳间的法律来评判了,于是只好和稀泥,不再追究,皆大欢喜。

朱尔旦考取魁元,是靠的陆判官的提携,希望得到一个美貌的妻子,也是陆判官为之成就。如果在现实世界,朱尔旦只能困守穷庐。但蒲松龄就愿意让这样一个无才气而有胆气的豪士得到人间的幸福,虽说不是多么光明正大,但鬼神之事,亦当别论。朱尔旦只因与陆判官有一面之缘,于是就结为了刎颈之交,这和水浒故事也比较相似。两个大男人只因言谈投机,于是双双跪在地上赌咒发誓:“不求同日生,但求同日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有逾此盟,天人共戮!”

但是在现实当中是很难结交到这样生生死死的弟兄的,宋江平日仗义疏财,所以在将要被砍头的时候,所有的生死弟兄全部都来劫法场。这比现在花钱买保险可有用多了,保险公司是能少赔就少赔,能不赔就不赔,而结义兄弟却是为了义气甘愿抛洒热血。蒲松龄身上也具有一股侠气,试看他笔下的田七郎,人奇事奇,洋溢着对人间正义的赞美,鞭挞了那个时代污浊的官场故态。陆判官身上有侠气,有酒气,有豪气,也有正气,能结交这样一个亦师亦友的宗师,为之执鞭,亦所忻慕。

不合情理的聊斋笔墨

蒲松龄笔下的冥王有时也很世俗,席方平的父亲被羊姓陷害,方平不愤,屡次讼冤,而冥王却不问曲直。最后冥王却大和稀泥,将方平父亲往生富贵之家,算是对方平父子的补偿。但方平不服,最终告到显圣二郎真君那里,于是冤案昭雪,昏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中最让人拍案叫绝的是二郎的判词,可谓字字诛心,言言金石,骂尽了天下昏暗昏聩的官僚,为百姓解了心头之恨。

满清吏治之黑暗为历代少有,观方苞之《狱中杂记》可以窥见当时昏暗之情形,蒲松龄亦屡屡在《聊斋》中予以揭露。虽然他只在朋友官邸做了一年幕僚,但是底层社会之黑暗皆给蒲松龄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聊斋》一书亦可看作是满清官场之缩影。聊斋故事有时简直胡说八道,比如罗子郛,因为花天酒地而被鸨母赶出了妓院,偶然遇到了一名女子,于是逐渐摆脱了困境。像罗子郛这样的浪荡子弟,偏偏会有美女以身相许,并且还无缘无故地对他好,凭什么呀?

还有王成,本是一个大家子弟,因为懒惰而家道中落。由于祖父娶过一房狐妻,于是凭借祖父的阴德,这个狐妻就帮助王成摆脱了贫困。作者说,因为王成虽然贫困,但是不贪分外之财,所以上天才会眷顾他。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历史上的颜回又怎么会贫困而死呢?

《聊斋》的故事情节,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想象,但是看得多了,也会觉得索然无味。如果不是因为作者的文笔优美,聊斋故事一定不会流传太久。一部小说,要么以文笔取胜,要么以情节取胜,如果一无可取,那么只会受到读者的厌弃。

聊斋里的是是非非

现在看来,聊斋里的故事很多都不合理。比如邻居爱慕婴宁的美貌,而婴宁却把邻居捉弄至死,并逃脱了法律的制裁。只能说聊斋故事描绘的是一个礼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人们都是以“礼”来约束自身的行为。如果超出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惩罚,严重时则会受到天谴。礼治与法治的惩戒手段不同,惩戒的力度也不同,有时礼法的惩戒力度比律法更为严苛。

作者似乎只注重当事人的行为动机,而容易忽略所造成的影响。比如刘公子到葛公家里提亲,走的时候座位上竟然留下了一只女鞋,葛公顿时极为厌恶,并立即与之绝交。其实刘公子是冤枉的,这只女鞋是宦娘故意放在座位上的。宦娘的动机是单纯的,她并非要陷害刘公子,而只是为了撮合良工与温如春的姻缘。

葛公喜欢交结文士,未必就没有暗中挑选女婿的想法。毕竟女儿已长大成人,名花一朵,待字闺中。像温如春这样的谦雅君子不行,因为家势已经中落;刘公子举止“儇薄”也不行。要想做葛家的女婿,必须要具备温如春的温润如玉,还要具备刘公子的如日中天,尤其重要的是,还必须是一位表里如一的正人君子。

当然宦娘的一系列安排打乱了葛公的如意算盘,种种迹象不能不让葛公产生怀疑:“女儿良工到底对温如春有没有私情?”不管是真是假,赶紧把女儿嫁出去,免得出丑,于是温如春如愿娶到了良工小姐。成婚之后,温如春和良工才知道了事情的缘由,宦娘也如愿学到了温如春的绝技。最后的结局皆大欢喜,这也是作者对于生活的一番憧憬。时间长了,聊斋的故事也会变得平淡无奇,对读者也会逐渐失去吸引力,因为读者都是生活在现实的世界里的。

蒲松龄花费一生的精力编写《聊斋志异》,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如果不是外国文学思潮的影响,小说在中国永远都难以登上大雅之堂。现在若不是语文教材和影视剧的宣介,恐怕更没有人知道聊斋故事了。

说一说聊斋里的爱情

《聊斋志异》中的爱情故事亦可称为言情,这些言情故事,即是脱离实际的幻想。聊斋故事若要仔细分析,则经不起推敲,所以爱较真的人不适合读《聊斋》。作者是在借用虚幻的故事,来传达自己的愿望,作者的愿望也是底层民众的愿望,所以聊斋故事成了老百姓津津乐道的话题。

譬如聂小倩,可以看作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女性,后来遇到了贤士君子,于是弃暗投明,得到了一个好归宿。宁采臣使聂小倩拔离了苦海,所以聂小倩以身相许。虽然故事是虚构的,但其中反映的观念却是世俗的。丈夫只有成为妻子的依靠,妻子才能够温柔贤惠。

妻子若想在丈夫眼里有地位,就应该对丈夫有帮助,因为世界上除了父母之外,没有谁有义务无缘无故地只对一个人好。

在聊斋故事中,女性不再是男子的附庸,而是被男子需要的红颜知己,会受到男子的爱护与尊敬。蒲松龄时代的女性自然也对聊斋故事感兴趣,因为这些故事满足了她们对于生活的向往。很多故事的风格也比较像现代的琼瑶剧,比如《鲁公女》中,张于旦为了爱情甘愿苦等十五年。青年人自然喜欢这样荡气回肠的凄艳故事,但也只是喜欢罢了。因为在现实当中,这样的爱情根本就不存在,恐怕喜欢这类故事的青年人也不会自己去尝试吧。

聊斋里有很多值得去爱的女子,比如阿宝,为了爱情甘愿嫁给一介贫士,在丈夫病逝之后,又去上吊殉情。在聊斋世界里,没有什么不可能,只要作者想要成就男女主人公的姻缘,那么男女主人公就一定能在一起,而且还能过得很幸福。阿宝是一个可敬可爱的女子,所以作者又安排了孙子楚复活、中进士等情节,以此来勉励天下的多情女子。这就是聊斋的叙事风格,让你满足自己的愿望,同时也能安抚你受伤的心灵。

有时候作者会让一个狐仙来陪伴书生,而且还要帮助书生考取功名,满足世俗社会的幸福。但也经常会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这时狐仙就会告诉书生:我们的缘分已经到头了,所以我们不能在一起了。

书生自然不愿意,于是百般挽留,但分离乃是命中注定的,不可强求,于是书生在博取功名之后,就只剩下了对狐仙的思念。这样的结局就更能引发读者的思考,使读者明了所谓的人生真谛。聊斋故事不值得反复咀嚼,但无聊时权当解闷,也无不可。这就是蒲松龄留给我们的精神财富,人的精神生活同样很重要。

——作者简介:於恢,山东微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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