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

日记大全 > 句子大全

“推荐制”变“提名制”(四川科学技术奖加大行业专家的话语权|《奖励办法》解读③)

句子大全 2023-01-18 03:56:01
相关推荐

四川在线记者 徐莉莎

在近日省政府颁布实施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中,奖项申报由“推荐制”调整为“提名制”,这样的改变背后有什么考虑?又将产生什么影响?如何考虑提名单位设置?

10月29日,在政策解读会上,省科技厅科技奖励与科普处副处长刘忻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解答。

据了解,此前的省科学技术奖申报,是由原有的行政部门下达推荐指标,科技人员申请报奖,推荐单位筛选推荐;实施提名制后,转变为由专家学者、组织机构、相关部门提名。

刘忻说,从前政府部门是推荐主体,专家学者和学术组织参与较少,行政色彩较浓。这次将“推荐制”变为“提名制”,就是要将“主动自荐”转变为“被动他荐”。2018年省政府印发的《四川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了省科技奖励由“推荐制”变更为“提名制”,并在科技奖励工作中开始实施 。

此次修订后的《省科技奖励办法》,将“提名制”进一步上升到政府法规层面。刘忻表示,实施提名制,一方面是希望学习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的做法,另一方面是加大行业专家的话语权。提名制的实施,将促进提名者加强平时调研,深入基层调查、了解,使实施效果好、知名度高的项目更容易脱颖而出。

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对提名者要求为: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以及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经省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等组织机构。

当然,提名资格也有信用管理和淘汰机制,有进有出,不会一成不变。未来还将根据科技奖励工作发展的需要,不定期增补一些组织机构作为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单位。比如,中央在川高校、部分中央在川科研院所、央属企业,它们近年来提名四川省科技奖励项目数量较多,又有专门部门和人员管理科技奖励工作,今年就被赋予了提名资格。同时,通过公开征集和遴选,增补了11家学会、协会为四川省科技奖励提名单位。

《奖励办法》中明确,提名者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评审和异议处理中承担相应责任。提名者是个人的,应当在其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提名者是组织的,应当公布提名细则和流程,并在本学科、本行业、本地区、本部门或者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提名。

同时,提名者应当在提名前公示或者协调有关单位公示被提名对象的主要情况、成果等内容。提名者为个人的,在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提名者为组织的,在提名者单位以及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处理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方可提名。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