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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的“自律即自由”(你明白他说这句话的真正内涵吗)

句子大全 2023-01-30 0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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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小播读书,今天我们继续分享《道德哲学》这本书。前面一篇文章,我们分享了道德哲学中主流的一种思想英国哲学家边沁和穆勒提出的:“功利主义”,接下来,我们今天分享另外一派观点,那就是大哲学家康德的“义务论”。

如果说功利主义是注重结果的话,那么康德的义务论就是更注重:动机。

每一种道德理论都有一个起点。前我们介绍边沁和穆勒的功利主义始于“善理论”,也就是幸福或快乐是至善,不幸福或痛苦是至恶。这个理论与结果主义的对理论,也就是对的行为总是会将善最大化,它们结合在一起,便产生了功利主义的道德理论。

而康德的“义务论”的起点是什么呢?在康德的著作《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提出了“善良意志”。

那什么是“善良意志”呢?其实我们也可以简单理解为“善良的初心”,或者“善良的动机”。和功利主义以结果论英雄相比,康德认为,善良意志之所以是善的,是道德的,就因为它本身就是善的,而是获得了善的结果。所以,其实康德的善良意志其实区分了:道德是好的,和道德上好的结果。

但其实康德的道德感也广受质疑,比如后来的卡尔·马克思就指责康德,将道德简化成了“区区的意志”,忽略了这种意志对世界是否造成了任何影响。

但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内容,显然不仅仅只是“简单的善良意志”,而是一种几乎完美的善良意志,在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康德说:

很多人极富同情心,以至于在没有任何额外的虚荣或自利动机的情况下,他们也心满意足地向周围的人传播着快乐,而且只要这快乐是他们传播的,他人的满足感便能让他们感到欣慰。但我主张,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这种行为与义务多相符,有多友好,都不具有真正的道德价值,而是同其他倾向有着一样的地位。

显然,在康德眼里,如果一个人享受向他人传播幸福、为他人做好事,换句话说,他在行善的同时,获得了某种满足感和自豪感,这样的行为都不是纯粹道德的行为,所以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是一种纯粹的“善良意志”,不含有任何私欲的动机,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甚至将“同情”视为“次等级”的道德。

康德的最高道德原则称之为“绝对命令”或者“定言命令”,也就是,完全没有任何私心杂念的情况下,你都会做出的善良的行为。这个道德标准的另外一种表述方式是: “如果我不愿我的准则成为普遍法则,那我就不应该按它来行动”,在康德看来,道德不是基于欲望、同情、倾向,而是无条件的善。

这种道德观念,其实在我国的道家思想中,也有类似表述。老子在《道德经》中说:“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六亲不和有孝慈,国家昏乱有忠臣。”

意思是说,大道被废弃了,才有提倡仁义的需要;聪明智巧的现象出现了,虚伪狡诈才会盛行;家庭出现了纠纷,才能显示出孝与慈的重要性;国家陷于混乱,就会出现忠臣。

咋一听起来,道家思想是在反对仁义、智慧、孝敬、忠诚这些我们今天看起来都是很好的品质。但道家思想其实是说,之所以我们需要仁义、智慧、孝慈这些品质,仅仅是因为有的反面的出现,是因为某些自然规律被破坏了,比如作奸犯科的人多了,才会制定法律法规来约束人的行为,不道德的人多了,才有人呼唤道德品质。

同样的,在《庄子·盗跛》中说“圣人不死,大盗不止”,这看起来非常反直觉,但庄子和老子其实是时候,在自然的状态下,其实我们不需要什么圣人、仁义、道德,所以的行为都是一种自然流露,不带任何目的,或者说“不刻意”,而在康德的道德思想中,其实就是“绝对命令”,也就是没有任何私欲、目的善的行为,才可以称之为“道德的行为”。

虽然道家思想中关于“道德”的批判,和康德的“善良意志”的道德论是有差异的,但是其实他们的意境是非常类似的,如果某种行为是“不自然的”,那么这种行为在严格意义上说,就是不好的。比如道家思想中,道德之所以被提倡,是因为某些自然规律被破坏了,阴险狡诈的人多了;在康德思想中,如果你的行为不是“自然的”,是出于什么私欲目的的,那么也是不道德的。

康德的道德最高原则是绝对命令,它有三个准则。

第一:你行动时,所遵照的准则,应该是你意欲其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的。

第二:你行动时,永远要把人性,无论是你自己的人性,还是他人的人性,同时视作目的,而不仅仅是一种手段。

第三:你行动时,要按照一个只是可能存在的目的王国中的成员为其订立普遍法则时遵守的准则。

其实这三个准则看起来有点奇怪,不过它们其实指向了同一个结论,也是我们儒家思想的一个道德标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在康德看来,道德的行为,首先这条规则是可以成为普遍法则的,就是不管什么人都可以适用,有一个经典的案例是,如果一个杀人犯来追随一个无辜的人,这个无辜的人跑到你的屋里躲了起来,这个时候这个杀人狂来问你,看到一个人进来了吗,这个时候你应该撒谎告诉他你并没有看到吗?在康德看来,即便是面对一个杀人狂魔(当然你此时此刻不一定知道),也不应该撒谎,你应该告诉他,这个人在屋里,但是你也会告诉他,如果他要杀害一个无辜的人,你会跟他拼命。

在康德的道德思想中,撒谎是一个道德准则,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可能在很多人看来,有点不近人情,太追求绝对的标准了,这其实也是康德称之为“绝对命令”的道理,因为它是一条普遍的法则,在任何时间,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

另外,关于第二条,我们不应该以别人为手段,而应该是目的本身。也就是你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仅仅把别人当作手段来利用,是不道德的。

不过,什么叫把他人当作目的本身来对待呢?某个人有自己的目的,这好理解,可某个人本身就是一种目的,就不那么容易理解了。但是在康德看来,这两个理念实际上相辅相成。把一个人当作目的来对待,就是把他们当作有自己的兴趣、目标、野心,以及最重要的,有着自己意志的人来对待,而不是仅仅把他们当作某种途径,来得到你想要的东西。仅仅把他人当成某种手段,就等于试图让他们的意志屈从于你的意志,这是不道德的。

其实,关于这一条也是很多人批评康德道德观的一条,比如你让快递小哥给你拿快递,是不是将快递小哥当成了手段,而实现自己的目的呢?这也是不道德的吗?而且在经济生活中,显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甚至在康德的道德观念中,一个人荒废了自己的技能,或者结束自己的生命都是不道德的行为,因为,在第二条法则中,你不仅不能将别人作为手段,也不能将自己作为手段,比如通过结束自己的生命来实现你愤世嫉俗的目的,这也是不道德的。所以,很多人说,康德的道德观念,过于严苛,更像是一种理想中的道德观,在现实生活很难做到,或者说,没有人可以真正做到。

康德提出这样的道德观其实并不奇怪,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高度自律,非常严谨的人,康德一生没有离开过他的家乡科尼斯堡,他就在科尼斯堡受教育,大学毕业之后就在学校教书,到46岁才正式成为哲学教授,康德是近现代最为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但康德的生活极为严谨,甚至可以说单调。他雇佣了一个老仆人,每天在固定的时间唤醒他做固定的事,像闹钟一样的,很少有破例。

康德每天下午都会去散步,到朋友家聊天,一般是三点半出门,七点钟回来。所以,科尼斯堡街上的人有时候会互相询问:现在七点钟了吗?回答往往是:大概还没有吧,因为康德先生还没有经过。他每天走的路后来就被称为“哲学家之路”。

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今天我们简单聊了康德的道德观念,在康德的道德观念中,其实道德、自由、理性是一致的,或者说有很多内在联系。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不应该将别人,甚至自己视为手段去达到某种目的;同时,每一个道德法则也应该适用于所有人,是一种绝对的道德观,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适用。所以,从某种方面来说,道德是我们行为的一种约束,但也是对每个人自由的尊重。这是康德道德感中,自由和道德的一致性的一面。

另外,在康德看来,一个人有两种人格:一是自然存在,也就是以实践为依据的经验存在,同其他动物一样,人渴望和追求幸福;另一个是有着内在自由的存在,遵循理性来行动,而且也有能力遵守道德律。

康德似乎认为,对你自己的义务,就是你有义务让你的欲望服从你的理性自由,就像一个瘾君子为了达到某种“更高级的自由”而努力压制自己对毒品或酒精的渴望那样。你或许可以解除自己的这个义务,但可以合理地认为,这样做的话,某种意义上你是在欺骗自己。那么,对你自己的义务,便是你有义务克服你的倾向或欲望,以便遵守理性和道德律。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它同自尊有着强有力的联系:如果你以理性自由为代价,去追求你的渴望或倾向,那你极有可能会感到深深的悔恨,甚至是自我仇恨。

所以,很多人说,自律即自由。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这些,如果喜欢我的文章,请关注小播读书,或分享给您的朋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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