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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句话”损失了50万元(两家公司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句子大全 2023-05-12 0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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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年12月26日,关于格力和美的这两家国内电器巨头企业的纠纷案件,终于宣判。广东省某法院宣判,要求格力公司向美的公司支付50万元的赔偿金;同时驳回美的公司的其他诉求。据悉,目前格力公司已经执行该判决结果,而美的公司也没有再次上诉。

说起两家公司产生纠纷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一句广告语:“有凉感,无风感。”美的公司表示,该广告语系本公司率先提出,具有这句广告词的绝对拥有权。早在三年之前,美的公司就以这句广告词,与美的公司生产的舒适星系列空调,进行结合推广,在此营销过程中,美的公司话费巨额的营销费用。

可以说,这一句广告词已经与舒适星系列产品产生了捆绑式的联系,广告词中蕴含的含义,成为美的该系列产品的独特属性,与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区别开来。“有凉感,无风感”已经成为该产品的一种无形商标,其他公司不可侵犯。

然而,有网友发现,格力公司在其线上限售渠道,京东商城旗舰店中,发先格力公司对其公司的某一产品的广告说明中,使用了这句广告词。美的公司认为,格力公司这一行为,侵犯了美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属于侵权行为,并且极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在一种恶劣的市场竞争行为。

于是,2018年6月份,美的公司将格力公司告上法院,要求格力公司立刻停止使用“有凉感,无风感”这一句广告语,并且赔偿其经济损失费用以及维权费用等费用,共计490万元,同时,还要求格力公司公开道歉。

然而,面对美的公司的诉讼,格力公司自有一套说辞,替自己辩解。格力公司认为,空调具备制冷效果,但是没有风吹出来的感觉,这样的功能在目前国内的空调市场上,几乎大多数厂家的空调,都拥有这一特质,并不是美的公司首创。拥有这一特制的公司,都可以用“有凉感,无风感”这样一句形容词,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描述,并不存在侵权的行为。

双方为了这样一句广告语,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一直拖延了半年的时间。最终,法院判定,格力公司使用竞争对手,使用较长时间,并且营销投入较多的一句广告语,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也属于 一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最终以格力集团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向美的集团支付赔偿金50万元。

至于50万元的赔偿数额,是由法院根据格力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时间,以及该行为对于原告方产生的后果,综合起来判定的。而美的公司由于格力公司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的直接损失,以及格力公司因此获利的数额,通通难以计算。

而关于美的公司提出的,格力公司对其行为进行公开道歉的要求。法院考虑到,公开道歉,一般用于被告侵权性质的案件,在本案中,格力公司并不构成侵权行为,因此对美的公司的这一要求,不予支持。最终,该案件尘埃落定。

其实,格力和美的两家公司,同为电器制造企业,所谓“同行是冤家”,两家公司的恩怨由来已久。而关于两家公司之间的诉讼纠纷,口水战等事件,一直层出不穷,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本次的“广告语”纠纷案件,在两家的诸多纠纷中,只是一个很小的事件。有媒体统计称,目前,格力和美的两家公司关于专利权额纠纷案件,就高达数十起,案件涉及的索赔金额高达上亿元人民币。

这种现象也表示,目前中国的企业已经在向技术型企业方向,进行转型升级,而不是早前单纯的生产加工型企业。企业之间的竞争,也从营销、价格、渠道等方面的竞争,上升到了一个更高层次的竞争,那就是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

因为大多的企业已经意识到,产品的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才是一个企业真正的核心竞争力。由此可见,未来更多的中国企业,将会注重自身领域的创新和研发,向科技型公司的方向去发展,拜托技术含量较低的手工业和传统制造业。

这总转变无疑是令人欣慰的。如今的格力集团,已经将公司的产品推向了世界,为中国品牌走向世界做出了表率作用。未来,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品牌,走向世界,创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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