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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拆迁巨款竟遭妻子离婚分割 农村小伙说了一句话(打赢官司)

句子大全 2023-05-24 07: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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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城中村改造进行的如火如荼,给人们带来的好处也显而易见,环境变美、现代化气息增强,更重要的是城中村的人一下子变成了百万富翁。但是,城中村的离婚率也随着增长了起来。今天的这个事例讲的就是城中村拆迁后夫妻要离婚,妻子离婚时竟要求分割拆迁后的百万巨款。

农村小伙小吴与妻子小张于2013年登记结婚,在结婚前,小吴的父母将一座院子过户给了儿子,让他们在婚后使用。但是在2015年的4月份,由于政府进行城中村改造,拆掉了小吴的房子,按照有关规定,政府补偿了小吴两套100多平米的房屋还有将近300万的现金补偿费用。在2018年2月,由于小吴做了一些错事,导致两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分割财产时,妻子要求分割迁拆所得房子和近300万现金。小吴不同意,二人就产生了争议,在法庭上,小吴说了一个观点,就打赢了官司。

农村小伙说了一句打赢了官司

在打官司时,小吴也没有请律师,向法官了说了一句核心的话,就打赢了官司。拆迁前房子是我爸妈给我的,属于我的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后得到的房子和现金补偿是原房产所有权的自然延申,也属于我的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法院同意小吴的观点,否决了女方对这部分财产的分割要求,小吴打赢了官司。

到底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了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五种情形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除了上诉的5种情形所得的财产外其他的财产均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上诉事例中的拆迁后所得的百万巨款虽然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但是它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认定一项财产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不能简单的看它是不是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到的,还要结合财产的具体性质和来源来综合的判断。

不管这场官司最终谁赢了,受伤害的终究是这两个人。有了钱了,没啥负担了,就更应该好好的去过日子。而不是浮躁的不知道该做什么了。话又说回来了,这一辈子,谁不会犯错呢,夫妻终究还是原配的好,只要知错能改,下不为例。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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