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体检 观影……好人有好报(这句话在普陀绝不是说说而已→)
关于印发《普陀区道德先进典型礼遇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委、办、局,法院、检察院,各街道、镇,各人民团体党(工)委或党组:
为进一步健全学习宣传关爱先进典型长效机制,更好地彰显和弘扬先进典型所代表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经区文明委领导同意,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研究制定了《普陀区道德先进典型礼遇办法(试行)》,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
(上海市普陀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普陀区道德先进典型礼遇办法(试行)
为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彰显和弘扬先进典型所代表的积极向上的精神力量,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和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争当好人、争做好事,为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道德支撑,根据全国文明城区测评标准要求,特制定《普陀区道德先进典型礼遇办法(试行)》。
礼遇对象
1、全国道德模范(提名)获得者;
2、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称号获得者;
3、全国美德少年称号获得者;
4、中国好人称号获得者;
5、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十佳好人好事获得者;
6、感动上海年度人物获得者;
7、上海市十佳美德少年称号获得者;
8、其他重大道德及精神文明类荣誉称号获得者。
礼遇措施
01
走访慰问
1、对新获得全国、全市级重要荣誉的道德先进典型给予表彰接见及相应物质奖励;
2、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领导班子在每年春节、公民道德日(9月20日)开展集中走访慰问活动;
02
精神礼遇
3、邀请道德先进典型参加重大节庆活动,担任市民巡访团、文明督察员,参与区相关道德类先进人物的评选和表彰,示范引领文明风尚;
4、在入团入党、评先晋升时,各相关单位对道德先进典型予以优先推荐;
03
文化配送
5、为道德典型配送相关学习书刊;
6、赠送有一定观赏价值和思想内涵的观影票、演出票等;
7、免费提供区属文化场馆艺术鉴赏、文化讲座等服务;
04
困难帮扶
8、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先进典型,由宣传部协调先进典型所在单位结对帮扶,协调志愿者组织,为其提供相关志愿服务;
9、家庭经济困难的先进典型子女,优先作为各类帮困资助对象;
05
就医就学
10、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在区属医疗机构就诊,享受优先就诊、优先化验、优先检查、优先取药等服务,如需住院治疗,予以优先安排住院。针对道德先进典型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本区内的市级医院(同济、儿童)的特定就诊需求,做好协调对接工作;
11、未成年人道德先进典型在本区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市级以上美德少年优先参加各类本区公益性培训班,享受未成年人社会实践基地各项优惠政策;
06
生活服务
12、享受本区景点免费游览待遇;
13、在本区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各类先进典型享受优先服务;
07
创新创业
14、对有就业创业能力、尚未就业的先进典型,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积极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指导,促进其就业创业;
15、先进典型为所在企业负责人的,相关部门为企业开通咨询服务“绿色通道”,为其提供专业性的咨询服务;
08
舆论宣传
16、在区内主要新闻媒体开辟的道德先进典型专栏上,优先宣传礼遇对象的先进事迹;
17、运用各类社会宣传阵地,进行先进典型事迹巡展。
工作要求
一
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道德先进典型礼遇办法的修订、完善和礼遇卡的审核、发放,并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工作会议,协调落实礼遇政策推进,具体开展道德先进典型礼遇工作;
二
礼遇卡限本人使用,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经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审核仍符合享受条件的,礼遇卡有效期将自动顺延2年;否则自动终止;
三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相关具体内容由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