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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村民也有话语权(看《土地管理法》如何规定)

句子大全 2023-06-29 06: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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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期间,地方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经常会在不按照法律程序征求民意的前提下,擅自作出一些文件和决定,鉴于大多数拆迁户可能一辈子就碰到一次拆迁,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不了解也往往会让拆迁户吃哑巴亏,那么今天就来带大家看一看,征地拆迁期间村民有哪些权利。

首先,对于公告,村民有表达意见的权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在这三十日之内,村民可以针对公告的各个事项进行表达意见,如果行政机关不听取、不采纳、甚至拒绝公告,那么其征地拆迁行为便是严重违法的。

其次,村民有参加听证会的权利。在公告期间,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那么地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而村民则有权利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就相关事项与行政机关协商,确保补偿安置公平合理。

最后,村民有权就征地拆迁有关文件申请信息公开。征地拆迁中,被征地农民的权益是法律保护的重点,因此被征地农民有权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地方政府的拆迁文件,看其征地拆迁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对方缺少相关审批手续或拒绝公开,那么大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征地拆迁维权,是一个复杂系统的工程,不仅要关注各种维权程序的期限问题,还要对提起何种法律程序进行仔细甄选。因此如果您在征地拆迁期间遇到了法律问题,可及时与蓝秦律师进行沟通,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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