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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上海化工厂杀人案:合同漏写一句话引发惨案(60岁老汉杀6人)

句子大全 2023-07-02 0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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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有云:“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对人易之以书契。”书者,文字也,契者,木板也。因此古代以木板一分为二,并写上文字,作为凭证,这就是最早的合同。到如今,无论是住房还是购买贵重物品,大多都会拟定合同。

而在上海,就曾发生过一起因为合同漏写一句话而引发的惨案,一位六旬老汉,连续杀害6人。甚至开枪打死一名哨兵,抢夺其枪支弹药继续行凶。知道被警方包围后,他才放下枪支束手就擒。

上世纪90年代末,上海有许多经营不善的小厂房,以前靠着宝钢还能够崛起一批批做配套产品的小厂。但是随着新世纪的到来,这些小厂房或是因为经营不善,或是因为金融危机纷纷倒闭转让。

李致中所接受的一批工厂也不例外,2001年他从外界贷款接手了一个化工厂,主要负责生产乙醛酸和乙二醛。初期还算顺利,仅仅用了4年时间,李致中就还清了外债,还赚了一大笔钱。

可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到来后,李致中的化工厂也受到了波及,原本生意就不大的化工厂,连年亏损。2010年时,不仅公司账面上没有一分钱,还欠了一大笔债。实在无法经营的李致中只能选择将化工厂转手卖掉,而承包化工厂的人叫范国富。

范国富和李致中协商,李致中依旧拥有厂子的部分所有权,且工厂外债由其承担。而范国富负责厂子的运营,产生的利润则由双方四六分成,李致中占四份,范国富占六份。原本时期就此定好,但是范国富在工厂盈利后,却一直拖欠李致中的利润分配。

不仅如此,还迟迟不交付承包款,这让李致中一直催促范国富。直到2013年,没有钱归还债务导致工厂破产,而范国富早就在工厂破产之前赚的盆满钵满。不仅如此,他还让自己的叔叔范杰明担任保安队长,负责看好工厂里的设备。

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并没有说明设备是否在承保范围内。但范国富认为,他签订的合同是承包所有,自然就包括了设备。对此李致中却不赞同,坚决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来,因此对于设备的归属两人争吵不休。

范国富干脆趁着两人争吵时,让自己的叔叔范杰明偷偷从工厂偷出设备拿去卖掉。但是一来二去总是会被发现,终于在一天夜里,李致中的手下张云峰就发现了范杰明的行为。他立刻上前阻拦,双方争斗中,范杰明将一桶浓硫酸泼向张云峰,然后用一根水管将张云峰活活砸死。

做完这些后,范杰明准备逃离上海,于是回家拿上自己的猎枪,打车逃跑。谁知出租车司机却非常警觉,最后范杰明将反抗的司机击毙,开着车回到了工厂里,准备一不做二不休。而在回工厂的路中,途径军区,范杰明看到了携带枪支站岗的哨兵。于是趁机偷袭哨兵,将其击毙后抢夺了枪支弹药。

当范杰明带着枪械回到工厂时,正好遇到李致中和前来购买设备的王章华在谈生意。已经失去理智的范杰明一枪一个击毙了两人,同时还打死了跟随李致中的工厂员工王大海。不仅如此,他还回到门卫室,对着和自己有过矛盾的两名保安开枪,导致一死一伤。

这是警方已经接到报警,并且顺着线索寻找到工厂,将范杰明围困。面对源源不断的警方,范杰明自感没有去路,于是放下武器束手就擒。而他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安全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范杰明连杀六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罪大恶极,因此等待他的将是死刑或无期徒刑。

同时他私藏枪械,抢夺哨兵枪支和对出租车司机实施抢劫的行为,也先后构成了抢劫枪支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抢劫罪。

国家《刑法》规定: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范杰明不仅抢夺哨兵枪支,还先后杀死六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且情节严重,因此适用于“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结合他所有的罪名,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作出公开宣判,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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