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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一次 广西一女子在草丛卖淫(被抓获后说了一句特别奇葩的话)

句子大全 2023-07-05 04: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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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元,也就是两斤猪肉的价钱;30元,在今天也就够买两、三斤蔬菜;30元,也就是一碗面条的价钱。

但是,有人却未了30元钱出卖自己的身体,丢掉了人格和尊严。

这件奇葩的事情发生在广西柳州。10月27日,柳州市公安局百朋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百朋街附近的小树林里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接到举报后,当地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紧急赶赴事发地展开搜查。就在当天上午9时30分左右,民警发现小树林深处有一片茂盛的草丛,草丛中隐约看到有人在里面晃动,警察立即走进草丛,发现一对男女赤裸着下体在进行性交易,民警当场就就将两人抓获。

在抓捕现场,卖淫的女也觉得非常羞愧和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不敢看警察,还向民警乞求说:“我错了,千万别把这事告诉我家里人,否则以后就没有办法抬起头做人了”。

警察在对二人进行审讯时得知,女子每次是以3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的。目前两人都被处以五日的行政拘留处罚。

对于网友曝光的发生在柳州的这起奇葩事件,很多网友认为,从外表看,卖淫女子子女应该也不小了,如果家人知道这一切,自己还有脸面见人吗!

从卖淫女央求警察不要将此事告诉自己的家人可以看出,此人还是具有一定的羞耻之心的。但是,知道不应该还去做,那一切后果只能自己去接受和承担了。

还有一点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这就是女子交易一次收取30元,也就区区30元,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真的很不值。年纪轻轻,即使没有一技之长,就算凭着自己的体力,也要挣干净钱呀!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卖淫、嫖娼的,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关于对情节轻重如何认定的问题,司法解释对“情节较轻”主要包含两类,一类是双方价格已经谈妥或已经支付相关财物,但尚未发生性关系的;第二类是指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主观上愿意悔改的。

从警方对嫖娼卖淫男女双方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结果看,警方将二人的行为视为“情节较轻”这一类型进行处罚的。也就是说双方认错态度好,主观上愿意悔改。

在我国卖淫嫖娼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卖淫嫖娼不仅影响社会风气而且还容易传染性病。而且,作为一个女性最重要的还是应该洁身自好,做这样的事情对家人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以后也很难重新抬起头来做人了。

只要有手有脚,愿意干活,即便是再普通的工作,也能挣到养活自己的钱。所以对女性来说,还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就算再穷也不能丢失自己的骨气。大家说是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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