窥斑见豹(谈英语的形式主义)
有人说英语是「法治」的语言,而汉语是「人治」的语言。
这一两百年,随着中国社会与西方世界越来越频繁的交流与互动,现代汉语已经融入了西方语言的大量特征,但总的来说,英语对于形式的严谨和讲究,生活在汉语环境中的我们仍然很难有清楚的认知,并在英语的学习和使用当中高度重视。
英语的形式主义,就像iPhone的设计语言或者王家卫的导演风格,如果不能严格贯彻,可能也就不好说是地道的英语。落到实际层面,如果我们在英语国家学习,或者在国内从事英语为工作语言的工作,如果连基本的形式都掌握不好,错漏百出,或许也会严重影响别人对我们的水平、水平的判断,因为受过良好教育的英美人士是不会犯这些错误的。
比如标点的运用,因为文言文基本上不用标点,现代汉语对于标点的用法也没有严格要求,所以我们很容易把这种随意性带到英语的运用中去。像句号和逗号,在汉语中很多时候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不存在用错的情况。
而在英语里面不能随心所欲,句号用来分隔句子(Sentence),逗号用来分隔分句(Clause),它们的作用是有明确划分的。
例如:
我喜欢吃苹果,他喜欢吃香蕉。我喜欢吃苹果。他喜欢吃香蕉。
这两种用法都没问题,前面一句看起来还更自然。
但如果是英语,在严格的语法环境中,就不能写成:
I like apples, he likes bananas.
因为逗号前后不是由从属连词、关系代词或者其它结构连接的主从句关系,就是由并列连词连接的并列分句关系,只用逗号连接两个并列分句就不行,可以改成:
Ilike apples. He likes bananas.
非要用逗号的话,可以加一个并列连词:
I like apples, and he likes bananas.
或者
I like apples, but he likes bananas.
另外一种情况,看起来是用了特定的词来连接两个分句,但也不能用逗号,例如:
He is kind, therefore, we all like him.
因为「Therefore」只是连接性副词,不是连词,可以表达逻辑关系,但不能建立形式连接,要改成:
He is kind. Therefore, we all like him.
He is kind; therefore, we all like him.(分号可以用来直接连接分句,而不用连词)
He is kind, so we all like him.
He is kind, and therefore we all like him.
从以上可以看出,如果我们不能认真学习,并且在实践中重视,一个简单的句号和逗号的用法问题,也可能长期得不到解决,更不要说其它那些更为陌生、复杂、严格的文法问题、表达习惯。而无数的这些形式上的细节,不仅构成了英语的表象,也正是英语作为一门与汉语相去甚远的语言而存在的原则和特质。只有克服了无法避免的枯燥和繁重,潜心尽力,花足够的时间,才能真正掌握好英语的外在与内在。这一过程的结果不仅是学会了一门语言,可能还有很多尚未可知的好处。
另外说一句,大家在用Word进行英文写作的时候,可能发现了很多标点下面系统自动显示红线,但感觉并没有用错,这也是汉语带来的认识惯性。在英语里,大多数标点后面都要空一格(打字机时代有空两格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