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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检察院: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结果(人大代表有评判“话语权”)

句子大全 2023-07-09 0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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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下午,江西省检察院通过视频会议,部署全省检察机关一体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江西省检察院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会议

主题教育中,江西省检察院党组通过检视发现人大代表意见办理答复不及时、办理过程中主动与人大代表沟通联系少等问题,决定将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不力问题作为省检察院领导班子立行立改的问题,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牵头负总责。

6月底,江西省检察院党组专题研究并通过了整改方案和办理工作暂行规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工作提供了制度依据。

为优质高效落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江西省检察院要求把加强联络沟通作为办理和答复工作的前置条件,按照“先办理后答复”的原则,主动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真正搞清摸透代表意见建议的问题根源,认真研究办理措施。

原则上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并答复,有特殊原因的,最迟应当在6个月内办结并答复。需要长期坚持办理的,应当在3个月内将办理措施、当前办理情况答复人大代表,年底前将办理情况再次向人大代表报告。

对于意见建议办理结果,人大代表有评判“话语权”。江西省检察院明确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纳入机关综合考评和党建工作考评。

人大代表对办理最终结果不满意的,办理不力的相关责任部门在机关综合考评和党建工作考评中不得评为先进。

人大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满意,且该意见建议办理为优秀范例的,相关责任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可在考核中加分。

办理工作完成后,要向相关市、县检察院抄报答复意见,推动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并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胡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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