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你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不肯说)
“面子很重要;透过现象看本质,这里是缺舟也渡人”
在众人的声浪当中,关于西安地铁女子被扒衣拖拽的调查结果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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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们之前听的差不多,经过知情人和监控的调取,还原了事情的真相。
时间:8月30日16时55分
经过:郭某(女,案件涉事人)乘地铁三号线行至青龙寺站时。
因其接打电话声音较大,对面乘客陈某提醒其注意言行。
双方发生了口角,并上升到肢体冲突(程度轻微)。
注意,这里并没有详细解读,女子的雨伞问题。
两人的争执对于地铁秩序造成了影响,随后保安员小陈(为了和冲突男子陈某区分)选择强行拉拽郭某下车,从而演变成网上流传的画面。
后续:郭某再度返回车厢后未再有动作,在到站后自行下车。
缺舟:
在官方的通报中,应该是认定了郭某的性质比较严重。
“大吵大闹,和乘客陈某动手”
对于保安小陈,只是觉得处理不冷静,行为适当,但是并没有违法。
目前已经停职。
对于小陈的行为,没有违法,在网友们心中产生了较大争议。
针对这个事情,我还特地搜了一下。
我们经常说“暴力抗法”,但是很少提及到“暴力执法”。
那么什么叫作暴力执法呢?
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时候,超过法律规定的必要限度使用武力或者人身攻击,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合法权益。
如果是一旦构成暴力执法,那么将会根据后果来进行相应处理。
造成伤害的,根据伤情鉴定情况,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滥用职权的,就是滥用职权罪。
所以警方也需要很好的拿捏尺度。
而且最为重要的一点,前提都还得是公安机关。
作为一个警察,你都不能这么干,更何况,你只是个保安,你是个企业工作人员。
你有什么权力,去那样对待一个乘客,先是暴力,后续是人格侮辱?
不犯罪也就罢了,连违法都算不上?
我们不是质疑通报,而是从自己的角度提出疑问。
至于郭某和陈某,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因为情节轻微。
所以不进行处罚,只是批评教育。
是的,郭某被判违法了,这没问题。但是一比较,就显得有点讽刺。
这可能连各打五十大板都算不上。
然后值得一提的就是认证为“西安地铁运营分公司”账号,现在却是哑巴了。
不是事件一开始那般理直气壮了,话语连珠了。
也是,估计现在上班都乱成一锅粥。
毕竟在这次事件里,他们体制内,有七人受到了处分。
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
我之所以到现在发文,是因为我想看看这个账号到底能不能道歉。
能不能有什么说法,不过显然没有。
可能有人问了,为什么要道歉?
我倒是要反问了,为什么不道歉呢?
是,郭某是有错,但是既然都已经承认了有处理不妥当的地方。
作为公司,和人家说声对不起很难么?
就是搁不下脸面,放不下所谓的体面?
群情汹涌到这种地步,连句话都不出来说,任由某些人挑事,到处带节奏。
不断的地域黑,上升到西安这个城市,这都没有问题么?
俗话说得好,面子重要,但是里子更重要。
你得有格局,你得大气。
我觉得道个歉,将事情妥善处理挺好。
当然,互联网这个东西虽然有记忆,不过也有替代性。
可能就这么挺着,随着热度消散,不断有其他的新闻给冲淡,也是个解决方法。
就看对方如何抉择了。
最后,我还是想说,玩梗可以,但是别涉及到西安这个城市。
不论什么情况下,对事不对人,不要动动就使用概括性。
不光是西安,每个城市,都应该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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