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

日记大全 > 句子大全

男子天生不能人道 残杀妻子全家(只因一句“你不行”)

句子大全 2023-07-28 05:22:01
相关推荐

大家好,欢迎继续关注我们,今天继续和大家聊聊国内的那些案件。在之前,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小调查,内容是怎样迅速激怒一个男人。

大家在这个调查下面的回复是不一而足的,但是很多人都提到,激怒男人最好的方式可能就是简单的三个字:你不行

要不怎么说汉语博大精深呢,当你用轻蔑的语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对面的男同志不掉脸,那就说明他的涵养可能真的很不错。

但是,像这种侮辱人的话,我们在生活中还是要少用,否则的话,那就很有可能酿成一起血案。

之前就有过这样的例子。

那是2014年的一天,湖南省湘阴县的一位老农钟某,想要找自己儿子小钟办事。当时小钟已经结婚,就住在老丈人的家。但是等到了地方,老钟却发现屋子里只能听到一阵阵的孩子哭声,却不管怎么敲门,都没人前来应门。

等到了下午,钟某再次拨打小钟的电话,依然没有人应答。

而在这时,他突然在屋子里发现了一封署名就是小钟的遗书!

虽然以前,钟某和亲家朱某一家矛盾不小,但是这时候人命关天,谁也顾不上那些小矛盾了。钟某叫上了亲家老朱的弟弟,搬来了梯子,又强行破坏了他家里的门锁。

但和他们的激动相比,屋子里的寂静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在屋里的床上,躺着朱家的老两口子以及闺女小朱,在另一栋新房里,大家又发现了小朱的弟弟。整个屋子里,只有小朱的姐姐尚在襁褓中的孩子还在持续着哭闹,其他人都寂静无声。

除去女婿小钟之外,一家人算得上是齐齐整整,唯一的问题就在于,他们的尸体已经感受不到多少温度了。

这是一起性质非常严重的杀人案,不知道凶手共有多少人,但是他们至少已经杀害了四个人。

迅速赶到的警方已经可以基本确定,这四名受害者的死因基本上是一样的,他们的脖子上颈动脉处都能发现鸡蛋大小的血印,应该就是被电击棒一类的武器攻击致死的。

联系上之前时候老钟在房间里找到的遗书,目前踪影皆无的小钟,无疑是本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找到小钟也就成为了当前警方破案的第一要务。

随着时间的推移,根据小钟在遗书上提到的线索,警方在不远处的湘江里,打捞到了小钟的尸体。

他在跳河之前,还曾经吞服了一些毒药,很难确定他究竟是死于毒药还是死于溺水。当然了,这也不是案件的重点。重点,还要说是警方通过多方调查走访,还原出来的本案的过程。

小钟,根据村民们的说法,从小时候开始就是一个比较阴郁的人,虽然大家都不觉得他是什么坏人,但是依然认为,他有些过于沉默寡言了。

等到长大之后,小钟在家种过地,当过汽车修理工,也干过装修,没有什么太稳定的营生,但是家里一直也还算过得去。

在大部分中国人的心目当中,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都是颠簸不破的真理。对小钟来说也是这样。

后来他经别人介绍,就认识了跟他比较登对的小朱。小朱的各种条件都还不错,但是她的性格并不是非常好,经常被人评价为尖酸刻薄。

不过以小钟的条件,他也没有什么好挑剔的,他和小朱很快就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然后,令人尴尬的事情就接二连三开始发生。

两边的父母一直想要个孩子,但是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尝试过很多种方法,甚至连求神拜佛的方式都用上了,但就是没能要上孩子。

小钟内心有点虚,但是最后他还是跟着媳妇去了医院。

检查结果令人非常尴尬,但是也很无奈。

结果显示,小钟本人在身体上确实有些问题,不仅仅是没有生育的能力,甚至连进行行为能力都没有。

我们刚才说过,小朱本就有些尖酸刻薄,在这样的前提下,更是对小钟进行了一些侮辱。

此后,小钟和小朱两口子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甚至已经到了动手的程度。

小朱提出了离婚,小钟则坚持跟她说,要是敢离婚就砍死她。

最终,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激化。虽然小朱之前和公公婆婆的关系还不错,但是小钟在气急败坏的情况下,依然是没有留手,把她们都残忍杀害了。

他唯一放过的,就是小朱姐姐的女儿——经过后来大家的回忆,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就是小钟和小朱的姐夫平常关系最好,小钟有啥事情都乐意去找姐夫说,所以就没有把姐夫的亲闺女杀害。

后来,大家总计在家里找到了小钟留下的四封遗书。从其中的内容可以看出,直到真正开始犯案之前,小钟都一直非常了解,自己这就是在犯罪,他也知道自己的犯罪行为一定会被警方发现。为了不麻烦大家,也为了快点结束这在他眼里已经非常难受的生活,他才决定要去自杀。

毫无疑问,小钟的这种行为属于是知法犯法。在现代的法律体系里,虽然知法犯法不会罪加一等,但是如果他没有选择自杀,那等待着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判。他触犯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中,起步就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么长的时间足够他冷静下来,重新思考作为一个人的定义。

但小钟的自杀,却让这本来十分严重的法律事件,转变成了一场彻头彻尾的悲剧,而悲剧的开始,很大程度上就要归因到他媳妇小朱那一声声尖酸刻薄的讽刺。

当然我们在这里毫无苛责受害者的意思,但是大家也要设身处地地回想一下,当我们听到那些涉及人格尊严的讽刺时,第一时间内心的感受是否也充满着难过,激动,甚至有一丝愤怒呢?

我们当然不是要用孔子的标准来要求犯罪分子,但我们作为有理性,有道德的公民,却要在生活中不断实践孔夫子的一句名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