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学习笔记一百零九期(节选于《现代汉语语法》之二十三)
古诗词学习笔记一百零九期,节选于《现代汉语语法》之二十三
一,主语是有定性的:为什么"一个人走了"不能说?如:
1,(1)你姐姐找你。(2)X 一个人找你。(3)有个人找你。
2,(1)那本书破了。(2)X 一本书破了。(3)有本书破了。
3,(1)你朋友在等你。(2)X 一个人在等你。(3)有个人在等你。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汉语的主语无论是施事还是受事或者当事,都应该是有定的。即使是单个名词充当主语,也都是指确定的事物,如:
1,学生来了。(说话人和听话人都知道"学生"是指哪个学生)
2,书破了。(说话人和听话人都知道"书"是指哪本书或哪些书)
因为数量名结构表示不确定的事物,一般不能位于句首作主语,通常在前面加上"有",使之成为"有"的宾语。整个句子也不再是主谓句,而变成兼语句。在"一个人走了"中,"一个人"是无定的,所以不能单独充当主语。
那下面句子的主语也是表示无定的,为什么是正确的呢?
1,一个人也没来。
2,一本书都没丢。
3,什么也没有饺子好吃。
4,一间教室坐二十个学生。
5,一锅饭吃六个人。
6,十人吃一锅饭。
这是因为例(1)--(3)中主语都带周遍意义,表示"全部如此、没有例外,后面一般有副词"也"或"都"。如上面的"一个人"是指任何人,"一本书"是指所有的书,"什么"是指所有的东西。这样的句子也叫做"周遍性主语"。例(4)--(6)则是容纳句,主语和宾语都是数量名结构,构成数量对比关系,能够互换位置,如:一间教室坐二十个学生"就可以变成"二十个学生坐一间教室"。容纳句常用于分配或计算,含有"每"的意思,如"一锅饭吃六个人"意思就是"每一锅饭能供六个人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