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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文章是剽窃 而学习书法强调临摹却跟剽窃无关(究竟为何)

句子大全 2023-09-19 0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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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段宏刚

文章和书法有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点:两者都是由汉字组成,都可以用来欣赏并启迪观者的艺术审美。

但是,两者的欣赏方式和欣赏目的有很大不同,欣赏文章主要是为了品味文字背后的思想,文字只是传达思想的工具。

主要体现在:鉴赏文章的遣词造句是否优美,是否具备哲理性和诗情画意。文学的修辞手法是否丰富,作者的写作技巧是否高明,作者借助句子流露出来的思想趣味和人格精神是否能引起读者的共鸣。

优秀的文章,综合了文学性、思想性、哲理性、趣味性、可读性、生动性等各方面元素。在这背后,是作者综合修养的直接提现。人们常说:功夫在诗(文)外。指的就是这个道理,综合修养不够的作者,写出的文章肯定不会吸引人。

欣赏书法是为了赏析书法家的用笔用墨,以及对传统书法的理解能力和消化能力,文字不仅是书法家传达个人才情的载体,更是引导书法家追根溯源的脉络。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任何书法体裁都无法脱离汉字的束缚,每一种书法都代表了汉字的演变历史,可以帮助书法家从字体演变中探究到美学观念的变化。

欣赏书法的意义具体体现在:感受书法家写出的笔画线条是否好看,是否耐看,塑造出来的字体造型是否美观和谐,章法布局有没有给观者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

可以说,评判一幅书法作品好不好的直接标准,就是审视作品里有多少传统的东西,在传统的基础上,书法家又创造了多少新东西。

理解了以上问题,就基本上能弄清“抄袭文章被看作是剽窃,而学习书法强调临摹,却不算剽窃”的问题。

从本质来看,不论是抄袭文章还是临摹书法,都是一种剽窃。但是,文章由作者驾驭文字而成,主要体现的是作者的思想意识,以及内在的功夫和修养,里边抽象的成分更多。因为作者给文字里凝注了形而上的东西,才让文字变得鲜活起来,有了温度。

而书法,虽然也是书法家驾驭文字组合而成,不过,它体现的是作者的功底、技巧和经验,再加上文字本身具有既定的造型感,可以理解为“法度”,它是固定的参照物,任何人写书法,都必须遵循法度,以固定的参照物为标准,所以,书法中具象的元素更多。把楷书按照隶书的法度写出来,即使写得很好,也算不上楷书。

临摹书法本身就是按照既定法度,来锻炼个人的书写技巧和经验,书法爱好者在学习书法的道路上,必须走临摹这个过程。

书法在本质上是不同文字的外在表现形态,它是经过许多人的创造而逐渐固定下来,并形成了标准的字体。比如,楷书在魏晋时期,也就是隶书发展到高峰时开始出现,但楷书发展成熟却到了唐朝中期以后,这期间经过了数百年,经手了王羲之、王献之、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等大师的塑造,才逐步完善。

当一种书法完善后,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字形态的完善,文字属于人们共有的东西,具有公益性质,不是某一个人的专利,因此,临摹一种字体算不上剽窃,是对这种文字的学习和掌握。

一个人如果把王羲之的行书,或者颜真卿的楷书临摹得很像、很好,没有人会说他剽窃得很像很好,反而会认为他学得很认真,掌握了这种字体的精髓。

文章就不一样了,所有文章的精华在于思想性,而思想性的建立,完全是作者个人才情的体现,无才情和思想的文章寡淡如水,没人看得进去,才情和思想突出的文章,则如陈年佳酿,味道醇厚,耐人寻味。

抛开作者的才情和思想,即使辞藻再多么华丽的文章,仍然不能触动读者的心弦,带给读者的,只是锦上添花。

当然,搞文学的人,都听过这句话:天下文章一大抄,就看你会抄不会抄。

若从这句话来理解,普天之下真正原创的文章确实很少,许多文章读起来很过瘾,但是,当你饱览群书后,会发现,很多文章有“似曾相识”的味道。这种情况在文学术语上,叫作“化用”,意思是自我消化后使用,属于再创作的范畴。

比如,李白那么恃才傲物,但在七言律诗《上李邕》里的第一句“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中,很巧妙地化用了庄子《逍遥游·北冥有鱼》里的句子: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能说李白剽窃庄子吗?严格来说,这是剽窃,因为这个句子不是李白首创。但从实际来看,这是化用,是再创作,李白沿着庄子的创作思想,创造出了新的成果。并且,李白也只是化用了两句,并没有大篇幅地化用,若这样做,肯定是剽窃。

从古至今,可供写作的素材不是无限的,许多人在思想上可能会产生“撞车”的情况,这是因为,后者可能是一名饱览群书的人,他阅读过前者的著作并熟记于心,在写作中很自然地把一些句子化用了。

但是,不能无限制地化用,目前,大家的共识是:如果一篇文章、一幅绘画、一首乐曲,如果跟已有的作品在相似度上超过了30%,那么,后来的作品肯定要被判定为剽窃,哪怕是化用也不能洗脱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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