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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学生请假被拒(只因班主任说了这一句话他就跳楼自杀)

句子大全 2023-10-27 02: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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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邯郸,高三学生请假被拒,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面说“除非你死才能回家!”不久后,该学生从教学楼4楼跳下轻生!后经抢救无效去世。该事件发生在2021年1月27日,其母崔女士认为,路某自杀直接原因为班主任不准其请假,并且当着全班的面,言辞恶劣。当时班主任在讲台上说,“除非你死才能回家”,这是崔女士走访的时候,一个高三学生告知的,并称为了不影响这个孩子的前途,所以没有录音。

崔女士认为,班主任不准其儿子请假且言辞恶劣是儿子自杀的主因。记者就此事联系涉事班主任,对方以有课为由挂断了电话。近日,路某家长崔女士起诉班主任及学校获法院立案。(来源 澎湃眼界)

【吴律师谈法】

1.大家都是从学生时代过来的,高三学生作业多,压力大,甚至不经意间都会情绪奔溃。作为老师,应当及时开导学生,尽自己所能帮助学生,而不是将其作为自己发泄情绪的工具。

2.关于本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笔者带大家具体分析下。

如果路某的家长崔女士所言属实,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路某说出除非你死才能回家的话,对路某的人格的确有一定损害,那么路某最终不堪忍受这样的言语刺激,选择自杀,班主任有一定责任。

从民事角度来说,班主任存在过错,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班主任作为学校的职员,发生这样的事,学校也需要承担责任,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有过错的班主任追偿。崔女士已向法院民事立案,最终判决结果我们拭目以待。

3.刑事责任方面,路某的死亡是由于自己选择跳楼自杀,不存在他杀的情形,作为一个正常的理性的成年人,应该知道从4楼跳下去意味着什么,这是他自己的选择,与他人无关,别人不可能为其死亡结果买单。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这不是老师辱骂路某,路某才选择跳楼的吗?如果不是因为老师辱骂,路某就不会条楼。这仅仅只是说明老师存在一定过错,但是骂人就一定要自杀吗?老师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刑事责任方面,路某的死亡和老师的行为之间不具有等价性,也不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4.希望学校关注生命教育,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这不仅仅是学校的工作,社会的责任,也是家庭教育的必要内容。学生在唯分数论的大环境下,一旦遇到困难和险情,就不知所措。家长也要学会放手,让孩子独立面对生活,克服各种困难,增强孩子的抗压能力和抗打击能力,平时多关系孩子的心理健康,多沟通多交流,帮孩子缓解压力。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下方留言探讨。

我是吴律师,欢迎大家关注我,普法维权之路,你我并肩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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