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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需慎言(报道失实易伤人——我为“女司机”说句话)

句子大全 2023-11-06 05: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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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重庆万州22路公交车与一辆红色轿车撞击后,坠入长江。初步核实失联人员15人(含公交车驾驶员1人),事件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各方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事故救援情况在媒体的高度关注下持续更新。但是小编关注到,从事故发生到目前媒体的持续报道中发现:从最初的“小轿车女车主逆行与公交车相撞导致公交车冲破护栏坠江”到“公交车逆行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大巴坠江”,不到一天的时间发生了180度的大逆转。事实证明私家车女司机是正常行驶,并非过错方。

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快速,没有根据的言行会给事件造成不一样的影响,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所有事件背后警方或政府都必须出面辟谣原因。事故中小轿车驾驶员邝某娟的丈夫熊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十分愤怒,“我们才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要冤枉我们?”熊某说,现在人的评价体系出了偏差,“只要听到女司机三个字,就一定觉得责任在女司机,说话一点都不负责任!”熊某表示,目前他没有心情和当初冤枉自己妻子的人理论,“我到现在为止还没看到过我的妻子,我很担心她的身体状况。”

事实上,黑“女司机”已成一种风尚。女司机已经成为了“晴天雨刷当右转向灯”“把油门当刹车”“马路杀手”的代名词。在媒体报道中,当造成事故的司机是男性时,通常不会刻意强调其性别,但若是女性,新闻必定要突出“女司机”这一关键词。一定程度上“女司机”是在某些媒体的刻意强调中才成为普通群众调侃对象的。

在百度搜索“男女司机肇事比例”,就有媒体曾报道:统计称9成交通事故系男司机制造 女司机只占10%。依靠的数据是2015年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的统计显示,到2014年底,全省共有2100多万机动车驾驶人,其中男女司机人数的比例约为7:3。在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中,属于女司机导致的还不到10%。在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中,女司机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只占到这类事故总数的6.2%。

女性驾驶员在一些不良习惯下驾车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例如,穿高跟鞋开车、开车还化妆逗狗、熄火心慌忘踩刹、方向盘装毛绒套导致手滑等,但由于女性“先天”的不足,在开车时的注意力等方面却要好于男性。

在此次事件的报道中甚至能够看到“万州区政府回应称,长江二桥事故中,22路公交车与红色小轿车相撞后坠江。事故发生前,轿车女车主驾车逆行,与公交车发生碰撞。据万州区交巡警支队通报,私家车女司机邝某娟已被警方控制。”的报道内容。万州区政府是否真有此回应?在10月29日的最新通报中“公交车逆行与小轿车发生碰撞”又一次被媒体争相报道,为的是什么呢?

事故中小轿车驾驶员邝某娟的丈夫熊某用他的愤怒再一次警醒媒体人,做报道应实事求是,不夸大,不臆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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