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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旭东:论李劼人的大河小说及《死水微澜》的文化深度

句子大全 2012-06-14 02:5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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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文学大师当时默默无闻,死后很久才得以被重估甚至是重新发现。陶渊明在世时诗名不大,历经唐宋才确立其崇高的诗歌地位;布莱克(William Blake)在世时更是默默无闻,直到去世60年后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重新编辑其诗集,才一跃而成为与华兹华斯、拜伦、雪莱等齐名的杰出诗人。李劼人的文名也是在辞世很久之后才誉满神州的。然而对于从“五四”就一直倡导现实主义的现代文坛而言,没有比李劼人的被忽视更令人奇怪的事情了。今天很多人将李劼人的小说归类为乡土小说,其实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判断; 而将其归类为历史小说,也是一种非典型性的法国现实主义式的历史小说。无论如何,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淘汰与沉淀,李劼人的长篇小说《死水微澜》已成为可以与端木蕻良的《科尔沁旗草原》、茅盾的《子夜》、老舍的《骆驼祥子》、路翎的《财主底儿女们》、巴金的《寒夜》相提并论的现代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很多学者将《死水微澜》与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进行比较,认为邓幺姑是中国的爱玛。问题是:邓幺姑真的是中国的爱玛吗? 与爱玛相比,邓幺姑这一艺术形象的文化特色是什么?

一、李劼人的大河小说及其被忽视之谜

李劼人是中国现代较早以白话文创作短篇小说的作家,“五四”前后发表的短篇小说数量不小。然而这些作品并没有引起读者的注意,直到1947年作者才将这些短篇小说的一部分以《好人家》之名结集出版。也是在这一年,他应成都《新民报》的约请开始连载长篇小说《天魔舞》。事实上,仅仅凭着“五四”前后数量不菲的短篇小说、1924年出版的中篇日记体小说《同情》以及40年代没有写完的《天魔舞》,中国现代文学史就不应该对他只字不提。当然,奠定李劼人在文学史上崇高地位的是他的大河小说三部曲《死水微澜》、《暴风雨前》和《大波》。

《暴风雨前》中成都的郝公馆在《死水微澜》中出现过,然而《死水微澜》是以天回镇的蔡家为中心的,在《暴风雨前》中郝公馆则成了中心。这个叙事环境的转移是展现广阔的历史画卷的需要:下层人民与洋人洋教的冲突天回镇的蔡家还能容纳,然而,维新党、革命党的风起云涌及其冲突,辛亥革命前清廷统治的风雨飘摇,就不是小小的天回镇能够容纳的。在历史上,义和团运动一方面是洋教传入中国的结果乃至对戊戌变法的反动,另一方面其导致八国联军进中国又加深了中国的民族危机,使革命派很快比维新派更有市场。郝公馆的故事就是在这种文化语境下拉开帷幕的。维新派的代表苏星煌就是郝公馆的常客,在他组织的具有维新图强目的的“文明合作社”中,就孕育出思想激进的革命派尤铁民,正如历史上的章太炎、黄兴等一大批革命派本属维新派阵营,然而,当他们转向革命派后就开始排斥并驳斥改良派。因此,在《暴风雨前》中的苏星煌从日本回国后,就抱怨在日本已加入同盟会的尤铁民因政见不同而将他们这些老朋友视若仇雠。正如一些革命派因反清排满、光复旧物而比改良派在文化上更强调国粹一样,在赴日之前,尤铁民也比苏星煌更看重红灯教的反清灭洋,甚至以为被示众杀头的红灯教首领廖观音功绩不在康有为、梁启超之下。小说将这些政治人物的命运及其政见冲突都纳入与郝家的人物关系中,以郝公馆来吞吐历史,这就使对社会历史的叙事具有丰满人情的生动性。

如果说《死水微澜》与《暴风雨前》中的人物都是虚构的人物,那么到了《大波》,很多真实的历史人物开始登场。小说围绕着清廷想把股份制的川汉铁路强行收归国有而激起的四川保路运动,蒲殿俊与罗纶两位四川咨议局的正副议长成为四川保路同志会的正副会长,以 “破约保路”的民意对抗霸道豪夺的朝廷。1911 年 9 月 7 日四川总督赵尔丰诱捕了蒲殿俊与罗纶等保路会的同志,屠杀前来声援抗议的群众,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成都血案,此后四川反抗清廷的浪潮一浪高过一浪,汇入全国辛亥革命前的反清主潮。小说中的蒲殿俊、罗纶、夏之时、尹昌衡,以及赵尔丰、端方等都是四川乃至中国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小说以恢弘的艺术视野,以三卷本的篇幅将 1910—1911 年四川保路运动、辛亥革命至四川独立的历史过程进行了真实的再现。《暴风雨前》中的郝公馆在《大波》中仍在,却已退居次要位置,黄澜生公馆成为小说更重要的活动场所。黄澜生、郝达三、郝又三等不是在总督府、咨议局任职,就是保路同志会的重要成员,这样虚构人物就便于勾连真实的历史人物。

然而无论是在《暴风雨前》中还是在《大波》中,人情的细微描写与历史的宏大叙述总给人以二重奏的感觉,而将二者水乳交融完美结合在一起的,则是三部曲的第一部《死水微澜》。值得注意的是,《死水微澜》是以甲午战争到义和团失败的历史为人物背景的,这是西方对中国的渗透从器物层面向精神层面转折的时代,并直接催生了新文化运动。因而若说李劼人的大河小说是历史小说,那么,这是一种既不同于中国古典历史小说,又不同于英国作家司各特开创的历史小说,而是一种离现实很近甚至将历史写进现实的雨果《悲惨世界》与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一类的小说,或者说是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一类的小说。从这个意义上看,贯穿大河小说的仍是现实主义精神,过于强调其文体的历史小说属性是不恰当的。怎么没有人说鲁迅的《阿 Q 正传》、茅盾的《霜叶红似二月花》是历史小说?

李劼人喜欢川戏,能做一手好菜,在文学创作中,诸凡成都附近市镇的风习与方言都出现在他的大河小说中,但却不能因此将其小说简单地称为乡土小说。在现代中国文学中,李劼人笔下的成都及附近的市镇,与鲁迅笔下的鲁镇、吴组缃笔下的茂林等具有展现其艺术画卷的同样功能,然而很少有人将鲁迅、吴组缃的小说称为乡土小说。在土洋之争中,我们忽视的往往是李劼人身上的“洋”。在很大意义上,李劼人几乎是唯一的法国现实主义传统在中国的正宗传人。这就是为什么本文在一开头就奇怪李劼人在现代中国文坛的被忽视,因为无论是“五四运动的总司令”陈独秀还是文学革命的发难者胡适,倡导的都是“写实主义”( 即现实主义) 。“五四”退潮后,现实主义乃至自然主义的文学旗帜又被文学研究会的主将茅盾接过来,俨然成为新文学的正宗。研究文学的人都知道,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的文学大本营在法国,“五四”时期赴法研究小说的只有李劼人一人(李金发等喜欢的是法国诗歌) ,而且在法国一待就是五年,这是后来赴法的人也没有做到的。除了将福楼拜、莫泊桑等法国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作家的作品译介到中国,作为法国现实主义正宗传人的标志性成果就是大河三部曲的推出。然而,推崇现实主义的现代中国文坛,在面对原汁原味的现实主义小说真正出现之时,却选择了集体沉默。这真是咄咄怪事。

是出版物不够档次而文坛难以见到,还是作者没有个性,抑或是作者思想反动落伍? 用今天的话说,出版李劼人小说的都是国家核心出版社,1949 年之前李劼人的所有小说几乎都是中华书局出版的,而且大河小说一出就是三部,第三部《大波》又是三卷,如果说这是投向文坛的炸弹,那么可以说是很有冲击力的“集束炸弹”。李劼人的个性也是很强的,能够辞掉大学教授而去开饭馆,辞去厂长回家写小说,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办到的。他虽然与现代喧嚣吵闹的文坛争端无关,但从 1950 年到 1962年底逝世,他一直担任成都市副市长而没有受到任何冲击,这在运动频仍的 20 世纪 50 年代是不容易办到的,因而思想反动落伍的帽子无论如何戴不到他的头上。

是他的小说缺乏重量级人物的推荐?大河三部曲刚刚出版不久,郭沫若就在《中国文艺》上发表《中国左拉之待望》,认为“李君确有大家风度,文笔自由自在,时代及环境的刻画均逼真。”小说的“规模之宏大已经相当地足以惊人,而各个时代的主流及其递嬗,地方上的风土气韵,各个阶层的人物之生活样式、心理状态、言语口吻,无论是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亏他研究得那样透辟,描写得那样自然。他那一支令人羡慕的笔,自由自在地,写去写来,写来写去,时而浑厚,时而细腻,时而浩浩荡荡,时而曲曲折折,写人恰如其人,写景恰如其景,不矜持,不炫异,不惜力,不偷巧,以正确的事实为骨干,凭借着各种的典型人物,把过去了的时代,活鲜鲜地形象化了出来。”郭沫若总结说: “古人称颂杜甫的诗为‘诗史’,我是想称颂劼人的小说为‘小说的近代史’,至少是‘小说的近代《华阳国志》’。”郭沫若还为李劼人的小说没有马上引来文坛的叫好声而感到奇怪: “前些年辰,上海有些朋友在悼叹‘中国为什么没有伟大的作品’,我觉得这问题似乎可以解决了,似乎可以说,伟大的作品,中国已经是有了的。然而,事情却有点奇怪。中国的文坛上,喊着写实主义,喊着大众文学,喊着大众语运动,喊着伟大的作品已经有好几年,像李劼人这样写实的大众文学家,用着大众语写着相当伟大的作品的作家,却好像很受着一般的冷落。”

以郭沫若在主流文坛的号召力——郭向来被左翼主流文坛看成是仅次于鲁迅的另一文学大师,仍不能将李劼人的大河小说从无人问津的边缘推向中心,他对大河小说的评论与推崇更像是预言。当然,郭沫若的推崇之所以没有发生作用,也两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郭沫若在文章的后半部分大谈与李劼人是同班同学,这不免让人感到有推举近亲之嫌。第二,郭沫若是诗人而不是批评家,他偶然发表批评文字却又喜欢夸大,包括对自己《女神》诸诗的天才生成之评论,这样就很容易使人忽视其批评。如果是鲁迅或茅盾对李劼人的小说如此推崇,那么主流文坛无论如何不会如此忽略。然而大河小说出版后,鲁迅已经驾鹤西去。茅盾曾于20年代中期在《文学周报》上发表李劼人的短篇小说《编辑室的风波》、30年代初又将其编入《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一集》,后来二人也偶有书信往来(如在1945年的通信中茅盾曾说很多年前路过成都要拜访李劼人,不巧李下乡去了)。事实上,在现代中国作家中,李劼人与茅盾都有充当书记大规模地描写中国社会的雄心:《死水微澜》描写的是甲午战争到义和团运动前后的中国社会,《暴风雨前》描写的是1901—1909年前后的中国社会,《大波》描写的是辛亥革命前后的中国社会。他还有描写“五四”前后中国社会的长篇小说《激湍之下》的计划( 惜未写出) ,加上描写抗战时期的长篇小说《天魔舞》,事实上构成了一部李劼人笔下恢宏的现代史画卷。作为法国文学的翻译家,李劼人比仅仅掌握二手资料的茅盾对法国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的理解更为深刻,茅盾从《蚀》三部曲到《虹》中主体抒情的成分就不见于李劼人的小说中。然而不知什么原因,既是作家又是批评家的茅盾却没有推荐大河小说。在当时其他的几位文学批评家中,梁实秋不推荐大河小说是理所当然的,因为他以古典主义立场既排斥浪漫主义也排斥现实主义;胡风不推荐大河小说也能理解,大河小说不符合以主体的生命力战胜现实的颇带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而更接近胡风批评的客观主义。而李健吾对大河小说的忽视就令人不解,他与李劼人都是留法文人,都翻译过《包法利夫人》,但李健吾宁肯推荐沈从文的《边城》,却对大河小说不置一词。

大河小说就这样被冷落了,以至于到 70 年代中期,大河小说都进不了中外学者编写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今天看来,以茅盾等为代表的主流文坛对大河小说的忽视可能基于30年代文坛的左转,即茅盾倡导法国经典的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是在五四时期,30年代开始左翼文坛便转而推崇革命现实主义,而李劼人的大河小说仍然是法国式的经典现实主义。此外,李劼人除了留法五年,一生几乎都在成都,没有介入主流文坛,又非主流文坛的对立面。这是他的作品遭受冷落的更重要的原因。50年代中期,身居香港的现代作家、学者曹聚仁开始发声,他认为李劼人长篇小说的成就在茅盾与巴金之上,考虑到他对茅盾的高度评价,那么他无疑认为李劼人是现代中国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作家。70年代中期,香港司马长风的《中国新文学史》已经将李劼人当作大作家加以论述。刘再复在1999年发表《百年诺贝尔文学奖和中国作家的缺席》,认为“《死水微澜》应当是最精致、最完美的长篇”,“文学总价值完全超过《子夜》、《骆驼祥子》、《家》等”,不过他也奇怪文学史为什么冷落李劼人。李劼人为那些不凑热闹甘受冷落的作家树立了榜样: 只要是金子,即使一时像石头一样被淹没,但发光的日子终究会到来。

二、《死水微澜》的艺术表现与文化深度

郭沫若称李劼人为“中国的左拉”,很多人又将《死水微澜》与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进行类同性比较。从文学的影响角度看,巴尔扎克、左拉、莫泊桑等作家对李劼人的小说创作都有影响,同一环境( 郝公馆) 与同一人物( 郝达三、顾天成) 在三部曲中都出现过,就表明了巴尔扎克《人间喜剧》与左拉《卢贡-马卡尔家族》的影响。然而就其最优秀的长篇小说《死水微澜》而论,影响最大的还是福楼拜,他翻译福楼拜的小说最多,仅是《包法利夫人》(李劼人译本名为《马丹波娃利》) 从 1925 年中华书局出版后又多次翻译。《包法利夫人》的副标题是《外省风俗》,而李劼人的《暴风雨前》与《大波》都是以成都为中心的,只有《死水微澜》是写成都附近的市镇而属于“外省”,而且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的性格与遭遇也有相似之处;但是,人们往往忽视了邓幺姑与包法利夫人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具有不同的文化含义。

小说的主要情节是,漂亮聪明的农家少女邓幺姑盼着嫁到城市,后来嫁到天回镇,成为愚钝老实到被人称作“傻子”的杂货铺老板蔡兴顺的妻子,故称蔡大嫂。傻子由闯荡江湖的表哥罗德生(罗歪嘴) 罩着,憨夫美妻过着稳当的日子,生了金娃子,没有人敢欺负。属于袍哥成员的罗歪嘴为人彪悍豪爽,知识面广,使蔡大嫂倾心于他; 但他却奉行玩妓女的不结婚主义,并包来一个妓女刘三金。捐官未成又赢了钱并想讨小老婆的顾天成带着很多钱到了天回镇,在张占魁的撺掇下,罗歪嘴使出刘三金陪睡,将他上千两银子赢了过来。人财两空的顾天成丧魂落魄回到家,将其悲惨遭遇告诉了妻子,病中的妻子又受了信教的邻居钟幺嫂抢他一只鸡的气,就一命呜呼了。刘三金与蔡大嫂成了好友,她很明白罗歪嘴的心不在她身上,又担心顾天成将来报复,就想离开天回镇。罗歪嘴对她不错,临别她告诉罗歪嘴,蔡大嫂的心在他身上。刘三金的撮合很快就使罗歪嘴与邓幺姑如胶似漆,他们不想瞒着傻子,而同样崇拜罗歪嘴而怯畏无争的傻子,竟想急流勇退,使他们不对傻子好就感到愧疚。罗歪嘴带着邓幺姑到成都看元宵灯会,却遇到顾天成,他为了使罗歪嘴难堪,故意唆使人去乱摸邓幺姑,被罗歪嘴打了耳光,还挤丢了女儿。回家后顾天成大病一场,幸得钟幺嫂从曾师母那里寻得洋药使他死里逃生。他为了报仇,就皈依了耶稣教。天回镇好色的陆茂林在罗歪嘴玩刘三金之余也玩刘三金,罗歪嘴不管; 但他以同样的方式想玩邓幺姑,罗歪嘴管了,并恫吓他,因为罗歪嘴狂热地爱上了邓幺姑。陆茂林愤恨罗歪嘴,撺掇信教的顾天成将三道堰打毁教堂、殴毙教民的大案子栽赃到罗歪嘴头上。义和团失败后洋人势力大,制台派兵抓捕罗歪嘴等人,罗歪嘴提前得到线报逃走,傻子却进了监狱遭受拷打,邓幺姑为保护傻子遭官兵打伤被父母救出。

罗歪嘴带着蔡大嫂去耍青羊宫时,由也去耍青羊宫的郝达三引出故事发生的背景: “康有为梁启超辈”“提倡新学,主张变法”,“北方兴起了一种教,叫义和拳,专门是扶清灭洋的”。然而,小说没有在这里多着笔墨,而是将洋教进入中国后在死水般的社会上激起的微澜,与书中人物的爱恨情仇水乳交融地结合在一起。在邓幺姑没有与罗歪嘴相好之前,罗歪嘴为对什么都充满好奇的邓幺姑充当睁眼看世界的解说员: “百姓们本不怕洋人的,却是被官府压着,不能不怕。”“官又为甚么害怕洋人到这步田地? 那自然也和百姓一样,被朝廷压着,不能不怕……至于朝廷,又为甚么怕洋人呢?那是曾经着洋人打得弱弱大败过。听说咸丰皇帝还着洋人撵到热河,火烧圆明园时,几乎烧死。皇帝老官骇破了胆,所以洋人人数虽不多,听说不过几万人,自然个个都恶得像天神一样了! ”四川的民间社会本来是袍哥的天下,自从有了信耶稣教的教民后,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动。顾天成的老婆就是被信了教而变得蛮横的钟幺嫂活活气死的,顾天成为了向罗歪嘴复仇,竟然在气死老婆的钟幺嫂的引导下信了教,见到了在官府那里说话很硬的曾师母。在义和团打入北京时,顾天成等教民的日子非常不好过。陆茂林离开天回镇时,就听见罗歪嘴他们说北京城义和团打洋人的话: “北京城都打起来了,我们这里为啥子不动手呢? 到这个时候,难道我们还害怕洋人吗? 吃教的东西,更可恶,若是动了手,我先酖吃教的! ”民间对于洋人的知识非常浅陋,风闻义和团打洋人,两个烟客开了口,都是主张洋兵绝不会打胜的。“首先,洋鬼子的腿是直的,蹲不下去,站起来那么一大堆,就是顶好的枪靶子! ”由于被栽赃杀教民的罗歪嘴等人的逃走,生生拆散了罗歪嘴与邓幺姑这对爱得昏天黑地的鸳鸯,使得邓幺姑不得已嫁给顾天成。这就使得洋教在中国社会所激起的涟漪,与小说中人物的悲欢与命运密切联系在一起,而不是外加的。

邓幺姑是小说中刻画得最生动的艺术典型。与《包法利夫人》中的爱玛具有浪漫情怀向往巴黎一样,邓幺姑为姑娘时就很向往成都。小时候她就非常喜欢听韩二奶奶讲成都,“从二奶奶口中,零零碎碎将整个成都接受过来,虽未见过成都一面,但一说起来,似乎比常去成都的大哥哥还熟悉些”。爱玛与邓幺姑都嫁给了自己没有瞧得上的丈夫: 爱玛的丈夫是开业医生,但爱玛成为包法利夫人后,却发现丈夫谈吐像人行道一样,见解庸俗; 邓幺姑的丈夫是兴顺号杂货铺老板,在邓幺姑成为蔡大嫂后,发现与丈夫根本就无话可说,好强的她竟然嫁了一个平凡无能到被人称作傻子的丈夫。尽管包法利夫人与蔡大嫂为丈夫生了白尔特与金娃子,然而,她们那颗浪漫的心注定要红杏出墙,而且她们的丈夫也没有察觉,或者根本就不在意。包法利夫人与莱昂相恋时,包法利先生并不妒忌,也不以为怪;而傻子面对媳妇与表哥私通后的表白,居然要急流勇退。不过在红杏出墙后,包法利夫人与邓幺姑的人生就分道扬镳了。包法利夫人读了太多的浪漫主义小说,让诗意与浪漫迷住了眼睛,她所寻找的情人莱昂、罗多尔夫都没有为她付出真情,而仅仅是玩弄她,她为了与情人的浪漫所借的巨债足以让她自杀。而邓幺姑的浪漫却与其务实精神结合在一起,她看人很准,能让从来都是玩女人的罗歪嘴深深爱上她,并肯为她做一切事:“蔡大嫂自懂事以来,凡所欣羡的,在半年之中,可以说差不多都尝味了一些。比如说,她在赶青羊宫时,闻见郝大小姐身上的香气,实在好闻,后来问人,说是西洋国的花露水。她只向罗歪嘴说了一句: ‘花露水的香,真比麝香还好! ’不到三天,罗歪嘴就从省里给她买了一瓶来,还格外带了一只怀表回来送她。其余如穿的、戴的、用的,只要她看见了,觉得好,不管再贵,总在不多几天,就如愿以偿了。”他们彼此都深深迷恋上了对方:“罗歪嘴在蔡大嫂眼里,完全美化了……似乎天地之大,男子之多,只有罗歪嘴一个是完人,只有罗歪嘴一个对自己的爱才是真的,也才是最可靠的! 她在罗歪嘴眼里哩,那更不必说了!不仅觉得她是自己有生以来,所未看见过,遇合过,乃至想象过的如此可爱,如此看了就会令人心紧,如此与之在一处时竟会把自己忘掉,而心情意态整个都会变为她的附属品,不能由自己作主,而只听她喜怒支配的一个画上也找不出的美人! ”罗歪嘴想“我是迷了这女人的窍了! ”邓幺姑说: “人生一辈子,这样狂荡欢喜下子,死了也值得! ”

在罗歪嘴得到线报逃走时,邓幺姑要一起走,罗歪嘴考虑到与自己一起的危险性以及带着孩子不方便,就不同意。邓幺姑不顾羞耻,当着众人死抱着罗歪嘴不放,直到别人将她拖开。邓幺姑这种表现,看似比爱玛还浪漫,然而不久,如此多情的蔡大嫂却做出了一个令爱玛绝对想不到的令人震惊的选择: 嫁给仇人顾天成。邓幺姑不但敢爱敢恨,而且非常聪明又很务实。她从顾天成在罗歪嘴与她落难之后多次来探望她,就将案情猜得个八九不离十: 陷害罗歪嘴导致丈夫入狱自己遭受毒打的就是顾天成,他来是打听罗歪嘴下落的。这就导致了顾天成再次到来后的邓幺姑审案。在她怒火狂烧的逼问下,顾天成还算老实,除了将一切推到陆茂林身上有夸大之嫌,其他基本都是实话实说。而且他还提供了审案之外的遭际,如元宵节耍刀的事,那次耍刀邓幺姑被乱摸留下了恐怖印象使她将儿子都丢在地上,而顾天成的哭诉却又使她明白,与顾天成耍刀时丢了女儿的悲惨相比自己的那点恐怖印象根本算不了什么。而今孤身一人的顾天成,还表示了爱上邓幺姑并想娶她为妻的意愿。邓幺姑嫁给顾天成的选择完全是基于务实的避害趋利: 若不嫁给顾天成,傻子丈夫可能被活活打死,罗歪嘴也不可能见到,自己与孩子的生活都无着落; 若是嫁给顾天成,可怜的傻子丈夫可以活命,孩子可以继承两家的遗产,自己的生活也有了着落,罗歪嘴回来也能够相见。这就叫解铃还须系铃人。因此,当顾天成露出想娶她的话来,连邓幺姑的父母都惊叫他们的女婿还活着这怎么成,邓幺姑却出言震惊四座——只要把话说好了,是可以嫁给顾天成的:

话是容易说好的。

他什么都答应了: 立时立刻就去找曾师母转求史洋人赶快向官府说,把蔡兴顺放了,没有他的事; 并求史洋人严行向官府清查、惩处掳抢兴顺号以及出手殴打蔡大嫂的凶横兵丁; 由他出三百两银子给蔡兴顺,作为帮助他重整门面的本钱;蔡兴顺本人与她认为干兄妹,要时时来往,他不许对他不好; 还要他出二百两银子给她父母,作为明年讨媳妇的使用; 金娃子不改姓,大了要送他读书,如其以后不再生男育女,金娃子要兼祧蔡、顾两姓,要继承他的产业; 他现刻的产业要一齐交给她执管; 她要随时回来看父母; 随时进城走人户,要他一路才一路,不要时,不许一路; 他的亲戚本家,她喜欢认才认,喜欢往来才往来; 设若案子松了,罗德生回来,第一,不许他再记仇,第二,也和蔡兴顺一样要时时来往;他以前有勾扯的女人,要丢干净,以后不许嫖,不许赌,更不许胡闹; 更重要的是她不奉洋教!这些条款全要黑字写在白纸上,除了他顾天成加盖脚模手印外,还要曾师母和其他几个人担硬保!

她仅仅答应了一件:在蔡兴顺放出来后就嫁给他。附带的是,仍然要三媒六证,花红酒果,像娶黄花闺女一样:坐花轿,拜堂,撒帐,吃交杯,一句话说完,要办得体体面面,热热闹闹,并且一定要邓、蔡、顾三家的亲朋、好友、家族、乡里们到场吃喜酒,会亲拜客,以便把事情打响,免得后来拿耳朵去装闲话。

蔡兴顺那方的退婚话,她自己去说,包答应。

人们喜欢将《死水微澜》与《包法利夫人》相提并论,然而若是爱玛刚刚与爱得死去活来的情人分手,是绝不会很快就投入仇人的怀抱的。这是邓幺姑中国式的文化选择。孔子讲“无道则隐”,讲“无可无不可”,老庄的明哲显然都有保身、全生、避害的一面,中国文化中没有执着的信仰精神,其现世精神往往是以务实的经验冷静地避害趋利,信什么需要从什么得到好处。这就是小说结尾邓幺姑中国式选择的文化根源。

当时四川民间最有势力的是袍哥与教民,天生不安分的邓幺姑刚刚与袍哥情人生死别离,又选择了改嫁教民,她以通吃的姿态表明自己才是真正的人物!她的父母都忌惮她那位神通广大的袍哥情人罗歪嘴,尽管心里的深爱仍在,但她明白这位袍哥情人现在亡命天涯,什么也帮不了她:“大哥有本事把我男人取出来,有本事养活我没有? 叫他少说话! ”这话看似无情实则也是无奈,并且表现了邓幺姑谁也不畏惧的敢作敢当的泼辣性格。在她身上,激情的浪漫与冷静的务实同时并存。她最后的选择令人想到后来莫言《红高粱》中的“我奶奶”与《丰乳肥臀》中的母亲。这种顽强地执着于生存的生命活力也是中华民族虽历经苦难却仍然生生不息的根基所在。邓幺姑审案后选择改嫁顾天成,标志着袍哥的没落与教民的兴起,象征着中国本土文化的式微以及半殖民地化在从上海等通商口岸走向边远的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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