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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帝国文明的成熟—分析民法刑法对于国家发展的影响

句子大全 2007-09-10 03: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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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治国,道德治国,是一个国家可以平天下百姓必备的因素。无论是我国古代还是西方,都经历过法治社会的统治。而西方却更早的将法治社会推行在了历史长流中,古罗马带领着西方百姓率先进去到了人类发展文明的高级阶段。让我们一起分析下,进入有规定的社会以后,古罗马帝国中刑法民法对于整个国家的发展影响。

一、世界法学的前端

1、封建专制中的法律体系

从人类能够集合生活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中的同时,就已经初步建立了法律的条框。每一个国家或者城邦对于法律的管理规定都不同,在西方罗马出现《12铜表法》的同时,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也涌出了许多的法学思想家。

在我国古代,最早法律的出现使得百姓内心对其就有排斥心理,因为最早的法律是由贵族阶级为了能够稳定统治百姓而设立的管理规定。古代的封建专制与法律属于相辅相成,但当封建专制不断完成的同时,法律也失去了条条框框的意义。

正是因为如此,原先世界上的五大法系就变成了三大法系,其中失去的就有我们的中华法系。但在其中还有运作并能够产生巨大影响的就有西方的罗马法系。那为何罗马法至今都能对社会以及西方的各个国家的法律上产生不小的影响呢?

细观罗马法的发展史,任何对于罗马法推崇以及学习的法学者一直广受百姓以及贵族爱戴,可以看出西方人民对于罗马法的尊重性。法律在西方的发展一直靠传承去不断的更进,甚至更朝换代但对于法律的推崇永远都是遵循前者遗留下来的法律条框,内容可能会根据时代的变迁改变成适应不同阶段的法律。

2、法律的起源源于领导者

任何一个法律的推崇,除去古代的早期时段都是由学者得以分析,在上报给国家管理者,由管理者亲自下达改法的命令,而西方最早时期的部落法则是直接来源于领导者的话语权。当然,对于法律内容确切的行为准则都是由内容的高级成员去分析和投票创建的。此后,就产生了西方史上著名的公社制度,由公社权权负责法律的基本内容,若是发生任何冲突或者国家有任何大事发生,在告知皇帝的情况下,就要进行公社的同意。同样,公社的集体成员联合起来就可以借此推翻领导者的统治。

古代不是每一个公民都拥有自己的身份证明,也没有社会完整的政治组织去管理部落社会当中公民的存在、人数以及法律的掌控,就等于对整个政治权利以及整个组织的掌握,罗马亦是如此。

古罗马的社会最早源于一个原始的小村落。由简单的农夫构成,所以古罗马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小农社会为基础的国家。在成立于帝国之前,罗马军队一直都是公民的自给自足耕种组成。

所以,罗马在早期的任何法律规定都是围绕土地以及土地生产组成。包括在《12铜表法》中,也是表明公民掌握土地与罗马掌握社会土地之间的联系,说到底,只是关于失去土地以及买卖土地的问题涉及到了人身关系以及高利贷等经济利润。但本质在这些土地上,罗马法也规定了土地的转让制度,罗马是一个以农耕为主的国家。无论是法律制度还是社会意识,唯一能够规定罗马社会的生产指标就是拥有土地的范围。

二、公民的社会准则

1、人身依附关系带来的社会信仰

在当罗马法彻底完成的同时,在他的统辖下,其公民成员达到了一个多亿,政治版图也包括了数千个城市,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了罗马在法律方面的进步以及使得罗马法真正成为了一种法律体系。罗马从一个杰出的共和国而推向了帝国的过程。无疑是法律在其中做出了手脚,为了能够解决土地以及人身依附关系问题,罗马最先做出的事解决了奴隶与奴隶主之间的身份地位以及债务土地等问题,公民沦为依附者是罗马最早的社会关系形态。

当罗马彻底进入共和国以后,其法律文化才开始真正走向正轨,不仅仅局限于公民,同时,还涉及到了公民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和土地划分等问题。公民开始将罗马法设定为心理上的一种规则以及一种社会信仰。所以罗马出现了世界上最早的司法官,将司法等问题融合到执行官,也就是城邦的领导者。城邦的领导者在最初还可以担任执行官的位置,但随后等出现法官以后,他们便再不能负责司法的问题。

对于国家只具有领导权,其法律问题还要分离给单独负责政法的官员。罗马的法律从逐渐对贵族友好变成了公开评论。在这种氛围下,罗马平民更接受了开放的法律思想。全社会的法律信仰,不单纯只是为了贵族的利益而产生,而是为了罗马公民能够更好的生活,成为了西方文明最具有特色的文化体现。

2、民法、刑法的融合

西方法律社会成立的最早的法典就是由罗马所著的《万民法》。《万民法》是罗马在共和国时期开始撰写的法律条例,并最终完成于帝国阶段。在《万民法中》的《国法大全》堪称为罗马法学史上最著名的书籍,是当时许多罗马皇帝任用的法律官员针对罗马以及罗马统治范围内不同阶段以及不同民族之间涉及的法律条文进行融合。公元前五世纪,《迪奥多西法典》就是最早的官方法典。

此后的每任罗马皇帝都根据其法典在对当今社会来进行改善。所以说,法典并不是由罗马的一位皇帝所著,而是由罗马的每位皇帝经过社会的不同发展而创建出来的《国法大全》。同时,这些法典不仅只对公民起作用,同时也对罗马皇帝的一言一行起到监察作用。为了能够使罗马的法文化,最终成为一个法律体系,从社会地位上,政治上脱离出宗教以及道德的思想。此时的罗马创造了《拿破仑法典》,并通过《拿破仑法典》对以往的罗马法的思想进行改善。从此的西方社会正式进入到了没有任何感情掺杂的法治国家当中。

总结

罗马法最重要的就是将西方的各种法典融合在一起,从中对其进行分析,创造出了适合罗马的民法以及刑法。这一点在东方的古代国家是不存在的。我们的法典演变过程是由秦王朝开始,商鞅变法以后,人们对于法家文学的思想逐渐的改变变成了对于儒家文学的遵从。

面对法家的落寞,民法与刑法一直是混淆的,但是在罗马法系中,刑法与民法体现在现实的价值,没有掺杂任何的人性特征,从此演变成了两个法学体系,这就能体现出罗马法的成熟以及最终对于社会的文明价值。习惯从最早的原始社会就能体现出来,罗马一直属于农业大国,等到进入共和国时代以后,逐渐展示为军事大国。在政治上,贵族掌握了国家大权,在经济上,贵族兼并了罗马大量的土地,肆意的高利贷,使得大部分百姓融为了债务奴隶。

从法治社会来讲,贵族垄断罗马法的同时,也将罗马社会逐渐带向灭亡。在这种情况下,罗马的皇帝也意识到了许多的问题,开始对公民进行政治保护。虽然在最终罗马依旧在毁于法治当中,但也成为了西方历史上最具有价值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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