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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文 持续三年(莆田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句子大全 2011-11-20 04: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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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莆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发布。根据要求,2023年12月前,莆田将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细分领域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专项整治。

重点整治项目

(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

(二)房屋买卖。未按规定在销售场所公示项目“五证”、房源价格、合同示范文本等相关信息;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宣传,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违规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强制捆绑搭售车位、储藏室等;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等。

(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

(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

重点整治事项内容具体详见→《重点整治事项清单》。

广大市民应了解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知悉所消费或服务项目相关公示信息和合同条款内容。对于企业宣传内容应进行事实核实,对于个人承诺内容应通过合同约定。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留存包括合同协议、汇款凭证、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证据资料,并记住服务接待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及时向相应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

以下的内容也是重点哦

一定要认真看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市住建局会同发改、公安、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银保监、网信、城市管理、公积金等部门成立莆田市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专班,负责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日常工作。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建交局)相应会同本级发改、公安、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银保监、网信、城市管理、公积金等部门成立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专班,制定具体整治方案,主动公布整治内容和投诉举报方式,主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梳理问题线索清单。

市级投诉举报电话:住建0594-6902655、发改0594-2605330、公安0594-2772023 、税务0594-2683568、市场监管12315、自然资源0594-2693791、银保监0594-2699189、城市管理0594-2653369 、公积金0594-2222368)。

加大惩处力度

各县(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End-

来源:莆田市住建局

原标题:《刚刚发文!持续三年!莆田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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