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

日记大全 > 句子大全

姑娘在外租房居住 邻居过来说了几句话(不敢住了坚决要退房)

句子大全 2016-08-08 11:36:17
相关推荐

我是十九妹,心怀感恩看社会,轻点关注,和我一起聆听世间百态。

在外打拼的人,在经济条件还未达到买房的水平时,一般只能租房暂住。在选择房子的时候,我们往往会考虑其面积、格局、采光、以及交通是否便利等因素。而年轻人小王,却因为另一件事,死活不愿意继续住在现在的出租房里了。

在杭州工作的姑娘小王,于今年九月份在西湖区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当时签的合同是一年,每个月的租金为3300元,付款方式为押一付三。目前,小王在三个月满之后又交了一次房租,算上押金相当于已经给了中介7个月的租金了。原本这套房子住着还不错,可是最近邻居有口无心的几句话,让小王心里别扭起来。

据邻居说,这套房子之前的主人是一个孤寡老人,平时不怎么出门,就在小区附近修自行车为生。老人有一个女儿,但不是亲生的,是捡来的孩子。这个“女儿”对老人不闻不问,独自住在萧山区,从来也不过来看望。老人年纪大了以后动不了,邻居还经常给他送点饭什么的。后来有一次老人生病,躺在床上起不来,邻居好几天没见老人的面,请来小区管理人员强行开门,这才发现他已经躺在地上去世了。后来老人的“女儿”把房子卖掉,而买主也没住,简单装修了一下又租出去了。

听到这个房子的过往之后,小王无论如何也不想在这里住下去了,而且也不大敢住了。她说自己很在意这些,在租房的时候还特地问过中介的工作人员,对方曾明确表示房子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儿。现在小王要求中介给她办理退房,并说已经住过的日期就算了,剩余未住的租金以及押金需要退还给自己,但对方并不买账。

中介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要么让小王自己把房子转租出去,要么中介也可以帮她转租,如果不同意转租的话,就只能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了,那就意味着要么小王要租满一年,要么就需要交违约金。但小王并不认为自己是违约,现在是房子有问题,而不是自己无端提出退房。她觉得是个人对这个都会有介意的,提出退房要求应在情理之中。况且此前中介工作人员还有口头承诺,只是没有体现在租房合同当中罢了。

几次协商之后,中介始终不肯退钱,只给小王“转租”这一条选择,但是这样的房子租给谁去呢?就算勉强能找到下一个租户,小王心里也过意不去。当初给小王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称,自己根本不知道这房子里曾有人去世。哪怕是现在,房东仍旧说没有,而邻居说有,这个事情原本就说不清楚。

有网友觉得,这事儿其实也不能赖中介,毕竟他们登记房源的时候,只记录如面积、朝向、家具家电等信息,不可能把房子的历史都摸清楚后再出租,这根本不现实。也有人说,这些事情哪怕别人不知道,一般中介是门儿清的,因为会直接关系到房子的价值。其实这样的房子他就不应该往外租,或者说就算租也要提前跟租户说明白。正如小王所说,虽然所谓的凶宅是迷信说法,但毕竟大多数人对这一点是比较介意的。

事情久久得不到解决,小王也不想再跟中介耗下去了。她决定走法律程序,不知道最后结果会如何评判。您认为法律有可能会支持哪一方呢?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