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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作家」饭米粒 ‖ 首饰这玩意儿(散文)

句子大全 2018-03-19 15: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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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这玩意儿

文/饭米粒

早晨,上班前,在往手腕上戴手链的瞬间,临时改变了主意,换一个吧,打开首饰盒,那串米黄的蜜蜡手串一下子吸引了我的目光,就它了。

这条手串是老公在上海一个工业博览会上买回来的,据说放了他一些血呢,因为珠珠有点大,被我嫌弃,一次未戴,束之高阁。

米黄色的蜜蜡手串,一个个珠子像鹌鹑蛋的蛋黄一样,看着香喷喷的, 惹人喜爱,又像一滴滴蜂蜜一样,感觉甜甜的,那抹黄,也像母亲多年前养的小鸡仔的羽毛一样,稚气可怜。这款蜜蜡手串与我的肌肤亲密接触,润润的滑滑的,感觉好极了,我开始喜爱它了。

岁月偷偷溜走,如今,我已年过半百。首饰盒里积攒了些许首饰,谈不上琳琅满目,可也门类齐全,金的玉的玛瑙的,琥珀的蜜蜡的,珍珠的银的,各有少许。这些饰物不是祖传宝贝,没有什么传奇的故事,也不指望它们作为传家宝永流传。

虽然只是一些普普通通的玩意儿,每一样首饰,却都是一段记忆。要么凝结着爱人的爱,要么是友情的馈赠,当然,还有自我珍爱,自己买回来的。瞧,那条白金项链是爱人出差,在北京城乡给买的,那时,儿子还是个幼儿园的小朋友。黄金的项链,是他驻扎南京几年,在南京金鹰买的,那时,我一个人伺候上初中的儿子,生活辛苦而充满期待。黄金的首饰,谈不上喜欢,但有了,生活似乎才圆满了似的,那份来自长辈的祝福被弥补到了似的。黄蜜蜜的蜜蜡吊坠是我在俄罗斯旅游买的,抚摸着它,让我想起在异国他乡的所见所闻。翡翠玉镯,是我周日无事,一个人转悠时,在市内的商场自己挑选的。还有一对珍珠手链和项链,是朋友去云南旅游回来送给我的……捧着这一盒首饰,我感觉幸福极了。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戴饰物的呢?我的第一件饰物是什么呢?是小时候,用蒜苔圈起来的“翡翠”手镯。那时候,父母总是种几分蒜苗,一到春天,就抽出像翡翠一样的蒜苔儿,我忍不住就挑最翠绿漂亮的一段,再在扫帚上折个粗细合适的扫帚棍儿,把蒜苔两头串起来,哇,多么惹人喜爱的翡翠手镯。这样的蒜苔手镯戴不了几个时辰,常常那个不听话的扫帚棍儿就脱落了,让人怅然许久。

再后来,有饰物是上大学的时候了,那是在边家村买的一个项链表。记得大概是10元钱,我把它吊在脖子上,小小的表盘很漂亮,还能看时间,真是一举两得。那可是90年代初期啊,表可是珍贵而仅有的时间度量仪器。我记得,我戴着这个可爱的表,还找了个借口,去我喜欢的男孩跟前炫了一下。现在想起,觉得当年的自己太好笑了。如今隔着陈年的烟云,我都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大四的时候,女孩们流行用丝带编手链,我也编了一个,是紫色的,把宿舍钥匙挂在上面,又美丽又方便。大学毕业离校那天,我把钥匙卸下来,扔进了校门外的冬青丛里,而那紫色的手编丝带手链,跟随我去单位报到。

结婚是在90年代中期,那时流行三金,一般都是男方父母给未来儿媳妇准备。当时,老公的父母都已经不在了,我就没有三金。我自己买了一个金戒指,老公给我买了一个水晶项链,才100元,比别人公婆送的上千的金项链便宜多了。那时的我,咋那么通情达理呢?我是傻呢还是心地善良呢?

中学的时候,学了一篇莫泊桑的课文《项链》,玛蒂尔德为一条参加晚宴的项链,付出了十几年的艰辛,让我对饰物这个百无一用的东西很是排斥,似乎聪明的女人不喜欢饰物才是英明的。受此影响,结婚没有三金,我也不是很当一回事儿。

可我终归是个女人,是一个爱美的女人,是一个女人气息浓厚的女人。我喜欢饰物,喜欢那玩意透出来的美感。水晶的晶莹剔透,叫我倾心;玉石的温润,令我愉悦;琥珀蜜蜡的前世今生,令人着迷;黄金的闪亮醒目靓丽也好看,人却说俗,为什么呢?黄金簇新的时候好看,戴着戴着就不那么漂亮了,不像玉石蜜蜡琥珀越戴越漂亮,有人养宝物,宝物养人的功效似的。黄金不用辨别真假,不论你有无眼光,都可以放心去买,不怕上当受骗 ,入手门槛太低,人人皆可得之,成为大路货,就在所难免。但据说可以辟邪,莫非妖魔鬼怪怕黄金?年岁渐长,就不免迷信,想凭借一份踏实与平安。

也有女人不喜欢饰物,嫌佩戴麻烦,嫌箍着肌体硌着皮肤不舒服,那也是一份洒脱与利落。喜欢佩戴的女人,她与首饰之间有一个相互契合的过程,在天长日久的磨合中,互为依存,天长日久,恍若无物,哪里还有什么不适呢?

一个女人,一生得有几件首饰用来珍藏,所谓能够压箱底的东西,是一份随年月日益敦厚的自信与沉着,万一成了传家宝呢?后代亦可以循到祖先一点点的气息。

作者简介:

饭米粒,工程师,现居陕西宝鸡。爱好文学,业余喜欢将生活的喜怒哀乐所见所闻诉诸文字,作品散见《秦岭文学》《秦岭天地》《金台文学》《岐山作家》等网络文学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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