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大全

日记大全 > 句子大全

包拯《乞不用赃吏疏》中的经典名句(古代公文廉政名篇)

句子大全 2019-11-25 02:34:54
相关推荐

包公居官最突出的特点是廉政与反贪。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年),包公53岁,仍在朝廷担任谏院长官,负有向皇帝进谏和纠察百官过失之职责。他给皇帝上了一道奏章,即《乞不用赃吏疏》。

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大意】廉洁的干部,是民众的表率;而贪官,则是百姓与国家的盗贼。

如此,则廉吏知所劝,贪夫知所惧矣。

【大意】只有这样,廉洁的官吏才能明白该怎样勉励自己,贪赃的官吏才能知道应该畏惧什么。

虽有重律,仅同空文,贪猥之徒,殊无畏惮。

【大意】即使有处罚严厉的法律,却如同一纸空文,那些贪婪猥琐之人,一点也不感到害怕。

洎具案来上,或横贷以全其生,或推恩以除其衅。

横贷:超越法律而得到宽恕。【大意】等到整理成案卷呈送上来,有的犯人超越法律的许可而得到宽赦从而保住了性命,有的犯人受到他人的恩德消除了自己的罪名。

其责贪残,慎名器若此。皆先朝令典,固可遵行。

【大意】他责罚贪污、残害百姓的人,慎重地对待官爵礼制,就是如此严格。这些都是前朝好的法令制度,所以应该遵照执行。

此辈既犯赃滥,祗(zhī)可放令逐便,不可复以官爵。

【大意】包拯强调,即使遇到朝廷大赦,也不要启用这种害民贼,“永不录用”。可见,包公对贪官污吏是何等深恶痛绝,其反贪倡廉的决心又是何等坚定。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拓展阅读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