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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葱快评|不容继续教育广告沦为文凭叫卖

句子大全 2019-02-26 09: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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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内容、程序等提出规范性要求,并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对某些高校和中介机构而言,这无疑是一则坏消息。在这些高校和中介机构那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早已“斯文扫地”,沦为一桩唯利是图的文凭生意。这桩生意的一个关键支撑是各种“口无遮拦”的招生广告。诸如“快速取证”“免考包过”“考不过退款”之类的广告语,在宣告“继续”一个高等学历竟是如此“便捷”的同时,直接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幻化”为一种肆无忌惮的文凭叫卖。在高校扩招、通过正常高考获得高等学历已变得更加容易的当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领域的“生意人”更加倚重招生广告,做起广告来也往往更加不顾“吃相”。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集中从广告发布环节发力,强化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乱象的治理,抓住了问题的关键。

单从广告监管的角度看,《通知》也做到了有的放矢。关于广告把关,《通知》明确,未经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不得发布或以教育咨询、学历提升服务等名义变相发布涉及具体高校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活动广告。针对相关广告多为互联网广告的现实,《通知》还要求各互联网媒介加强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主体、内容的审核,不得发布无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的相应广告及其他违法违规信息。

也就是说,今后有关高校和中介机构要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方面的招生广告,必须先过高校法人书面授权或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备案这一关,把关者不放行,招生广告就缺少应有的合法性。这不仅可以有效遏制广告发布上的各种“任性”,也宣布了高校和省级自考管理机构的把关责任。今后,再有人违规发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相关高校、自考管理机构及互联网媒介不能以不知情为由推脱把关责任。

关于广告内容,《通知》强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出现“快速取证”“免考包过”等对教育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模糊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与主考学校学历教育的关系区别;不得混淆技师学院、专修学院、研修学院等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与开展学历教育高校的性质区别。这些“必须”与“不得”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内容划定了清晰的“硬杠杠”,再在广告内容上“做文章”,弄不好就要打板子了。

按照《通知》的部署,接下来各地将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严加查处。毫无疑问,对某些高校和中介机构来说,继续教育领域的学位生意越来越难做了。而这,正是《通知》的诉求和我们的盼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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