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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子要不要 ”这句话大概再也听不到了(浙江“限塑令” 将升级为“禁塑令”)

句子大全 2011-08-18 0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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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报讯 眼下,塑料袋充斥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不过到今年底,杭州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和打包、外卖服务,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9月中旬,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要求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相关实施情况。

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限塑令”。从那之后,去超市购物时,收银员会多问你一句:“袋子要不要?”

浙江新出台的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前多了三个字:“进一步”。方案中,商场、超市等场所塑料袋使用也从“有偿使用”,变成了“禁止使用”。

这些塑料制品不能使用了

限塑令升级后,对我们生活带来最直接的影响是,很多塑料制品不能使用了。

首先是“不可降解塑料袋”,现在超市、书店和外卖用的塑料袋,都是不可降解的。

《办法》要求,到2020年底,杭州市、宁波市、绍兴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为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到2023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的集贸市场。

其次是一次性塑料餐具,比如塑料吸管、刀、叉、发泡塑料盒等。

到今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以上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食堂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3年底,全省县城以上建成区餐饮外卖领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覆盖城乡接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的餐饮外卖领域。

再次是宾馆、酒店,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了。

到今年底,先在全省星级宾馆、酒店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并逐步延伸到其他宾馆、酒店、民宿。

到2022年底,全省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最后是快递塑料包装。截至8月底,全省快递业务量达到100亿件,在全国占比达20.96%。

今年底,浙江将在嘉兴市快递网点试点探索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到2022年底,这些措施将推广到全省。到2023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塑料制品不能用了 那用什么?

《办法》指出,将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比如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

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鼓励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强化耐候等新型地膜产品。

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鼓励采用“积分、商业券、折扣”等措施激励消费者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选择绿色替代产品。

2023年底

所有设市区和50%县(市、区)

建成“无废城市”

不能使用塑料制品,当然也不能生产和销售。

《办法》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

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3年底,全省所有设区市及50%的县(市、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到2025年,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将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使用、销售、生产塑料制品企业查处力度,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绿色包装制品。

“限塑令”升级为“禁塑令”

绿色是浙江发展的底色 当然不能允许“白色”来污染

继垃圾分类之后,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又一重大举措——塑料污染治理拉开了大幕。

昨天上午,浙江省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介绍浙江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相关情况。

塑料,曾几何时,因其质轻、防水、耐用、成本低等特点,广泛融入我们生活的各个场景。但随着无节制泛滥使用,劣势也逐渐显现。

它不可降解,深埋200年不变样,对生态环境造成危害。从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到地球最深处的马里亚纳海沟沟底,目前都有塑料制品发现,严重影响生态;它散落在市区、景区、水体、道路,造成“视觉污染”,与美丽中国建设格格不入。

早在2007年,中国便开始向“白色污染”宣战。当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在“限塑令”刚推出的时候,大家都印象深刻,以前超市逛一趟能集齐一个星期的垃圾袋,现在再也没有“免费的午餐”,收银员会多问你一句:“袋子要不要?3毛一个。”

而今天,在即将步入“十四五”之际,再战“白色污染”,我们有了更高的目标。

今年1月以来,国家相继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今年8月中旬以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等地纷纷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购物袋。

从“有偿使用”到“禁止使用”—— “限塑令”升级成了“禁塑令”。

一字之差,意义重大。

如果说之前对塑料制品的态度,是受发展阶段所限的迫不得已;那么现在要和塑料污染说再见,折射出的则是中国发展方式的自信,更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对世界的庄严承诺。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是全国生态环境建设的一件大事,但对浙江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浙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是浙江建设“重要窗口”、体现“走在前列”的有力支撑,也是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更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改善生态环境和提升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抓手。

绿色,是浙江发展的底色,当然不能容许“白色”来污染。

8月15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15周年之际,全省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推进大会在安吉召开。就是在这次大会上,浙江省明确提出要“推进塑料污染综合治理”。

今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信厅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

根据《办法》,浙江将聚焦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四类塑料制品污染,重点实施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等五项重点工作。

到今年底,全省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杭州、宁波、绍兴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管得严,但政策并没有因噎废食,这次的“禁塑令”有更多人性化的改变,比如从原来我们市民购物的环节扩展到了生产流通回收等环节,比如在购买生鲜、散装水果的时候允许可降解塑料袋的使用,比如更多地关注新出来的快递、外卖生产出的白色污染。

这个好政策能得到落实吗?最后能改变大家的习惯吗?去要求别人不如先从自己做起,这不是一个“他都没做到”的“差生比赛”。从我做起,管好自己,地球村的美好未来必须要有你的积极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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