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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指名 不道姓(在朋友圈发文骂别人算不算侵权)

句子大全 2019-09-10 19: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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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怀不满离职后,

小雪(化名)在微信朋友圈大骂

前老板还有前同事。

虽然没有指名道姓,

但贴出了一些对话记录。

小雪的前老板和前同事

多次协调无果后便将小雪告上了法庭。

手机前的你认为,

他们能打赢官司吗?

这件事情还得从去年(2019年)下半年说起。

小雪从一家企业离职后,认为公司的业务提成没有给到位,心中一直觉得不舒服。为了撒气,她便在微信朋友圈里连续发表了“说说”。

而李先生就是小雪的前老板,由于俩人是微信好友关系,他便在朋友圈里看到了小雪发的文字。

“虽然没有点名道姓,但晒出了我们的聊天记录,用辱骂性的语言影射我,说我克扣她工资。”气愤不已的李先生选择了报警,但小雪态度非常强硬,“她说不给钱就会一直骂下去。”

无独有偶,前同事王女士也成了小雪的“攻击目标”。原来,小雪因为工资的问题回公司闹过,期间与王女士发生了口角。

王女士表示,小雪发的朋友圈也没有明确针对自己,却晒出了对方和自己的聊天记录。“因为这件事情,我一度无心工作,请假回家休养了。”

在多次协调无果后,李先生和王女士将小雪告上了法院,要求小霞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庭审中,小雪承认了自己对李先生和王女士的辱骂行为,但她认为自己是因为公司拖欠工资的缘故,况且只是在网上发布,没有指名道姓。因此,小雪并不同意赔礼道歉,也不同意赔偿精神损失。

虎丘法院案件承办法官陆平向看苏州记者介绍,微信是虚拟的空间,但也是公共的空间,如果在微信里公开对他人虚构事实进行侮辱,散布谣言,虽然侵权的载体发生了变化,但实际与现实生活无异,也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两起案件中,小雪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布的内容含辱骂性文字,并将自己与对方的聊天记录作为配图上传。

陆平解释,小雪在朋友圈的发文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可以认定为指向两名原告。因此,被告小雪的行为构成了对两名原告名誉权的侵害,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恢复名誉。

“虽然目前小雪的上述朋友圈内容已经删除,但仍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法律责任。”陆平补充道。

关于精神损失费,虽然小雪的辱骂行为事出有因,但是并没有在客观上给两名原告的生活产生过多的消极损失,且两原告并未举证证明侵权行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后果,所以法院对于两名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

近日,虎丘法院对这两起名誉权纠纷案依法判决,被告在其朋友圈内发布向原告李某及原告王某赔礼道歉的声明,以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官说法

法官陆平表示,侵害名誉,指以言语、文字、漫画或其他方法贬损他人在社会上的评价,使其受到他人憎恶、蔑视、侮辱、嘲笑。侵害的方式有直接的方式和影射(间接的方式)。

针对上述两起案件而言,小雪在其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内容含辱骂性文字的文章,其虽未点名直接指向原告,但结合其文章内容以及影射目的,被告的辱骂对象均指向两名原告,且被告在其与两位原告的谈话中也确认辱骂行为。

因此,被告之行为构成了对两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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