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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电影备案“提前”公示(夏达姚非拉撕逼后遗症出现)

句子大全 2017-03-15 0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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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梦茹 编辑/吴立湘

近日,新闻广电总局公示的电影备案项目中,出现了阿里影业改编夏达漫画作品《子不语》的身影。在夏达和姚非拉撕逼事件之后,第一时间出现这样的公示,让人不得不进行诸多联想。

娱乐资本论了解到,姚非拉在遭到夏达的一番指控后,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自作主张公布了与合作方之间的商业机密以及部分的合作细节。这一做法引发了诸多不满,同时也让合作方不得不因此做出调整方案。

如此看来,阿里影业公示《子不语》的电影备案,可能就是受到夏达和姚非拉撕逼事件的影响,才提前曝光了一些项目合作计划。但据夏天岛CEO姚非拉回应,《子不语》项目的公示是正常的流程。

在夏达和姚非拉的这场撕逼大战中,我们可以看到炸出了很多和姚非拉多多少少有着一些牵连的漫画家们。在外界看来一直只潜心于创作的漫画家,通过夏达的发声开始纷纷控诉姚非拉的种种劣迹。漫画作者和漫画公司之间的种种微妙关系也被公之于众。

事实上,从2010年猪乐桃和姚非拉决裂之后,夏天岛和漫画作者之间的矛盾就已经在酝酿和放大。随着2011年于彦舒,2012年邓秋婷(豚宝)和2016姜晓晨(晓晨兽)的出走,夏天岛的几大头部作者已经悉数离开,只剩下最大的“IP”夏达。此番夏达的公开讨伐,各路漫画作者力挺支援,夏天岛栽倒像是一件意料之中的事。

夏达和姚非拉的撕逼事件的爆发,一方面让漫画作者开始意识到与漫画公司之间签订合理合同的重要性,同时也反映了漫画圈商业模式的不完善。二次元一直唱响“共筑美好世界”的赞歌,那么如何真正搭建和维护好这一围城,或许还要所有二次元人类的共同努力。

说到底还是利益的纷争。

夏达和姚非拉撕逼事件复盘

夏达和姚非拉的撕逼事件,或许将成为二次元圈2016年甚至之后更久最“热闹”的一件事。首先,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夏达和姚非拉撕逼事件的起始和进展:

12月11日,夏达发声,通过微博长文《就到这里吧,我受够了》控诉和夏天岛签约十年以来,姚非拉的种种不是。夏达在微博内文称自己已经病倒,作品《长歌行》将停止连载。并列出自己将离开夏天岛的几点原因:

1夏达指出她自己因为欠缺法律知识,和姚非拉(夏天岛)签约的合同是非常糟糕以及错误的。并称自己将在合约期满离开夏天岛,而姚非拉则对外宣称她将续约到2023年。

2夏达说她和夏天岛签订的是作者合作约,她负责创作,夏天岛负责作品运营。夏达不拿聘雇工资,收入都来自于作品刊载平台给出的稿费,版税以及作品授权金,而且没有拿过公司任何股权和分成。

3夏达指出她和夏天岛签署的“不平等”条约,并告诫其他漫画作者和后辈选择签约夏天岛和漫画公司时要慎重。

微博一经发出,各路兵马就开始在微博和朋友圈转发。有力挺声援的漫画作家,尤其是曾经在夏天岛遭受过不平等条约的作者;也有二次元相关的专业人士仿佛早已看穿一切,以及从猪乐桃事件开始就关注夏天岛的吃瓜群众。

一个星期后(12月18日),因撕逼风波“外逃”的姚非拉终于出面,发表微博《好了,发了!》,内文致夏达:首先姚非拉针对《子不语》的电影改编贴出了和阿里的确认书,指出夏达和阿里签订合约获得不菲授权金,还会获得票房分红。其次对《子不语》手游众筹和《长歌行》画展事件做出了具体回应,并将所有矛头都指向了夏达。

12月19日,夏达再次发表微博长文《致姚总》,也列出一系列证据指出姚非拉的漏洞。随后(12月20日),姚非拉又对夏达做出回应:其一,姚非拉称2007年签约的合同,是和夏达有法律知识的朋友王小姐共同拟定的 ;其次姚非拉指出当初和影视公司谈定电影项目的时候,是以动画电影+真人电影二选一的合作方式洽谈的。夏达控诉的动画电影一直没有下文,事实上当时夏达自己手中已经把握了真人电影改编的合约。

姚非拉告诉娱乐资本论,在事情发生之前,他和夏达就一直针对作品的版权问题在进行沟通。“可能因为对沟通结果不满意,或者因为我们要经过股东会通过,而对方不太相信,才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双方各执一词,事情并未有最终的结果。但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是这场撕逼事件中受牵连影响的项目合作方,最后要如何收场?第二就是漫画作者和漫画公司之间究竟应该如何相处?

因撕逼事件造成的项目拖延,

这个锅谁来背?

划重点:2013年,夏天岛和阿里谈定合作《子不语》动画电影,姚非拉提出自己要做导演,并称是合作方要求的。对于这一点,夏达是反对的。2015年,姚非拉将《长歌行》授权给华策影视开发电视剧,授权骏梦游戏开发《长歌行》的手游,至今也没有下文。

《长歌行》

姚非拉一直为夏达的每一部作品在“张罗”开发变现渠道,但从夏达的指控可以看出她并无权利参与其中,甚至被“蒙在鼓里”。

但从上述姚非拉贴出的一些证据可以看出:夏达所指并非全部属实,很多项目都是夏达亲自参与并作出决策的。从阿里的确认书和夏达的回应可以得知,阿里确实是和夏达谈定的真人电影改编计划。

姚非拉告诉娱乐资本论,动画电影和真人电影是同一个项目,二者选其一。“动画电影的方向是由我在牵线推进,包括牵线搭桥找动画团队,后来根据夏达的意见以及和阿里的沟通,最后放弃了动画。”最后,夏达选择了和阿里共同开发真人电影。而经姚非拉洽谈的手游项目,最后也确实黄了。

另外,《子不语》的电影改编版权的确是通过夏天岛授权的。根据和夏达签订的合约,作品版权也归属于夏天岛。也就是说,夏达所有的作品都归属于夏天岛。

《子不语》

虽然据微博知情人士回复,《子不语》动画电影日后的收益分成,夏达的分红会是大头。但出于权益和合约风险的考虑,项目合作方肯定是认版权拥有方的。利益纠葛之下,或许是夏达爆发的重要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姚非拉贴出了一系列合作项目的具体细节。表面上看确实能为姚非拉博回一些“颜面”,实际上这可能让姚非拉面临更大的危机,这些商业机密并不适合公之于众。面对来自漫画作者和合作方的不满,姚非拉的“烂摊子”究竟要怎么收拾呢?

月初,阿里影业公示了《子不语》的电影拍摄项目备案。据知情人士透露,虽然阿里公示了《子不语》的立项备案,但是有一些项目计划确实是因为姚非拉公布一些细则之后,才迫不得已公之于众的。对于姚非拉不顾后果的做事风格,项目方估计也只能顺水推舟了。

另外,夏天岛今年8月刚获得华策2500万融资,估值5亿,成为目前估值最高的漫画cp之一。5亿估值最值钱的无非就是夏达的几部头部作品,随着夏达的出走,投资方是否还能安心和夏天岛继续合作?

据华策方面回应,他们看中的是姚非拉对项目的综合运营能力,夏达的出走影响不会很大。不过姚非拉回应说:“对于项目的影响还是有的,目前在进行多方沟通,只是说尽量消弭影响。”关于《子不语》项目,后期姚非拉和夏达会从不同方向参与进去。

漫画作者和漫画公司如何同甘共苦?

合作机制有待完善

利益纷争之后,漫画作者应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如何与漫画公司签订合理的合约,也成为漫画创作之后需要进修的一门课。

夏达

通过一位业内人士的分析得知,目前漫画作者和漫画公司合作的方式大致分为三种:

① 是卖身契约,也就是说漫画作者和漫画公司签订合约后,所创作作品的版权全部属于公司。夏达和夏天岛签订的合约就是这一种,这一现象一般也出现在新人作者身上。2007年夏达和夏天岛签订合约时就还没有名气,夏天岛明显占据上风。

如果漫画作者和公司签订这种合约,需要注意几点:确认结算方式是底薪制还是计件制,比如从夏达的控诉中就可以看出她两者都不是。其次是要确保作者自己的署名权。第三是版权分成比例,作者最好能确保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② 是员工制度,也就是漫画作者是漫画公司的员工,作者的工作就是在职期间为公司创作漫画作品。这种合作方式更像是流水线生产,越来越多的漫画公司也采取这种模式。漫画作者会有稳定的收入,但是作品全版权同样属于漫画公司。

③ 是项目合作制,也就是漫画公司委托漫画作者创作作品,支付稿酬。也就说,双方在比较自由的状态下进行合作,漫画作者在进行一个项目的创作时也可以进行其他项目,漫画公司同样可以根据市场的变化与作者商定内容的调整和修改。同时,漫画作者还可以和公司洽谈分成,是一种比较灵活的合作方式。

举个例子,杭州翻翻动漫成立良筑良作,除了可以接触和签约到更多优秀的漫画作者,同时也是为了给年轻漫画家提供一个创作漫画的基地和机会。娱乐资本论了解到,翻翻会给所有漫画家提供免费的吃住,这对于作品还未成型的漫画作者来说是非常大的支持。另外,对于作品已经进行连载和成名的作者来说,翻翻也会给到最大程度上的分成。

随着夏达和姚非拉撕逼事件的持续发酵,漫画公司也应该思考如何与漫画作者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姚非拉告诉娱乐资本论,目前夏天岛和夏达也有过沟通。经过这次事件的经验教训,夏天岛也会在和作者的合作模式上进行进一步的设计和完善。

事实上,在目前的环境下大多数的漫画作者仍然处于弱势状态,漫画公司或许应该给到漫画作者更多支持和帮助,才能让漫画市场形成更完善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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