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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的法治思想:以人本自利为基础 涵盖了政治(经济 文化等)

句子大全 2008-08-03 0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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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取向指的是商鞅基于自己的伦理价值观,在面对实际问题冲突时,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伦理价值倾向。商鞅在法家的伦理取向的基础上,发展了古代法家先驱的观点,其贵法、尊君、重刑的伦理取向是鲜明地,凸显了其富国强兵的政治理想和价值目标。

商鞅所持的伦理取向,是由商鞅政治伦理思想的价值目标决定的。商鞅的政治价值目标非常明确,以促进国家富强为第一要务。只以成就现实的‘国君之利’为其价值之基准,以‘富国强兵’为唯一之价值目标。

只有国家富强,才能让自己的国家,在激烈的竞争中占据生存优势。所以,围绕这一明确的目标,商鞅制定了贵法、尊君、重刑的伦理取向。商鞅生活在捐礼让、弃仁义这样一个战争频发的时代。

秦朝是法治主义极为繁盛的时期,贵法是这个时期的主要特征。商鞅熟读法家经典,形成了自己不贵义而贵法的,独特的伦理取向。商鞅认为法度就是国家的权衡。他强调在国家治理中把法治放在首位,商鞅认为法治是治理民众的根基,法令是万事万物的根基,是用来防备民众的。

那圣明的人推行明白易懂的法令,再设立法官、法吏来引导民众理解法令,让民众都知道自己应该躲避和靠近的,避祸就福,民众就可以自行治理。在此基础上天下也就能得到治理。

然而商鞅认为仁义并不能治理天下,对此他有独特的见解。在商鞅看来仁慈道义之人只能对其他人有爱心,但不能让别人也像自己这样。

治理好天下只能靠正常的法律教育,而不能靠道德感化,那些所谓仁慈、道义、忠孝、礼节等都只不过是推行法治后的效果,因此圣人不贵义而贵法。

在商鞅看来,法的作用是无限的,而道德的作用是有限的,它本身还依赖法律教育。商鞅注重法治,在较短的时间内迅速增强了国家的实力,这是值得肯定的。

但秦朝最后的灭亡表明了仅仅强调法治是行不通的,因为只重视法的治理功能,而忽视仁义对精神生活的引导作用,这种不贵义、目光短浅的功利主义思想使得社会道德沦丧,民众唯利是图,不利于国家长久的统治。

商鞅在伦理取向中不仅贵法,而且在君主权力问题上,主张君主独自掌握权力。他主张君主权力至上。国家能够安定主要取决于法度、信用、权力。这其中,他特意提到了君主要独掌权力,才能树立威信。

商鞅强调君主要单独自己掌握权力才能树立威信,树立了威信,人民相信君主的赏赐或者惩罚,就会按照这个规则去行事。他认为国君有尊严,法令才能实行下去。英明的君主审视权力及其统治方法,来操控名利、役使民众。

商鞅认为一个善于治理国家的人,能把整个社会环境整治好,能使所有人都高洁。不难看出,在商鞅那里,他认为治理好天下的关键因素之一,还在于加强君主专制,维护君主至高无上的统治权。

商鞅认为治理国家要注重以刑去刑,即用严苛的刑罚来阻止民众犯罪,他认为这是最有效的办法。何谓以刑去刑?商鞅认为对犯轻罪的人用重刑,用刑罚遏制犯罪,大家不敢去触犯刑法,这样就达到目的了。

商鞅认为实施法治的任务先是要除掉邪恶,去掉邪恶先是要严苛刑罚,国君把刑罚当成用来预防民众犯罪的手段,他多次强调禁止奸邪、阻止犯罪,有效的手段是使用重刑。轻罪重罚,方可让社会安定。

商鞅认为加重刑于轻罪,国家就能大治。公正严明的刑罚的最高境界就是不用刑罚,民众不敢犯法,刑罚就无用武之地。刑罚重,民众就不敢去触犯法律,所以法度执行下去的关键就是守法的不奖励,犯法的加重处罚。

按照商鞅的逻辑,重刑却是一种仁义道德的统治方法,刑是实施道义的根本,吾所谓刑者,义之本也,书中有很多语句体现他的这种想法。

商鞅认为制定法度的时候,不能制定那些民众喜欢的而应是他们所厌恶的,只有用刑罚,民众才会畏惧,畏惧才会做事慎重,才能得到他们想要的快乐。商鞅的政治伦理思想有其合理的一面,因为,他注意到重刑思想有助于,加强对人民的控制,有助于加强国家的集权统治。

但商鞅设计的重刑就无刑的理想境界,显然是无法达到的,实际的重刑重罚给民众带来了无以言说的痛苦。西汉刘向在《新序》中曾评价商鞍的刑罚之重,实际上刑罚的残酷令人惊愕,而这也导致了秦的暴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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