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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践行“文明出行”的通知

句子大全 2014-06-13 1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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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职人员带头践行“文明出行”的通知

各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文明出行,是建设精致平阴的要求,也是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重要测评内容。公职人员带头践行“文明出行”要求,对市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各镇(街道)、县委各部委、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各重点企业,要通过集体学习“文明出行”清单,教育引导大干部职工做“文明出行”榜样,自觉践行各项要求;做“文明出行”宣传员,言传身教周围群众,加入“文明出行”行列。

请各单位于9月7日(星期一)17:00前,把落实情况报县文明办,邮箱:pywmb@jn.shandong.cn,联系人:展兵,电话:87883160。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实地督查“文明出行”情况,曝光不文明现象,明确责任主体,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创建年度考核。

附:平阴县“文明出行”清单

平阴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平阴县公安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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