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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的通知

句子大全 2019-01-19 06:0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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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部署,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全市“七五”普法规划中“全面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任务,决定于12月举办“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书法艺术为载体,歌颂党,歌颂祖国,讴歌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热情,夯实加快法治临沂建设基础,为推进大美新临沂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主办单位临沂市司法局临沂市教育局临沂市文联临沂市普法办三、作品要求1、作品内容:书画摄影作品内容要突出“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法治文化建设这一主题,富有法治内涵,集中体现中华民族优秀的法治文化底蕴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2、作品规格:书法作品(不含硬笔、篆刻),一律竖式,尺寸为4尺整张竖幅,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所有作品请勿装裱。摄影作品提供照片和电子版。四、奖项设置本次展览拟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若干名。五、活动安排1、征集:市直机关参展作品由各部门、单位统一负责收集、报送,不接受个人报名;各县(区)、开发区参展作品,由各县(区)、开发区普法办统一负责推荐、报送,每个县(区)、开发区不少于10幅,于11月16日前报送至市普法办。2、评选:成立评选委员会,邀请有关专业人员进行评选,对入展和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联合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3、展览:拟定于2018年12月4日在临沂市文化中心开幕,并出版《“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作品集。六、有关要求1、参展作品必须是作者的原创、原件,每件作品要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表),并在作品背面标注清楚单位、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2、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由于人力有限,所有获奖及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3、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拥有展出、宣传、出版等权利,凡参展者即视为遵守此条款。4、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努力推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艺术作品。5、请各县区司法局、普法办会同县区教育局、文联等部门广泛发动,使作品征集过程变成一次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努力提升活动的效果。联系人:王猛联系地址: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028室联系电话:8313886。附:“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书画摄影作品展报名表临沂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1月9日

附件:“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报名表单位:(公章)

135编辑器

请有报名意向的市民,于11月16日前,将参展作品报送至所在县区的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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